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像话语权的解放
在数字技术诞生之前,由于技术与资金的双重鸿沟,影像话语权通常为少数人——主要是影视媒体从业人员——所独占。但在数字时代,由于影像生产创作的物质工具与传播途径发生了变化,媒体影像霸权分崩离析。就影像生产而言,制作设备的普及导致影像准入门槛降低,进而消解了传统影视单向度的话语特权。越来越多的影像获取设备、制作设备(如个人DV、手机、非线性编辑软件)被非专业人士掌握。影像生产已不再被少数从业者垄断,来自于大众的影像逐渐占据着影像世界的主要空间,并成为最具活力的部分。传统影视艺术的经典特性与尊贵姿态被逐步颠覆,以往依赖媒体霸权所建立的话语中心也因此被打破,更多新的独立话语单元被重视。影像生产变得趋于个人化和纯粹化,这也某种程度上消解了经济主义在影像生产中的投射。同时,发达的互联网使媒体所持有的表达特权被削弱,个体影像得以通过网络进行大众化传播,改变了以往的影像流通受控严格的局面,实现了平等的、双向互动的交流方式。另外,互联网使某些人群凭借同质文化形成网络“聚居”。这些人群通常利用影像审美的共鸣取得身份认同,并建立起相应的文化群落,最终形成主流话语群体之外的亚文化群体。可以说,数字时代的影像世界,是一个逐步走向民主化表达的影像世界。
2影像能动性的实现
传统影像通常以封闭自足的创作方式完成,再单向度地传播给观众。影像记录的不可更改性及传统媒体反馈渠道的缺乏,使观众虽感觉“在场”,却缺乏真实的“交流”。因此,传统影像“无法像语言一样成为现实生活中人类广泛使用的互动交流的工具。数字技术的出现为电影的这个困境展示了光明的前景”。③数字技术使影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叙事的封闭性和呈现的固定性,特别是互联网的诞生,使影像面对观众的各种评价与反馈不再无能为力,而是具有了相对的能动性。对于既成影像来说,网络时代的观众对影像最直接的操控就是可以通过手中的鼠标、键盘等左右影像的进程,由此实现自我选择性观赏,这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影像的叙事结构与时间顺序。观众还可以利用搜索引擎,在网络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影像可以以某个关键字为标签,等待着被观看,以实现其存在价值。这种自助式的观看方式颠覆了观众以往的观看习惯,一种新的能动的观看模式逐渐建立起来。此外,交互式影像开始出现,主动权被赋予观众——或者这里应该称为“参与者”更为准确。在某种理想的状态中,作者的概念已经消失。影像最终的呈现是由“参与者”完成的。最初的创作者建立的仅仅是外部架构,所有内部设计都由“参与者”自行完成。譬如网络游戏,制作者只是设定了人物,建立了游戏平台,大多数情节都由玩家自己参与建构。还有一种新的交互式影像——互动电影——就是模仿电子游戏的叙事方法,由“参与者”自行决定故事的发展。甚至可以想象,未来观众在观影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修改剧情,或者通过某种输入设备使个人影像扮演剧中角色。也许有一天,“在电影院的座椅扶手上也有供观众决定影片结局用的计算机,坏人应该死掉还是活着呢?决定权在观众手里”。
3影像多元性的发展
数字技术使影像生产制作朝复杂化和简单化两端发展。一方面,在影视制作工业中,数字技术的运用范围在不断拓展,向复杂化方向发展,这为满足电影人的视觉想象力和观众的奇观审美需求提供了技术基础;另一方面,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个人化影像生产制作设备越来越简单,例如手机、数码相机、DV以及家用非线性编辑软件的流行和普及,让影像变得随处可得,影像的内容包罗万象。数字技术还使影像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得到扩展。同一影像内容可以在不同媒介中传播、转化,形成不同的传播形态,显示出不同的特性。媒介之间的界限在不断模糊。对于传统影像来说,影像形式无外乎电影和电视,但在“多媒介”时代的今天,影像的形式可谓多种多样,甚至影像的范围也几乎难以准确做出界定。如网络视频、手机电视、电子游戏都是影像的新形式,此外,装置影像、LED、楼宇电视等,都以传播动态影像为主,并各有特长。还有一些新媒介新事物,比如电子杂志、数字报纸等,也包含动态影像在其中,成为广义上的影像。或者说,现代社会已进入一个泛影像的时代。
作者: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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