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产权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责、权、利不统一
多数工程建成后没有明确产权,有的工程虽然竣工以后移交给受益区的乡镇或村,但没有将管理职责落实到人,造成建设、施工单位不用,管理者不受益,而受益者又不管理,管用严重脱节的局面。例如水窖由于没有明确产权到户,缺乏管理,窖盖、进水管经常出现失盗现象,有的一次也没用就坏了,甚至还给人畜安全埋下了隐患。乡镇水利站属乡镇政府管辖,目前管理着相当数量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但大部分乡镇水利站形同虚设,技术力量薄弱。有的管理人员别说是测量、施工及管理,甚至连流量是什么概念都不知道。另外,大部分乡镇水利站的工作人员是合同制或临时工,其工作岗位朝不保夕,这样的人怎能管理好工程。
2对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管理改革的几点意见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管理改革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坚持“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和“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具体的管理模式。通过改革,建立起责任明确、群众参与、监督制约、管护到位的管理体制,确保建一处,成一处,保存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2.1直接把产权落实到农户,农户使用、受益和管理
有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比如谷坊、水窖等,技术含量低,施工简单,经过技术培训后,群众自己就会施工。因此可以考虑在工程建设以前就把产权落实到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的农户,也就是说谷坊及以后淤成的坝地、水窖及窖中蓄的水就归他了。然后把工程交给他施工,建成后由其负责管理和受益,既不收取其任何费用,也不给他拨付维修管护资金。群众挖自己的水窖,修筑自己的谷坊,会特别用心,工程质量也就有了保证,彻底解决了过去由施工队承包施工,只顾赚钱而不管工程质量的问题,并且他们管理起来也特别认真,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这样就把施工、产权、经营、受益、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交给管理者统一实施,形成良性循环。对于已经建好了的工程可以参照以上做法落实产权和管理。
2.2采取承包、拍卖、租赁等方式落实产权和使用权
淤地坝、塘坝、坑塘等工程的水面可以搞养殖经营,灌溉农田可以收取水费,淤成的坝地可以种植粮食和蔬菜,还可发展苗圃,种植中草药材。这类工程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可以考虑把工程产权落实到村委会,然后再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方式把使用权落实到户,由其受益,同时负责工程管理。对准备造林的荒山荒坡先通过以上方式落实产权,拥有了产权的群众在自己承包的荒地中造自己的林,工程质量和管护当然也就有了保障。
2.3产权落实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水管单位,并由其管理
对于那些跨乡镇或覆盖面比较大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比如一些小型水库、扬水站、节水渠槽、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等,按照就近和属地的原则,把产权落实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水管单位,水费收入归其所有,并同时负责工程的管理。由于有了工程的产权,他们会倍加珍惜,精心管理、科学管理,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把工程管理好。因为他们深知他们管的是自己的工程,而且还要靠工程去挣钱养家糊口。如果是新建的工程,干脆就把施工也交给他们做,在施工过程中他们也会特别注重工程质量,这样又可以有效地避免承包商只管赚钱偷工减料,而不顾工程质量的问题。这样做既确保了工程的施工质量,又可为工程运行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工程管理单位还可以有资金自己投资搞工程建设,走上依靠工程养工程良性循环发展的路子,真正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
作者:王天姿 单位:河北省涿鹿县河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