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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费率市场化加剧险企竞争

 保险业理财收益或能跑过券商、基金 
  在2013年保险业大事记中,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绝对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各大险企对新政反应迅速,仅仅在费率改革(下称“费改”)后两个月时间,各公司报送的费改产品就达到82个。改革成效也初步显现。2013年8月—9月,普通型寿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52.7%,创下2000年以来最高增速。 
  2014年伊始,费改新政效应再次集中爆发,不少险企都将费改后的新产品作为新年“开门红”的主打产品。 
  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寿险预定利率放开,把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和市场,保险公司将有能力设计出更具有竞争力的保险产品,来满足保险消费者在保险保障、资产保值增值、合理避税、财富传承等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 
  险企新年热推理财新品 
  近日,包括中国人寿(601628.SH)在内的大型险企都相继推出了费率改革新产品,以期打响2014年第一枪。 
  长江证券预测,2014年,利率市场化将提速,资管市场竞争将加剧。保险产品从本质上是一种资管产品,要想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就必须推出具有收益率竞争优势的差异化产品。 
  记者从中国人寿获悉,该公司近日在银行保险渠道推出一款费改新产品“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作为2013年银行保险渠道明星产品“国寿鑫丰”的最新升级版本。 
  据了解,该产品延续了老款“国寿鑫丰”的特点,集高现金价值、高固定收益、高保障等多功能为一体,升级后的新产品现金价值更高、固定收益更高、保障更高,可有效满足银行保险渠道客户稳健理财,同时兼顾保障的多方面需求。 
  升级后的“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为一款5年期趸交产品,一次性交费,保障期可达5年,可谓一次投入,收益稳定。凡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的健康人士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可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除此之外,该产品还具有高达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障,可以防患于未然,为客户提供充足的保险保障。 
  费改后的保险理财新观念 
  围绕保险业的转型与发展,各种讨论和思考一直不绝于耳。“保障与理财并不冲突,保险不再强调回归保障,保险不仅是保障,更是一种理财。”2013年7月21日至22日,在全国保险业转型发展研讨会上,相关监管人士为保险业重新定调,并明确了今后保险在各类理财工具中的地位。 
  事实上,尽管当前银行理财产品百花齐放,各类基金、信托产品层出不穷,但由于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持续震荡,市场持续低迷,各类投资渠道的收益并不高。以基金投资为例,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2012年,仅有23%的投资者通过投资基金获得了盈利,46%的投资者发生亏损,另有31%的投资者表示“盈亏不大”。 
  中国人寿理财专家表示,保险产品本身具有较高的保障功能,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后,产品定价更具竞争力,加之其所兼具的财富管理和资产传承功能,使得保险这种理财工具更具鲜明特色,将可能成为居民家庭财务规划中的基石。 
  “保险本身的确有财富管理和资产传承功能,过去一直比较强调保障功能,但从近年来大额寿险保单频出的实际情况来看,高端客户购买保险,还是更侧重于资产保全和财富传承。”中国人寿银行保险部相关负责人认为,基于市场的反馈,保险产品的竞争力完全媲美股票、基金、信托等理财产品。 
  以中国人寿新近推出的“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为例,与普通的两全保险相比,具有固定收益更高、现金价值更高、意外身故保障是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等三大特点。 
  首先,以30岁男性为例,一次性交费1000元,“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的基本保额高达1180元,较老款鑫丰产品的基本保额1123元更高,打破鑫丰创下的中国人寿现有5年期产品“保额之最”; 
  第二,其第1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高达1035元,再次打破鑫丰产品1020元的纪录,问鼎中国人寿现有5年期产品“现金价值之最”; 
  第三,“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延续了鑫丰产品保障范围广的特点,身故赔付1倍基本保额,意外身故共计赔付3倍基本保额。另外,由于基本保额更高,同等保费下“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保险保障较鑫丰更高,成为中国人寿现有5年期产品中“保障之最”。 
  中国人寿理财专家解释称,如果一位30岁男性趸交10万元保费,保险期间为5年期,如生存至保险期满时,可获得满期金118000元,如果因意外不幸身故,则可获得354000元的赔付。该产品投保简便、收益稳定、适应人群广泛、到期给付,可满足不同年龄段人群在人生各个阶段的理财需求。 
  如果被保险人在18至25岁,这笔满期金可以作为婚嫁金、创业金;25至35岁:可以作为保障金、子女教育金及资产保值增值;35至50岁:可作为保障金、未来养老金、投资理财;50岁以上:可以稳健理财,作为养老金,合理避税。 
  购买理财产品还要慎选机构 
  大量理财产品涌入市场,在保障高收益的同时,也意味着更高的风险,对金融机构自身来讲,也是一把双刃剑,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更要谨慎地选择代为理财的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的实力、抗风险能力等多进行考察,避免损失。 
  普益财富分析师叶林峰表示:“目前大部分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进行投资,信托和券商不会承担起主动管理的职能。由于采取了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发行,无论是宏观环境的变化还是融资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都使得产品的兑付面临巨大风险。” 
  而保险公司在这方面有天然的优势。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购买保险产品,具有安全性。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后,即获得了一份固定有保底的保单收益,具有较为稳定的收益性。同时,还可以帮助客户实现保值增值,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对家庭资产的不利影响。 
  此外获得稳定的保单收益,与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高低直接相关。近年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不断放开,也为中国人寿等大型保险公司提高投资收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中国人寿2013年半年报显示,2013年上半年,中国人寿加快了投资资产投向多元化的步伐,优化债券结构增加高等级信用品种;加大另类投资力度,50亿元投资国寿苏州城市发展产业基金,48亿元投资中石油西一、二线西部管道项目股权投资计划,累计投资基础设施与不动产债券计划455亿元,信托、理财、专向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37亿元。 
  2013年上半年,中国人寿总投资收益率(年化)为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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