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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管理论文

一、引言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即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及机构在经营业务上形成交叉、渗透,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船用的分营业务范围。现今,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基本采用混业经营,这是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有过通过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混业经营的尝试,但一直没有摸索出一条成功之路,至今仍然是分营模式。这主要是由于缺少抗风险能力,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如混业经营,将会导致单一风险因相互作用致使控制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此,面对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自由化,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正确辨识其混业经营风险利弊,探索适合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道路。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

混业经营模式一般分为两种[1]:一是金融控股型,即指金融集团外设多个控股子公司,以子公司来从事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务,其显著特征是母公司是一家银行。目前采取这种模式的有英国、日本、美国等。二是内部综合性,即指金融机构在自身内部设置多个业务部门,让业务部门来经营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务,其显著特征是把内部业务部门当成独立的“子公司”。目前采取这种模式的有瑞士、德国。针对我国目前情况,在尚不能决策的条件下,主要由经营风险的大小来进行甄选,但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分营经营的监管金融制度,选择金融控股型经营模式几率较大。

(一)金融控股型

母公司为一家银行是金融控股型的显著特征,其全资控股包含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和非金融性经济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这些子公司都具备独立的经营业务并承担相对金融业务的民事责任。在金融决策上,金融控股下的子公司重大决策都会直接或间接受控于母公司董事会。针对我国金融行情,是在坚持市场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多元化探索,在以金融控股理念的前提下,要求商业银为母公司按照现代企业要求进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控股,并借助此平台对证券、保险及非金融参股公司的规范化金融机构实行收购,但同时还需对不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改造,如光大、中信等。毋庸置疑,在我国银行、保险、证券和信托组成的金融体系,实力最强的该属商业银行,其独具的全国性商业网点、资产和规模都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比拟的,而有实力其他金融机构实行收购的必当是商业银行,由此可知,以商业行为主体构筑金融控股是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的。

(二)内部综合型

在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进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经营是内部综合型全能银行主要特征,此模式打破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让金融机构提供最全面的金融服务。其经营特点主要在于[2]:能在让分营模式一步到位地过渡到混业模式;各金融机构以自身实力和市场需求制定多样化经营战略,进而提升金融竞争力;其经营权的综合所有性可使金融业务进行交叉,创新出多功能的金融产品,实现产品服务组合;其多样化的金融业务还能在经营成本上达到降低,对金融风险得以分散于整个金融体系内部之中,进而降低风险。就我国金融发展行情而言,还尚不具备推行一步到位的内部综合型混业模式,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行业发展历程还短、资本达不到内部整合型混业经营资本要求,金融机构自身内部抗风险能力弱与其金融市场监管不足等。

三、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然性

混业经营对商业银行有着不可比拟的好处,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实行混业经营模式,如美国、日本、瑞士、德国等,这些国家都基本完成了向金融业务经营的全能化和综合化方向转化。就我国金融行情,分业经营已不再适合我国银行业发展,混业经营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该顺应金融发展潮流,实行混业经营模式。

(一)分业经营的束缚成为银行业走向混业经营的内在动力

面对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金融服务多元化。就我国金融现状来看[3],分业经营模式给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带来了巨大压力,而这种压力导致现行分营制度对银行业务经营进行的严格区分,阻碍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不利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流通,导致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产品陈旧且品种有限。正是由于一系列束缚因素,我国金融业务才能更加迫切地实行经营转型,形成一切可冲破当前分营限制走向混业经营的内在动力,显然,目前这种动力已日趋成熟。

(二)金融一体化是我国银行业走向混业经营的外因

世界多数国家早前纷纷放弃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导致全球金融竞争更加激烈,金融一体化的逐步明朗给我国金融业带来的冲击是相当大的,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收购和合并浪潮形成了一个个金融巨头,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极大的占据重要的竞争位置,而交叉的业务也使得其金融巨头的制度、技术、人才、资金优势逐渐雄厚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要。而反观我国,其他国家的混业经营和世界金融巨头的生长,极大程度的威胁着我国金融分营制度,致使传统的存贷款间接业务比重弱化,中间业务和外表业务以成为需求,证券、信托、保险及衍生金融业务已成为发展方向,而这些因素都将让我国金融业尽快主动适应这种变化,以求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占据份额。

(三)信息化技术为我国银行业实现混业经营提供了条件

信息技术促使国别概念淡化,实现全球化和无国界的网络特点。在这种条件下,混业经营就有了一个先行的工具,虽然信息化致使网上信息流和贸易流将有效冲破国家壁垒,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但金融工具的创新也使得银行有能力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使得我国金融机构分营制度逐渐走向混业经营的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多样化、产品全能化轨道之上。

四、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SWOT分析

(一)优势

1.增强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金融竞争力

现代经营行为的日益复杂化,商业银行应该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加大对科技设施升级,提高业务能力,给予客户更便利安全的服务。而混业经营将使本国银行与外资银行获得公平的法律政策环境,为与外资银行的竞争打下基础,可积极开展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衍生业务[4]。同时且由于业务的扩大,分工进一步细化,进而导致银行管理者必须熟悉各种业务,有效对业务进行些调整和,才能及时根据金融市场调节自身经营策略,提出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来提高效率,从而有效提升竞争力。

2.有利银行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实施混业经营能有效提高银行内部机制,调整银行内部财务结构,更容易适应金融服务产品的需求,使其经营模式比其他行业更具规模效益。同时通过银行、保险、证券之间的融合,可共享一切资源,降低经营成本,使盈利发生质变。此外,金融营销的全球市场化,可让银行凭借有效的优势产生信誉效应,在大的方向上更有条件节约成本。

3.可为客户提供投资机会,增强二者联系

混业经营下的商业银行可提供多样化的经营服务,帮助客户选择最佳投资机会,满足客户融资、重组、上市等财务顾问增值服务;同时还可以利用客户资源促进优劣客户之间的收购,有利促进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的同时还增强银行和客户间得联系。

(二)劣势

1.造成金融风险传导全局性

混业经营以内部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交叉的相互持股可发挥最强的总体优势,但其实也存在利益冲突和竞争压力,使商业银行的资金在市场流入的过程中进行垫头交易,因收益和风险的不对称引起道德风险,进而促使银行信用风险。另外,其中的交易关联性借助投资、担保、信贷等出现转移现象,风险的传递在银行集团内部的不同机构相互转移,严重银行银行安全和客户利益,进而更深层次银行金融系统风险。

2.不利提高经营和监管效率

混业经营将导致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之前的专业分工打破,使传统并无交叉性和关联性的经营业务汇聚一起,带来集团内部的聚集风险、交易风险、财务风险、利益风险及法律法规风险,不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及不能以自身传统的专业化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在监管方面难以实现专业分工,监管效率很难体现出高水平。

3.不利平等竞争且管理能力要求更高

混业经营实施以后,大机构会越做越强,小机构将难以抗衡,公平竞争局面将势不在,切并购够会出现一定几率的超级银行,这些超级银行对市场占有率非常大,有可能导致业务垄断,以自身优势进行市场控制,与公平交易形成对抗,而这些劣势都将会导致管理很大程度上衔接不起,不利监管活动开展。

(三)机遇

1.世界金融格局多极化将强化混业经营金融机构

如今多极化的金融格局势将造成金融市场的日异月新。在金融危机下,之前传统的商业银行将面对业务的流动短缺及存款难以支撑等弱点,而综合性业务的巨型银行将会被看好,这必将致使银行出现急速的转型[5],而转型往往是混业经营的原始形态,而随着市场的演变,这种原始形态趋势将会被强化,促使混业经营新银行格局局面。

2.国家商业银行产业的扶持政策陆续出台

对应对金融危机,银行要进行转型,国家将势必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来确保财政货币政策在金融力度支持的有序进行。如2008年12月8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是对我国商业银行产业进行扶持的文件肯定,以推出的政策意见确保有利的经济环境对混业经营实施开展。

3.产业全球化让混业经营业务施展空间更大

产业全球化将使我国办理各类金融业务的客户转移,进而增加客户量,而混业经营就提供了这一发展空间。同时由于市场的需要,就将会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领域实现扩展,进而加快金融创新,进一步促进混业经营。

(四)挑战

1.产业结构升级导致监管难度增加

产业的转移必将导致产业结构升级,在国内向国外经营的转移过程中,创新经营产品将起到重要作用,极大可能获取到额外的利息及中间业务收入。但同时也加大了对金融视野、产品穿心、金融判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就我国目前商业银行来看,各大机构的分营监管在融汇成为混业经营后监管协调将会难以沟通,甚至造成冲突,只因各自出发点、业务模式、指标体系、操作方式均存在差异,进而在监管判断上与结论肯能存在较大差别。

2.协同效应使混业经营更为复杂

协同效应是指充分以有形及无形资源在潜在机会与业务技能之间紧密联系,促进费用的减少或收入的增加,大多整体价值大于部分价值之和。而混业经营就对资源整合、业务合作、经营协同等管理方面提出更高要求[6]。从理论上将,我国商业经营转移成混业经营,难免会在组织层、管理层、利益层出现难以融合趋势,能否形成高效的协同效应将有待验证。

3.缺乏相应的混业经营管理经验和人才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的分营模式和国外混业银行相比,在管理经验和人才比例上都不具备优势,相关混业经营人才缺乏。随着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混业经营是银行发展的趋势,这就致使会混业经营的人才极度缺乏,且由于混业经营的全球化,外资银行也能以高新待遇把人才挖过去,进一步导致相关人员的匮缺。

五、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面临的风险

(一)非银行风险向商业银行转移

银行集团一旦子公司出现困难,控股公司的问题可能会通过以下途径蔓延到商业银行。第一,如果金融控股公司一个子公司破产,该子公司的债权人会要求商业银行偿付子公司的债务;第二,控股公司的问题会通过逆向交易的形式传递到商业银行;第三,人们对商业银行信心的丧失。即人们对商业银行能否有效监管控股公司间交易的问题抱着怀疑态度。

(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增加

混业经营在交易上可能会导致子公司之间的不正当交易,包括资金和商品的相互划拨,相互担保以及为了避税和逃避监管而进行的利润转移。这些关联交易透明度较差,一旦发生内幕交易,必然会妨碍公平竞争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我国一些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存在的不正当内部交易,除了进行关联贷款与担保等,还存在委托代理问题[6]。在顾客交易商,为了消除潜在损失,通过虚假信息诱导客户或向那些他们拥有决定权的托管账户强行卖出那些难以销售的证券;商业银行以贷款资金用于购买其它子公司所销售的产品为条件,向其证券业务客户发放低于市场标准的贷款;商业银行以威胁收回贷款和用信贷限额的方法,强迫客户购买控股公司的其它产品。

(三)存在高财务杠杆风险和资本被重复计算问题

混业经营在财务风险上导致高财务杠杆风险[7]。如母公司通过举债、抵押贷款形式筹集资金,投资控股子公司,或者母公司为下属一子公司作担保向商业银行套取资金,投资控股另一子公司。同时,混业经营也存在资本不足和被重复计算的问题。如假设商业银行控股母公司的资本投资于子公司,而子公假设商业银行控股母公司的资本投资于子公司,而子公司注册投资一个不受监管的工商企业,该企业又持有母公司股份,或者该企业又可持有母公司下属另一金融性子公司股份,这样资本不断被重复计算。

六、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进行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改革

1.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

要准确衡量决策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对银行所作的贡献,改变以前重工作数量不重业务质量、重工龄长短不重业务能力的考核方式;将对员工的业务考核与其岗位特点、工作贡献结合起来,改变原有的按基数分配、按人员分配、按级别分配的做法;推进隐性福利货币化以及薪酬福利与业绩的挂钩,根据业绩和贡献进行激励,形成以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公积金、房补、车补等补贴以及股权等多种方式在内的、科学的薪酬福利分配机制。

2.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平台

中国商业银行要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五大基本要素入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和控制[8]。具体地,在董事会内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银行的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在监事会下成立内部稽核审计委员会,通过特定的制度和程序对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涉及的每一业务部门进行跟踪和监督,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包括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和横向之间的信息共享。

(二)对银行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

1.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

要准确衡量决策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对银行所作的贡献,改变以前重工作数量不重业务质量、重工龄长短不重业务能力的考核方式;将对员工的业务考核与其岗位特点、工作贡献结合起来,改变原有的按基数分配、按人员分配、按级别分配的做法;推进隐性福利货币化以及薪酬福利与业绩的挂钩,根据业绩和贡献进行激励,形成以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公积金、房补、车补等补贴以及股权等多种方式在内的、科学的薪酬福利分配机制。

2.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平台

中国商业银行要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五大基本要素入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和控制。具体地[9],在董事会内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银行的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在监事会下成立内部稽核审计委员会,通过特定的制度和程序对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涉及的每一业务部门进行跟踪和监督,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包括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和横向之间的信息共享。

(三)建立相关法制体系

1.加快完善银行信用评级体系

第一,明确统一的管理监督机构,规范评级程序,对信用评级行业进行管理,特别是准入和退出的管理,设置高门槛保证评级机构的质量,对违规操作、评级结果不公正、不客观的评级机构实施惩罚甚至取消资格;第二,注重评级人才的培养,建立银行评级师的资格考试制度,明确规定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应要求商业银行对其资产质量水平、盈利状况、利润计算方法、各项准备金计提等进行完整、详细、准确、及时地信息披露,并要求各银行的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不全、不实或者延误的责任,从制度上保证银行会计、计等业务信息的真实性。

(四)建立的完善的资本市场

1.降低资本市场运行的成本

推行银行、证券、保险企业之间的互相并购与重组,以实现规模集中、业务多元化以及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发展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弱化行政干预,开发更多的各具特色的金融工具,为银行、证券、保险的相互融合打好基础;要逐步降低交易印花税和交易佣金,实现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全流通,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上市公司会计制度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以此规范资本市场。

2.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根据居民投资者、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不同投资与筹资需求,在考虑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不同组合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门类齐全的资本市场交易工具,特别是可通过可转换债券、期货规模经济论文、认股权证等增加证券交易品种,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结构。

七、结语

综上分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仍处于分营模式,但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和创新化,并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集团已经初现雏形。但距离真正的混业经营还面临着很大差距。为此,因此我们必须加快金融领域的改革和调整,放松金融管制,推动金融自由化,转变监管理念,修订配套法律法规,整顿资本市场秩序,建立严密的金融风险监控防范体系,从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使其实现良性健康发展,使其能够应对外资银行带来的冲击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但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随着自身实力的增强和混业经营经验的积累,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条件选择适当的业务和模式,循序渐进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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