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法学体系里的一个分支,也是法学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公共学科,与别的部门法相比,经济法更具有灵活性和实践性,属应用性学科。经济法教学既要求学生对相关法律理论知识有较扎实的掌握,也要求学生能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以解决实际问题。案例教学法是适应经济法的这种特点而产生与发展,并且在经济法教学中逐渐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使经济法案例教学取得更理想的效果,就必须注重案例素材的选择。
一、经济法案例教学的特点
经济法案例教学又叫做实例教学或个案教学,是指教师将实际案例引进课堂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根据已有的基础理论知识对实际案例进行剖析,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进一步深化理性认识,提高学生分析能力、灵活应用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要求师生形成互动模式,生动的案例素材使课堂增添活力与生机,启发性和自主性有利于教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形成学习内驱力,更有效地掌握知识。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经济法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实践性强
经济法案例素材的来源通常有司法系统的实际案件、电视媒体宣传的经济法类案例、教材中出现的一些经典案例以及其他渠道搜集的相关案例,将这些案例进行简单改编,隐匿其中的真实人名、地名,就可以成为教学案例的一线素材。纯粹的经济法理论知识太过枯燥,掌握起来有些机械易遗忘,通过对具有相对真实性的案例进行分析,联系相关的理论知识,可以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灵活且深刻地掌握,有利于学生在生活中去发现类似的法律问题,学会自己灵活学习法律、灵活运用法律。理论知识本来源自于实践,最终目的也是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更好地指导实践。学生面对真实案例时,犹如身临其境,有利于激发学生分析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使教学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2.针对性强
案例教学具有针对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案例素材要跟所传授的理论知识密切联系,通过有针对性的案例来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二是所选案例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的要求,而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教学目标是通过传授的知识让学生在掌握好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在生活中能够实际灵活运用,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领悟能力。俗语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学的目的就是传授学生如何在课堂内外自我学习。案例教学具有这种较强的针对性。
3.新颖性
新颖性是经济法案例教学比较典型的特点之一。经济法案例教学所选的案例通常是一些活跃在当前法律实践中的案例,而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经济活动纷繁多姿,与之相关的经济纠纷自然也是各式各样,具有超强时代性。具备这种特征的案例素材往往能够给学生一些新鲜的印象,唤起学生的学习好奇心和主动性。新颖性是经济活动本身特点的一种体现。
4.多元性
经济法案例教学的多元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案例素材来源多元化,它可以是电视媒体传播的与经济法有关的案例,可以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处理的与经济法有关的案例,可以是历史上流传与总结的经典教学案例,也可以是通过其他渠道搜集的跟经济法有关的案例;二是对案例理解的意见多元化,不论是法律学者还是外行人,基于对法律认识的不同理解,针对同一案例往往有不同的见解,学生基于不同的认识角度对同一案件的理解也会各持己见。
5.科学性
经济法案例教学方式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科学性。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纯理论知识的传授,一方是教师根据教材授课,另一方是学生听从教师的讲授,通常是单向性的知识流动。案例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方式最典型的特点就是更具有科学性。结合以上几个方面的特点,案例教学方式更能拉近学生校园生活和社会认识之间的距离,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更有效地帮助学生深刻灵活地掌握知识,并学以致用。案例教学过程中通过讨论,在师生之间形成一种知识互动,不仅学生从教师那里获得知识,教师也从学生那里获得更多需求与经验,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二、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素材选择存在的问题
经济法案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生动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师生之间形成一种热烈的互动,帮助学生更有效地掌握知识。但是实际案例教学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无法达到案例教学预期的效果。比如,学生对案例缺乏兴趣;或者自身掌握的知识欠缺,无法对案例进行有效的分析,从而形成自己的认识等。改善经济法案例教学的方法不仅要从教师授课水平上分析原因,也要注重案例素材的选择。分析案例素材选择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与时代和生活相距较远
新颖性与时代性是相对应的,但是尚存在一些案例素材的选择欠缺时代性,即跟不上时代快速的变化。例如,21世纪却仍然大量选择21世纪之前的案例,未免太过陈旧,所描述的事件与学生所面对的环境相差太大,这样的案例无助于学生通过案例了解现实的社会,不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时代经济相联系。经济活动和经济法规相对灵活多变,因此要求案例素材要具备新颖性、时代性。当然,此种说法不包括那些具有历史性、稳定性的、经典的老案例。
(二)难以大范围调动学生积极性
经济法规范的是经济活动领域里的各种事项,经济活动本身表现形式多样,变化快,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但由于教师要考虑案例所包涵的知识点尽量多,难免会忽视案例本身的趣味性,致使学生对案例教学乏味而不喜欢学。另外,课堂上能够发言表达自己观点的人通常是少数,教师不可能让每个学生或者大多数学生都一一发表自己的观点,通常是让学生自己讨论,然后选择其中一部分发表意见。当案例缺乏趣味性,而讨论期间课堂显得自由,难免会出现课堂纪律松散,学生随意聊天而不加入案例分析的情形,这样教学效果事倍功半。
三、如何选择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素材
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要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应有的效果,需从多方面完善案例教学方式。论文仅从案例素材选择上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经济法案例教学,取得更有效的教学成果。
1.案例素材需具备典型性和启发性。典型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素材能够反映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能够让学生举一反三,在今后遇到同类经济法问题时能及时联想到相关的案例,找到相关的法律理论知识。通常法律具有一般性,而案例具有个别性,只有典型的案例相对更接近法律的一般性。而启发性是指通过个案的分析能够给学生一定的启发,自觉思考相关的问题,增强学生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分析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自信心。典型性和启发性是相互联系的,通常典型的案例素材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2.案例素材需具备趣味性。上文对趣味性缺乏的分析表明,在案例教学中趣味性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不可小视。针对同一个理论知识,有无数的案例可供选择,教师需要多花一些时间搜集既包含将要传授给学生的知识点,也要有一定的趣味性,以保证能调动学生的兴趣,积极主动地学习。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学生的兴趣提升了,就有助于挖掘其潜力,更深刻地把握知识,同时又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在融洽的氛围中使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3.多选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素材。身边的环境是学生相对熟悉的环境,来源于身边的案例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符合学生生理和心理实际特点,有助于学生更轻松快速地找到理解的入口,也更有利于激发学生思维的活跃性。一般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具有普遍性,学生面对这些事件的时候往往更有动力去了解和找到解决的方法,以期将来再遇到类似事件时知道如何用所学的经济法知识解决。熟悉的素材既增强了学生的兴趣,也拉近了枯燥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距离,有利于学生改变思维方式,学以致用。
4.所选用的案例素材应当以正面教育为主,抵制消极作用。法律往往离不开纠纷、争议,而这些又必须面对社会中一些消极现象的存在。教师要把握好案例素材的选择及其传授的方式,尽量做到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案例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也传授学生区分积极与消极,选择积极与抵制消极的方法。因此,在案例素材的选择上应当注意素材的积极与消极作用。
5.课堂上以小案例素材为主,大案例素材为辅。考虑到课堂时间有限,一般大的素材包括的知识点更充分、复杂一些,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分析、理解与消化,不利于课堂时间的把握。小案例针对小知识点足以说明问题就行,相对大案例而言,小案例适合课堂教学,大案例可以留作学生课后思考问题。因此,课堂上应当以小案例为主,大案例为辅。
6.使案例素材形式多样化,增加多媒体案例素材。经济法案例素材现阶段通常来源于媒体传播的案例、司法机关公布的真实案例、教材中提供的案例以及其他方式搜集的案例。现阶段多媒体教学逐渐完善,作为先进的教学模式,将多媒体与个案结合在一起,更有效地发挥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