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决定了职业教育必须走产教融合的发展之路,但职业教育和产业的异同,使产教融合既成为可能,也具有相当的难度。构建符合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特点的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助推产业转型发展的紧迫任务。本文分析了产教融合的涵义、现状,提出构建长效产教融合体制机制的路径选择及制度保障,希望对推进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创新有所借鉴。
[关键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谢梅成,湖南益阳赫山区人,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决定了职业教育必须走产教融合的发展之路。我国职业教育经过十多年的蓬勃发展后,虽然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职教界的共识,各地、各院校也积极进行了许多有益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有的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科学、合理的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并未形成。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从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问题上进行研究,加快制度创新,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体制机制的涵义
1、产教融合。“产”即产业,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产业泛指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包括教育。狭义的产业指工业部门。这里的产特指除教育之外的其他产业。教即教育,这里特指职业教育。融合是熔成或如熔化那样融为一体。职业教育和产业都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行业,各自承担不同的社会职责与功能。产教融合就是职业院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行业企业通过一定机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方面融为一体的双主体办学模式。其基本特征是产教一体,校企互动,学校与行业企业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也是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最大区别。职业教育与其它教育人才培养的区别,在于技术技能,技术技能的培养更有赖于生产工作过程和实践操作。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规律决定了它必须走与产业发展的互动之路,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也需要职业教育提供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产教融合集教育教学、生产劳动、素质养成、技能历练、科技研发、经营管理和社会服务于一体,不仅能促进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还能将院校和企业的技术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转型,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产教融合这一问题不能解决,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就很难实现。产教融合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三个对接”,即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堂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职业院校要紧紧围绕区域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建立对接产业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职业资格标准、生产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发挥行业企业优势,让行业企业参与办学过程,实现教学与生产融合,培养出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产教融合的具体组织形式是校企(行)合作。就是学校与企业(行业)建立合作关系,双方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以校企(行)双向参与为途径,以相互服务为宗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它具有教育性、职业性、互利性、多样性、文化性等特征。
2、产教融合体制机制。这是由职业教育和产业两个行业不同的属性决定的。职业教育以培养人才为目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产业发展追求的是利润和效益,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业,决定了其不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产教融合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存在共同的内驱动力。职业教育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企业人才需求为己任,产业发展追求效益必须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效率为前提,在人力资源紧张、成本提高的情况下,尤须如此。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周期性、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区域、岗位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与行业企业的人才观、成本效益观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别使产教融合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遭遇很多困难,难以取得实质上的突破。从国家战略层面上考虑,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种平衡和契合点,进行一种制度上的设计安排。所谓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就是职业院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行业、企业以相互服务为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方面实行深度合作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和有效实现途径。
二、目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的契合程度不高。体现在院校布局、专业设置上与区域产业发展不协调,难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院校布局不是根据产业结构的布局来确定的,有的带有随意性。院校之间专业设置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急需专业满足不了产业发展要求,有的紧缺产业专业设置太少,甚至空白,相关技术技能人才缺口大。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远未形成。
2、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层次较低。这些年来各地各校都积极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和推进,但从总体看,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并不令人满意,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别也很大。一些院校未从战略上认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理念缺乏、方法模糊、机制随意,习惯于传统的办学模式,存在畏难情绪,抓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即使开展了一些校企合作,也大多是形式多于内容,停留在肤浅层面,少有实质性推进,与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相距甚远。
3、行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由于企业与职业教育追求目标上的差异,并且缺少有效的政策支持,企业普遍感到参与职业教育投资的实际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体现,参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不高。加上职业院校本身实力不够,教师职业技术能力、应用技术研发能力较弱,服务产业、企业的能力不强等原因,对企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校企合作基本处于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一些地区的产业发展程度不高,产业集群未形成,龙头企业不强,行业组织不健全以及作用发挥不好等,也是难以有效开展校企合作的原因。
4、产教融合的顶层设计尚未完成。产教融合作为两个不同性质行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应当具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理念、方略和运行方式,在其合作内容、形式、机制、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系统的设计安排,配套的制度跟进。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时间不长,理论准备不够,基本上由各地各校在自行探索。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各地各校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面探索的积极成果,加强理论和制度创新,加快产教融合的顶层设计,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构建产教融合体制机制的路径选择
1、搭建政、行、校、企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平台。搭建平台是有效推进产教融合的基础和前提。从三个层面上着手,宏观层面搭建政府、行业组织和职业院校的决策平台,为实现产教融合的“推手”。政府主导,依层次组建政府牵头,教育、经济部门、行业组织、重点企业参加的产教融合建设指导委员会,宏观决策、通盘规划推进产教融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中观层面搭建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交流合作平台,为校企合作“联姻”。建立校企合作董事会、理事会、职教集团等紧密型合作体,把处在同一个产业链上不同层次的院校及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组建起来,主要任务是促进信息交流,促进院校与企业签订包括合作办学、招生就业、人才培养、顶岗实习、技能培训、技术开发、人员交流、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促进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微观层面是搭建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平台,为专业建设“导航”。通过校企互动,促进院校人才培养谢梅成:购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体制机制研究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合作办专业、合作育人才、合作促就业、合作谋发展。
2、开展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实现开放办学、增加办学活力的重要途径,是产教融合的具体化。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经过长期实践,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校企合作模式。德国的“双元制”坚持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无论是教师配备还是教学模式与教学内容,都以企业为主,办学经费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英国的“三明治”教育和美国的“学工交替”教育则由学校主导、企业支持,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工作训练成为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职业院校在办学实践中进行的多种形式的有益探索,诸如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审定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内容;学校为企业定向或委托培养、培训人才;校企共建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校中厂、厂中校;产学研协同进行教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学校选聘企业技术专家为兼职教师;校行(企)共建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开展技能培训等等,这些有效的做法需要坚持并进一步探索完善,更需要上升到政策制度层面,在政策制度层面上予以强化。
3、建立有效管用的产教融合机制。一是利益平衡机制。找准校企双赢的利益平衡结合点,以利益之绳推动校企合作。职业院校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企业用人需求的同时,要强化主动服务产业意识,充分发挥人才、知识、技术、文化、成果等资源优势,提高教师服务产业、解决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企业要转变观念,立足长远发展,着眼于劳动力素质提升带来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防止急功近利的人才观;二是资源多元配置机制。学校和行业企业各具资源优势,且有互补性,按照市场机制,以合约方式,推进相互之间资源的互补利用和优化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把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教学设施、实训基地、技术成果、研发能力、文化理念等资源和行业企业的资源组织、设施设备、生产过程、资金、技术、就业岗位、信息需求等实行多元对接,通过搭建信息化交流、资源共享、技术研发等平台,实现校企优势资源的组合效应,发挥企业和教育投资的最大效益;三是沟通协调机制。推进产教融合的政、行、校、企各方及搭建的各类平台都要形成例会制度,互通信息,沟通协商,定期分析、研究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各方利益关系,以经常性互动、对话、协商的方式推动产教融合的持久深入发展。院校内部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及时提供准确情况和对策建议,使沟通协调工作务实、高效。
四、建立产教融合体制机制的制度保障
1、强化政府政策导向。建立产教融合的长效机制首先需要政策导向,政府层面要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战略地位,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产业的转型发展,根据产业发展合理布局职业教育的层次和专业结构。定期发布产业发展状况、人才需求预测、就业动态和专业布点情况,使学校在专业设置调整、学生专业选择、企业人才选用等方面能实现有机对接。要制定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定职业的优先就业政策,明确职业院校专业调整的基本准则,努力营造尊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引导人们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要激励行业组织加强对产业和职业教育的同步指导,发挥其沟通产业、企业、政府和学校的纽带作用。釆取多种措施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使推进产教融合的理念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2、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以法律法规保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有效实施。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其完善的立法和政策规范,通过联邦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等10多部法规,规范了统一的框架教学计划及其教学内容和考试要求,明确了企业、学校的职责分工,如大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教学训练车间、中小企业通过跨企业培训中心为学生提供实训场所等,都具有强制性。没有强有力的法规保障,产教融合便无规可依、无章可循。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制定《职业教育促进法》,明确学校、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教育、经济管理部门等各个主体的职能责任,及其在产教融合分工协作中的权利义务,保障双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赋予行业协会指导和协调职业教育的职能,以弥补产教融合中政府管理和市场的不足。
3、建立经费多元投入保障。职业教育是一种高成本教育,其成本远大于同级普通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瓶颈,单一的政府投入模式难以满足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在继续加大国家、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通过制定财政、金融、税收、人才等优惠政策,引导、激励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投资职业教育,有的政策还要具有强制约束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职业教育经费多元筹措机制。建立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国家专项和民间教育基金,吸纳各种社会资本投入职业教育。
4、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质量评价是检验职业院校办学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目前对职业院校实行的定期评估和每年发布质量报告制度,难以从根本上激发院校开展产教融合的热情。建立倒逼机制,促进院校和企业主动实现产教融合。对院校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价制度,由行业协会、企业作为第三方,独立承担评估院校办学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将评估结果与领导班子、教职工业绩、绩效收入挂钩。院校内部把专业实现产教融合的程度、教师成果转化、毕业生社会声誉等列入考核内容,加入考核力度。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信用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政府及教育、经济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标准,定期对学校和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合理制定各种奖惩措施,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产教融合的强大合力。
作者:谢梅成 单位:益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