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高新技术贸易的发展现状
高新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按照一般商业条件买卖高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商业行为。从一个国家的立场上,国际高新技术贸易包括高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引进。国际高新技术贸易的迅速发展,意味着世界各国对高新技术的需求一直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归纳起来看,其动力主要是:
第一,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科学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比资本和人力要素更大。西方国家经济增长70%是通过技术进步获得,而资本和人力投入只占经济增长的30%。经济发展和竞争实际是科技发展和竞争,先进技术成了人类社会的普遍需求,争取技术上的优势成为各国经济竞争主流。
第二,各国高新技术发展的非平衡性。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上的差距,这决定了高新技术由北向南流动;二是东欧和远东国家与西欧和北美国家技术水平上的差距,这决定了高新技术由西向东流动;三是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间不同技术领域中高新技术发展的差异,促使高新技术在这些国家中流动。
第三,高新技术向纵深与边缘发展的趋势。当代高新技术既向纵深发展又向边缘发展,高新技术种类繁多且错综复杂,发展一项工业技术所需巨额投资往往超出一国的技术和经济能力,需要多国共同合作才能实现。因此,高新技术发展的专业化和国际间技术分工变成现实。
第四,高新技术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技术更替加快。不抓紧利用已发展的高新技术,这些技术很快就被新的技术所取代而丧失其价值,无疑这将促使高新技术的拥有者通过技术转让来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跨国公司向全球扩张的需要。跨国公司以高新技术作为向全球扩张的核心武器,以合资或合作方式与各国开展商业和技术合作,以高新技术进行投资并以高新技术对合资企业进行控制,达到迂回进入他国市场,实现其全球战略的目的。我国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和转化能力同发达国家比依然很弱,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产业中所占比重还很低。2013年全国出口产品中高新技术产品比重不到20%,市场占有率较低。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贸易,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新的内在要求,增强科学研究同经济结合的内在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二、国际高新技术贸易的战略地位
高新技术须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所谓商品化,是指相当比例的科技成果在商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得到应用或转化为批量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中流通并形成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基地。当大比例的科技成果进入市场或生产销售过程是商品化的定量概念。我国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比例为不到30%,美欧等发达国家2014年已接近80%,差距相当明显。高新技术商品化定量要求是50%。所谓产业化,是指在高新技术商品大规模生产、销售和应用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占国民经济的相当份额并建立一套较完善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体系,形成一批亿元产值企业和名牌产品,高新技术技工贸总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所占比例是产业化的定量概念。我国目前高新技术总收入约为国民生产总值15%,而发达国家达到约60%。作为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形成产业化的定量要求,应当是高新技术技工贸总收入达国民生产总值的30%以上。所谓国际化,是指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全面进入国际经济、技术体系,在研究、开发、信息、金融、贸易、法律等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起一大批海外高新技术企业并逐步形成一批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资源、生产、贸易和服务最佳配制的跨国公司。国际化的定量概念是出口额在高新技术技工贸总收入中达到40%上,资金投入的50%源于外资,20%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等。高新技术贸易促进了产业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技术推动占15%,市场拉动占80%。可见,我国在重视高新技术贸易的时候,不能仅着眼于技术贸易,还应在产品贸易方面下大功夫。国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及产业的发展实践都充分证明: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离不开技术贸易和产业贸易。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往往以产定销,这种生产模式是盲目的,很难形成批量生产。而国外往往把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骨干力量放在产业贸易部门,通过市场调研、市场开拓带动和促进高新技术及产业的发展。
三、国际高新技术贸易走势及我国的对策
进入21世纪,世界高新技术贸易额有很大增长,发达国家高新技术贸易额已达国民生产总值的50%以上,而且这种发展势头至今没停止。随着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进一步发展,现代国际高新技术贸易将形成四种基本优势。
一是硬件技术与软件技术、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在转让中日益交融。在现代国际高新技术贸易中,单纯购买设备正被硬软件技术一揽子买卖所代替。事实上,先进的技术设备如没有配套工艺流程和方法,就难以发挥功能,如不了解和掌握技术设备的设计原理、制造工艺和必要的技术档案,技术购买者就很难仿制或在原设备基础上改进和完善。在专利制度下,保持对先进技术的垄断既需要法律保护,也需要发明者的自我保护。因为专利技术须向社会公开,技术发明者对某些关键技术工艺、配方比例及制作流程等内容往往不申请专利,而作为专有技术保密。这样,技术承受方购买专利后还需购买专有技术,才能将专利有效用于技术制成品和生产过程。因此,现代高新技术贸易中一项技术转让设计的技术形态和类别有多种。
二是高新技术贸易中的产业贸易将更活跃,比例也将占主导地位。高新技术和产品发展是高投入和高风险,这一点没人怀疑,而高风险最主要是市场风险却很少有人明白。由于高新技术产品附加值高,更新换代快,所以市场竞争激烈。若高新技术贸易发展了,产品成了市场抢手货,无疑将促进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
三是高新技术贸易与资本转移及其他形式的国有经济合作交织渗透。由于商品的国际交换,包括单纯国际技术转让在维系交换双方经济利益等方面存在某些固有的缺陷,同时,随着国际交往形式增多,因此,技术转让与其他形式的国际经济交往合作在更大范围内,以更多种形式融合渗透。部分技术拥有者放弃单纯技术买卖,开始从事产业贸易,或将技术作为投资入股或合资办厂的投入要素,以参与技术产业效益的分享作技术补偿,部分技术拥有者在提供技术时也提供资金贷款,或在提供资金贷款时限定接受为购买其技术。这样,纯粹的技术买卖关系扩展为以技术商品为中心的复合型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四是高新技术贸易在政府间进行的比例增大。由于高新技术如航天航空技术、核能技术等,涉及国家重要部门和战略利益,也由于高新技术发展需要庞大资金保证和完整的技术系统保证。因此,政府参与或通过政府进行高新技术贸易成为必要,而政府的介入将使高新技术的国际贸易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二十一世纪以来,虽然国际贸易额不断增长,但因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坚持对我国实行高新技术产品的“禁运”,限制了我国高新技术贸易的发展。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贸易发展,“十三五”期间有必要在我国部分条件成熟的城市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建设一批与国际接轨的高新技术贸易城,它集高新技术信息交流、高新技术博览、高新技术贸易、高新技术开发及高新技术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是国内外高新技术及产品的集散地和信息库。它既是高新技术成果展示、转让、贸易的基地和媒介,又是了解、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高新技术及成果的桥梁和窗口,并将带动以高新技术贸易市场为中心的金融、信息、商品、服务等整个市场体系的发展和突破。
作者:周思磊 徐思豪 肖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