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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管理论文

一、管理体制

(一)研究性教育教学体系的顶层管理

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部门(一般是教务处、思政部和学工处)负责制订本校所接受的思政课课程管理的各项制度。首先是本校研究性教育教学的实施指南、方案或条例,作为学校开展研究性教育教学的总纲领及制订相关各种规章制度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再分别制订各种岗位职责及课程实施的规章制度。该小组的工作机制,除了定期召开会议外,还可尝试设立小组专职秘书甚至办公室。只有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才能有效协调学校的各个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全面推行思政课的研究性教育教学工作。

(二)教务处对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管理

研究性教育教学自身的特点决定其不能局限于课堂上的理论讲述,更应该包括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两种不同的教学形式。在研究性教育教学中,课内教学和课外自主学习研究是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的,是有机统一的。课外学习在课内学习中得到反映和体现,课外学习又是课内学习的延伸和展开。学生通过不同场合、形式的研究性学习获得各种能力,最终在此基础上牢固地建立起科学的思想政治观念体系。因此,如何认定教师在研究性教育教学中的工作量和学生的学习时数,是一个不同于其他普通课程的问题,需要以教务处为主进行设计和规范。为了保证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质量,教务处还应建设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并了解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习状态等,以便及时做出反馈,由相关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调整,进一步改进教学,加强教学管理,从而保障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有效、有序地进行。

(三)思政部对研究性教育教学的管理

思政部是负责学校思政课教学的职能部门,它负责制订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实施计划和组织课程的日常运作,落实学校研究性教育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会同教务处检查和监控课程实施的情况,组织教师外出培训、校本培训和交流研讨等。同时,思政部还应负责制订研究性教学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程,制订教学日历,确定考核方式,并组织编写规范的研究性教育教学指导手册。指导手册包括所有思政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名称、开课目的、开课时间、教学内容提要、主讲教师、考核方式、学时学分、选修条件、选修程序及推荐阅读材料目录等相关内容。将指导手册印制成册并在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由辅导员协助发放到班级,同时将指导手册的电子版挂在网上供学生作为学习参考,帮助学生有的放矢地进行研究性学习。

(四)学工处对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管理

为了保证学习的效果,研究性教育教学要求将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贯穿到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各方面,避免出现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课堂以外的时空缺乏着力点的情况。而要实现这一点,除了教务处要和思政课教学部门密切配合之外,还要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内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和学工人员(辅导员)队伍的协作,使之分工互助。目前,高校寒暑假的“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等一般是由高校学工处负责,而寒暑假又同样是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重要时段,因此,学工处要与教务处、思政部通力合作,在教师指导、学分计算、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制订相关规定,将假期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轨道。条件具备的院校,可以探索将部分辅导员聘为思政课的课程助教,部分思政课教师轮流担任学生班级助理辅导员等机制,以达到提高思政课学习效果的目的。

二、选修课程设置

在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中,仅开设《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确定的几门必修课程(本科4门、高职高专2门,以及“形势与政策”)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选修课程体系。思政课选修课程的设置能够使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在方法论指导、思考问题的方向,以及研究方向等方面获得必要的拓展、延伸和有益的补充。为了让学生真正开展研究性学习,并且在学习过程中提高研究性学习的能力,选修课的设置应该既考虑是否贴近学生的实际,又注重课程的内在连续性和拓展性。只有充分考虑这些课程设置因素,才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主动选课,又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提供方法论的指导,使得选修课和必修课之间、选修课与选修课之间相互延伸、相互拓展,形成整体性的系列课程。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思政课的选修课体系可以设置为下面三个大类。第一类是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相关课程。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这一类课程可以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高职高专院校)、逻辑学、社会调查方法、文献检索等,为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奠定方法论基础。第二类是从国际到国内、省内、市内的经济社会政治相关课程,如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地方社会政治与经济发展史等,引导学生去研究社会中的各种现实问题。第三类则扩充到伦理学与职业道德、法律、社会学、心理、历史等,为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提供广阔的研究空间。这三类选修课,按学生修读的方式可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上述第一类课程可以设为限定选修课,要求学生至少选修其中一门;后面两类则为任意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选修其中一门或几门。在学分设置上,可以将第一类课程设为2学分,第二和第三类为1~1.5学分;学时也可根据每学分对应15~18学时的安排确定为15~36学时左右,要求学生至少选够7学分(本科)或者5学分(高职高专)的课程。为方便学生学习,可以将选修课分为理论课、实践课和网络课程,部分课程设立课程网站,将课程教学内容制成微课程,并通过网站的图文内容、交互方式引导和组织学生通过课程网站进行学习。从总量上看,选修课的门数在教师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多多益善,以满足学生学习个性化的需求。在教学安排上,选修课的开设应该充分考虑课程之间的内在关系,精心搭配,尽量把课程合理地安排在大学阶段的每个学期。否则,有可能出现部分学生不顾研究性学习的内在规律,单纯为了“抢学分”而在短时期内把相关学分全部修满的现象,这种做法没有使学生获得实际的研究性学习训练,无法收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参差不齐,在思政课的研究性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针对这一差异进行个性化教学,实现因材施教呢?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的不同引导其选修不同的课程。这就需要教师对学生的思想状况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因此,必修课建议实施小班教学,否则教师很难做到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心中有数。

三、多元化评价

评价是研究性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评价应该实现多元化,具体而言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评价的多元化应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评价者应该包括教师、学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包括家长、专家或社会人士。二是评价模式的多元化。为了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在评价中不仅应该关注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的高低,还要考虑研究内容的丰富性和研究方法的多样性,注重学生搜寻信息、发现问题、确立课题、制订研究计划、实现研究目标,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信息检索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的提高。这些要求决定了在思政课的研究性教育教学中形成性评价占有重要的地位,但也不宜过分地强调“只重过程,不重结果”。因为即便在真正的科学研究中,过程和结果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根据加涅的学习条件理论,对于学习这一过程而言,教学设计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教学之后学习者能做到哪些他以前做不到的事?或者教学之后学习者将会有何变化?因此,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的终结性评价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不应过低。否则,教师也无法在整个研究性教育教学过程中采集到足够的评价点,对每一名学生进行客观的评价,这将导致评价失真。而且思政课研究性教育教学终结性评价的形式也可以实现多元化,根据课程的不同,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完成社会调查报告、进行研究课题等多种评价形式。三是评价操作方式的多元化。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学生自我阐述、交流讨论、观察记录、档案袋、评语、成果展示、调查问卷、实际操作等。评价方案的设计必须符合实用性、可行性与准确性的原则,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要避免形式化,避免学生把研究性学习变成“填表学习”。

作者:冯新宇 单位: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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