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式教育是我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历次教育改革都把启发式教育作为一个合理内核和永恒主题。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的思想。后来,中外历代都有许多教育家注意并极力倡导这一思想。然而,由于历史的局限,都未能从理论上加以科学的论证和阐述。自从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思想产生之后,才为启发式教育思想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一、启发式教育思想符合辩证唯物论反映论原理
辩证唯物反映论表明,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能动反映,是主体能动的反映客体的过程。人的认识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因为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任何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都是隐藏在现象之中(教育教学的规律性也是如此),人们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抽象思维的能力,才能透过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与规律。从而正确地指导人们的行动。启发式教育思想的核心就是注重启发学生的积极思维活动,调动他们主观能动性,掌握认知规律,以提高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我们在教育教学中既要尊重教育客观规律性,按客观规律办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促进有效课堂的动态生成。教和学虽然是一种双边活动,但在这一活动中,学生是认识的主体。因此,教学过程从本质上看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掌握知识的过程,启发式教育正是遵循教学过程这一本质规律,才调动学生的积极思考,主动实践,发掘学生学习的内在因素,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并取得实效。
二、启发式教育思想符合事物发展内外辩证关系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内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运动的源泉,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因而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启发式教学正是反映了这一辩证法思想,认为在教学中,学生是学习认识活动的主体,学生的知识、能力、品质、性格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学生本身内部的矛盾性,而教学内容、教师水平、教学方法、教学设备等因素对学生来说,都是外在的东西,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启发式教育思想就是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充分调动起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突出主体性。那种忽视外因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影响或否认内因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决定作用想法及做法都是错误的。只有两者的有机结合,形成师生之间的内感(合力)效应,才能促进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三、启发式教育思想符合唯物辩证法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事物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中有规律地运动着。只有抓住事物的相互联系,才能了解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启发式教学反映了这一辩证法思想,认为教学过程不仅是一个认识过程,同时也是兴趣、情感、意志、行为的培养过程。认知是情、意、行的基础,而情、意、行反过来又能激发和促进认知的发展,因此,教学过程是一个知、情、意、行辩证发展的过程。我们在教学中坚持用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把教学之间各要素做到优化组合,处理好教材、教师、学生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学生的知、情、意、行的培养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促进学生认知过程的不断深化。同时,启发式教育还要求教师角色的转变,由传统的“权威”角色转变为学生的帮助者、引导者、组织者、促进者和知心朋友;为学生的学习营造一个轻松、愉悦、民主和谐的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通过经历、体验和感悟,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形成技能和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四、启发式教育符合唯物辩证法的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一切事物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这两种状态,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启发式教学要求我们在教学中“不到他努力想弄明白但仍然想不透的程度不要去开导;不到他心里明白却不能完善表达出来的程度,不要去启发他”,注重一个“量”的积累,当这个积累达到一个“度”的时候,趁势利导,做到举一反三。教师要抓住火侯,即到了“心求通而未得,口欲言而未能”之时,才能对学生“开其意,达其辞”。同时教师启发学生的问题难易要适中,恰到好处,引发学生积极思维,“跳一跳,摘桃子”,使学生的思维提高到“最近发展区”的水平。启发式教学还必须了解学生实际和已有知识水平、接受能力,做到因材施教,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促进学生认知“量”的增加向认知“质”的转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五、启发式教育思想符合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即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世界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启发式教学正是反映了这一辩证法思想,认为教学过程是多组矛盾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辩证发展的矛盾运动过程。启发式教学重视教材本身内在的矛盾性,重视学生学习认识过程的内部矛盾运动。重视研究教学过程矛盾运动的特殊本质,认为任何一个教学过程都包含着教师与教材学生与教材、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等三对矛盾。这三对矛盾中,学生与教材的矛盾即学生的认识能力与掌握教学内容的任务要求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是整个教学过程的出发点。其他两对矛盾是为了解决这一主要矛盾产生的。因此,启发式教学把研究学生与教材的矛盾作为研究其他两对矛盾的前提,不是孤立地熟悉和弄懂教材,而是把分析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研究教材的重点、难点、关键,同了解和分析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认识能力和思想情况结合起来,在充分研究学生与教材这一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去吃透和掌握教材。抓住这一主要矛盾,把分析教材内在的矛盾性和研究学生的认识规律结合起来,在深入分析学生与教材这一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去研究教法和选用教学手段。在解决学生与教材这对矛盾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并用来促进教师与教材、教与学两对矛盾的解决。这样,就会“吃透两头”,相互促进,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相结合,使教学过程成为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不断揭露教材中的矛盾,分析和解决矛盾,使感性认识不断上升到理性认识。
六、启发式教育思想符合人类认识辩证运动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人类的认识过程,是一个由特殊到一般,由一般到特殊……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过程,启发式教学正是反映了这一认识的辩证运动规律;认为“启发”并非乱加点拨或随心所欲地引导,而是遵循认识的辩证运动规律进行启发诱导,使学生的知识、能力、情感按着认识的发展规律不断深化。启发式教学除重视分析教材的结构外,还十分重视学生认识规律的研究。强调引导学生对具体事物(事例)进行观察和直观描述,在具有一定感知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由浅入深地层层分析,去揭示事物的本质,进而概括出一般规律,也即由特殊上升到对一般的认识;强调在学生理解概念和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启发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解决有关的实际问题,即以一般为指导去研究尚未认识的事物的特殊本质,并深化原来对一般本质的认识。这样由特殊到一般,由一般到特殊,再由特殊到一般……,按着学生认识规律层层启发,步步引导,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的不断深化,同时也有利于学生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和思维能力的发展。
七、启发式教育思想反映了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条件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由不知到知,从知得不多到知得较多的矛盾转化过程。矛盾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离开了条件讲矛盾的转化,就是主观唯心论。启发式教学就是要求教师发挥主导作用,启发并指导学生掌握一定的条件,不断促成学生由不知到知的转化。启发式教学认为学生的学习认识过程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不知到知的矛盾过程。启发式教学决不是让学生自由放任地进行尝试和自学,而是根据教学任务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运用教学手段,促成矛盾的转化。联系学生熟悉的实例或借助演示实验引入概念,把抽象问题形象化,给学生形成感性认识创造条件;指导学生运用各种思维方法对所感知的事物,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启发引导学生理解教材,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转化;选编例练习题和组织各种实际操作活动,启发并指导学生由浅入深,由单一到综合地进行练习、实验或实习,引导学生掌握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条件,实现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转入。此外,指导学生复习已学知识,给学生以辅垫,使其温故知新;善于启发引导学生分散难点,化难为易;引导学生理清教材的结构和线索,使分散的内容形成有机的整体。以上所述,都说明了启发式教学是为了促成矛盾的转化,说明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之一,在于启发指导学生掌握矛盾转化的条件,促成其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的转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启发式不是一个具体的教学方法,它是一种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认真研究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启发式教育思想”的一系列原理,摒弃形而上学、阻碍启发式农业论文下载教育的陈旧思想观念,为学生的创造性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