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公布的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显示,三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前任官员将不再列入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
这是近期成潮的“党政干部独董”离职最新例证。业界普遍认为,该潮流主要源起于中组部去年10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而至于其正向效应,起码在公众观感中有助于消除瓜田李下等嫌疑。
独立董事贵在独立自不待言。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就在于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各大公众公司的股权越来越分散,董事会渐有被以CEO为首的内部人控制的趋向,因此监管机构旨在通过强制性的独立董事设置,保障董事会运作的独立性、公正性、透明性,以及客观性。
我们在此暂且不论独董制度本身是否切实有效(也就是说,不讨论“花瓶独董”的问题)。作为转轨中国家,中国在独董制度的引入和实施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有悖独董本质性要求的突出现象,即独立董事不仅未能像预期的那样排除行政力量、行政机制不当干预,甚至其自身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行政机制“俘获”的对象。譬如有媒体不完全统计,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独董中,有超过10%的人曾经在政府任职,另有近12%的人具备相关行业协会背景。
近期出现的官员独董离职潮,固然是对上述现象大幅度地修正,但是治标还须治本,因此对于独立董事不“独立”的现象,我们有必要追问一个“为什么”。只有搞清楚了这一点,并且在此基础上行之有效地改良公司治理、运营植根的土壤,才能标本兼治地实现独董设置的最终目的,即提高市场效率、维护市场公平。
除了独董产生方式、组织架构、激励机制、责任厘定等技术性环节待改进的疏漏,导致我国独立董事不“独立”的根本性原因,仍在于因政府权力过大,以及政府权力边界不清所引致的市场不完善。这种不完善反映在市场运行过程中的结果之一就是,企业与政府关系的亲疏,仍然在实质性地影响到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
这种影响既深且广。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与政府关联度的高低,在一些重要方面事关企业绩效。例如,政府关联度高的企业,融资约束较轻(贷款金额增大、贷款成本降低、债务期限延长);再如,政府关联度高的企业,实际税负常常较低;另外,政府关联度高的企业,可能更容易突破行业管制壁垒。
企业与政府关联度的高低,一则取决于先天性的产权,再则取决于后天性的公关。这其中,对于独董身份来源的有意识倾向既是不正常的,但又是现行市场环境下不难理解的策略选择。因此追本溯源,要让独董真正“独”起来,除了要对党政干部加强约束,还需要加快政府自身改革,推动市场成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