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干部档案造假存在的原因有
1.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疏松,落实制度不严。中组部通报还显示,不管是改身份,还是改年龄,还是改学历,都少不了当地相关部门、甚至是一把手的协助,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部分档案管理人员感觉本职岗位无关紧要,领导关注少,一人掌管干部档案室钥匙,出入方便。正是由于档案管理疏松,才让弄虚作假之人有机可乘。对干部档案的查阅及出入室档案材料登记制度不落实,把档案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挂在墙上,漠视国家制定档案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更有甚者档案管理人员利用职位便利条件,为所谓的领导关系进行档案材料的修改,随意增删档案材料,法律意识淡薄,明知涂改档案是违纪或违法行为,心存侥幸,总认为上级组织部门查不出来,无形之中助长和纵容了干部档案造假的不良风气。
2.缺乏干部人事档案纠错机制和法制监督程序,改档随意性强。从干部档案造假的种种迹象显示,现在各级组织缺乏对干部档案造假的纠错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如何启动调查程序、谁去调查、怎么调查,制度上都没有这个安排。档案造假问题逐一曝光并浮出水面,一般都是经群众举报引起社会舆论或者领导重视了,才会进入调查,而这些调查都没有固定的干部人事档案法律修改程序,改档随意性较大,对调查的各个环节缺乏透明度,媒体对处理问题不能适时全程跟踪和监督。
3.造假成本低,收益大,处罚力度缺乏敬畏性。干部档案造假泛滥一个重要原因是违规成本太低。造假问题一旦被发现,几乎都是党纪处理,更轻的则可能仅仅是政治前途暂时遇阻,处理结果对违规违纪者影响不大。据相关通报,年龄造假的黄梅芳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著名的造假骗官干部王亚丽,也是因为职务侵占、行贿才被判刑。通过造假得到提升,,获得丰厚的利益,最终结果,只会让国家利益和政府公信受损,对造假人员责任追究没有形成高压势态,对档案造假行为的相关人员处罚力轻,缺乏敬畏性和威慑力。
4.干部档案管理数字化水平滞后,信息不对称。由于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各级档案部门投入不足,干部人事档案由政府各级组织部门管理,群众对选拔干部公开的信息不了解。各地干部人事档案部门的数字化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人民群众对当地干部基本信息的知情权。极个别干部在干部公开选拔和任用时,往往突击在档案材料中虚构增加工作经历或者提供假文凭。利用跨区调动,异地考察的好机会,组织部门档案审核时间短暂和考察力度有限,到新单位上班后当地无人知晓个人真实履历,从而很容易使“整容”后的档案“瞒天过海”,钻政府与群众对信息了解不对称的空子,采取“暗箱”操作,来达到异地升迁做官的目的。
二、针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和解决的措施
笔者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已十多年,通过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笔者认为,组织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现象要“零容忍”,要及时“亮剑”,通过严密程序、严格把关、严肃查处,让“问题档案”无处遁形,让伪造者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严惩,让蠢蠢欲动者及时收手,自觉消除档案造假的念头,还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形成维护档案管理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1.依法治档,严格审档,强化管理人员素质,健全干部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十不准”纪律明确要求: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对干部档案涂改造假“零容忍”,根本在于对干部档案管理实行硬约束。依法治档,健全干部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抓起,把好入口关。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保障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健全干部选拔与奖惩机制、严惩造假者与纵容者,把法律作为最好的屏障,防患于未然。严格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严格审核认定的制度,加强审档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连带责任机制。要健全完善档案整理、材料收集、信息认定等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涂改造假行为发生。同时,高度重视和加强管档队伍建设,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的干部放到管档岗位。
2.实现干部档案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努力构建“大组工网”平台。积极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科学管理,全部实现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全方位、准确、快捷的服务,扎实推进干部组织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建立干部电子档案,可有效防止和解决档案自然老化、人为涂改、意外损害等难题。使每名干部均拥有纸质和数字两份档案。利用网络平台,制作电子人事档案,将干部档案置于阳光之下,方便干部异地交流和群众监督,避免不正当的“曲线升迁”。将在职干部档案材料全部扫描,运用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自动编目和检索、档案自动全文存储和检索、计算机辅助立卷、档案自动标引、档案双重备份和档案远程监控管理等。积极开展干部档案数字化工作,以部省、市、县、乡四级干部组织部门联合实现省级“大组工网”为平台,中组部档案部门统一负责创新和研发干部档案管理新模式,在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全国内副科以上干部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下级只能向上级上传干部档案电子信息不能在本级系统中修改信息,如需信息修改,务必由上至下严格授权,建立审核认定制度,适时全程监督全程记录信息修改过程,动态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信息传送修改程序和预警制度,让造假者无空可入。
3.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使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透明化。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中的重要材料存在涂改造假情况的,一律暂缓任用”纪律规定,切实发挥好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监督作用。谁敢涂改档案、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谁就要付出代价、受到惩处,并加大违规档案操作人员处罚力度。围绕干部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档案室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架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晒评于民”的桥梁,及时向社会发布公示拟选拔干部的信息,把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逐步拓展到广大干部群众中间去,使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透明化。
4.构建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确定倒查机制,建立并畅通多种方式的举报平台。审核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实行“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每个环节、每个关口、每份材料都由相关责任人签字,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严肃干部档案材料接收、查借阅、转递、保管、信息认定等各个环节工作责任制,凡发现干部档案弄虚作假的都要全程倒查。另外,充分发挥“12380”电话、信访、网站、短信举报受理平台作用,不放过每条举报信息,实事求是,对来电、来信、来访人员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要以最坚决的态度维护干部档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干部本人参与涂改造假的,要严肃追究干部本人及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对管理审核不严、违反规定、故意隐瞒事实等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总之,要对档案造假“零容忍”,必须依法治档,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健全干部档案管理长效机制,全方位织牢相关制度牢笼,使制度法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围绕干部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档案管理水平。强化针对档案造假的惩治力度,严厉追究所有造假参与者的法律乃至刑事责任,使之“不敢”造假,健全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干部档案数字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水平,将干部档案纳入严格的制度监管和阳光之下,充分接受公众监督,使之“不能”造假;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过程的公开度和公信力,使之“不想”造假,以法匡正用人风气,为上级领导在正确选人用人上及时提供干部真实的档案信息,为干部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环境。
作者:黄世重 单位:山西省儿童医院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