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辨病有助于降低职业风险
如前所述,一证可以包括多种疾病,而多种疾病的病情也会各有不同,有的病情较缓,有的病情较急,有的疾病预后较好,而有的疾病预后较差。如果单凭辨证治疗,有时不可能对“一证下的多种疾病”的轻重缓急做出恰当判断,在给患者带来巨大安全风险的同时,医者自身也面临着更多、更严重的医疗纠纷。可以说,仅凭辨证施治会给医者自身带来巨大的职业风险,如果因为单纯运用辨证施治技术而发生了不可逆转或不可挽回的临床事件,而这些事件在辨病治疗中又是可以避免的话,医者的辨证施治行为不但得不到法律保护,反而在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面对法律时,辨证施治的任何理论依据都不能成为支持自身行为的合理要件。例如,北京某中医门诊部聘用的一位中医教授接诊一位下肢水肿的女性患者,在没有正确辨病的情况下开出了中药方,患者遵医嘱服用中药,病情未见好转反而日益加重。针对这一病情变化,该教授的助理告知患者,需用药半个月才能起效,于是患者在家中继续服中药治疗。几天后患者突然子宫大出血,急送医院后当即诊断为良性葡萄胎致出血性休克,十几天后救治无效死亡。针对患者死亡,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医门诊部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存在对其疾病认识不足,缺少必要检查及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在其死亡后果中占有轻微责任,应对患者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过错责任,赔偿原告218963.87元。事发3个月后,被告中医门诊部被相关部门核准注销。在这一案例中,如果不考虑水肿的原因,中医专家辨证为“水肿”是符合中医诊断的,但中医门诊部依然被判“对其疾病认识不足,缺少必要检查及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过错行为。”面对这样的现实问题,排他性地保护“辨证施治”的特色只能停留在口号上,而不可能得到临床实践活动的支持。远离社会实践需要的东西注定要归位历史,纯中医和纯中医院的逐步减少、萎缩不是很好的例证吗?
2辨病治疗符合现代针灸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现代针灸学体系完全不同于传统针灸学。第一,现代针灸学的理论基础与传统针灸学完全不同,前者是以神经-内分泌-免疫网络学说及腧穴作用规律、针刺作用的四大规律为体系的理论核心,可以说,该体系是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所获取的现代科学意义上的规律作为指导理论,机理的阐明完全立足于现代科学意义的相关知识体系;而传统针灸学则与此完全不同,是以阴阳五行学说、脏腑气血学说、经络学说等为基本理论。第二,在临床上,现代针灸学充分利用现代诊疗技术和方法,以辨病为主导,弄清是否属于针灸疗法的适宜病种,针刺手法注重的是强弱刺激与针刺效应的关系;而传统针灸学则是借助四诊八纲以辨证为主导,针刺手法强调的是补泻[1-2]。现代针灸学强调针灸治疗方案的科学化、规范化,这是提高针灸疗效的基础。针灸治疗方案的关键内容包括取穴组方、针刺时机、针刺手法、留针时间、针刺频次等几个方面,这些关键因素的确定均应当遵循腧穴作用的基本规律和针刺作用的基本规律。但制定合理的针灸治疗方案的前提是要有正确的临床诊断,这是现代针灸学的基本要求。如果没有清晰的临床诊断,就无法确定取穴组方,也无法确定针刺手法、留针时间、针刺频次等。
3辨病治疗符合针灸临床的发展趋势
笔者曾对国内针灸学领域的四大专业杂志《中国针灸》、《针刺研究》、《上海针灸》、《针灸临床杂志》近10年的临床类文献进行初步统计,单纯辨证施治的针灸文献比例不足1/10,而且越来越少,即便标题是“辨证”,但正文内容也常常明确表明“证”所包括的病种、病例。这一现实说明“辨证施治”体系已在针灸临床实践中被逐步淘汰。事实上,一些重要的针灸著作已经采纳了“辨病治疗”体系[2-4]。陈少宗教授曾与部分多年在一线工作的针灸临床医师讨论过针灸学的继承与发展问题,在山东枣庄从事针灸临床工作20多年的王省医师曾在多处进修,也阅读过大量针灸学著作,他对我国针灸学术的现状提出了强烈批评,并特别提到如下两点:(1)凡是给他讲过课的专家教授,几乎都是理论是一套,临床实践是另外一套,即理论上讲的是气血辨证、脏腑辨证、经络辨证,但讲课人在临床实践中和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大都是以辨病为主,鲜有按照辨证体系的要求进行施治的。(2)95%以上的针灸著作大同小异,不但缺乏创新性,而且存在一个共性的问题———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这些著作的理论章节部分讲得很丰富,但临床部分对病症治疗的介绍缺乏前述理论的指导;或者著作的临床应用部分大讲实践中很少有人使用的辨证施治,而写书人自己和他们的学生、弟子发表的文章都不以自己著作中介绍的辨证施治为主体,而是以辨病治疗为主体。王省认为,这样的现象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辨证施治”体系在针灸临床实践中已经被抛弃的客观状况。王省曾就上述现实问题给多位专家、教授写信求教,但均未得到答复。令其甚感困惑的是,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临床医生能够看到的问题,为什么没有专家提出来纠正或引导?针对王省的上述疑问,他的同事们在讨论中认为:或许有的专家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或许有的专家不敢正视这些问题,或许有的专家一直在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分裂中治学而没有勇气自我否定。其实,10年前就有学者对原有“针灸辨证施治体系”提出了质疑,公开反思这一体系的学者是现任的中国针灸学会会长、世界针灸联合会主席刘保延教授,他在2004年的一篇论文中明确指出:高等院校所使用的教材,针灸治疗的辨证诊断与中药内治法的辨证诊断雷同,没有体现出针灸疗法的特点,与针灸临床实践相脱节,并认为这是针灸临床研究需要高度重视的首要问题[5]。他指出:大量的临床实践证明,如此辨证诊断,严重脱离了针灸的临床实际,不符合针灸疗法自身的特点。既有的“针灸辨证治疗体系”不利于针灸临床疗效的提高。简单套用以药物特性为基础所形成的辨证诊断方法必然会导致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结果[5]。在刘保延教授公开反思原有“针灸辨证施治体系”的弊病4年之后,中国针灸学会副会长梁繁荣教授亦公开撰文批评这一体系[6]。但遗憾的是,这些中肯的意见并未受到相关教材编写者的重视。发现并提出问题是重要的,弄清发生问题的原因同样是重要的,但最终目的还是要解决问题。辨病治疗被针灸临床医生广泛使用的现实,是否意味着王省所关心的问题正在逐步获得事实上的解决?大家没有说要抛弃“辨证施治”体系,却在针灸临床实践中广泛接受了“辨病治疗”,是否标志着辨病治疗已经成为了现代针灸临床的方向?
4确立辨病治疗体系有助于国际交流
14年前,陈少宗教授接受美国医学专业出版社阿勒顿公司总裁迈克先生的聘请,出任了《国际针灸临床杂志》(InternationalJournalofClinicalAcupuncture)的主编,从2007年改任副主编至今。该杂志是一份主要面向欧美英语国家发行的针灸学术刊物。从陈少宗教授接任主编以来,迈克总裁一直在要求编委提高翻译水平。事实上,翻译人员已经尽力了,而且就国内的同行评价来看,论文翻译的已经比较流畅、比较准确了。但是,从欧美同行反馈的信息来看,我国作者的一些文章仍难以被他们读懂,费解的部分主要集中于文章的辨证治疗和讨论,也就是读不懂关于针灸疗法的取穴组方依据,即取穴组方与辨证的关系及该方法之所以能够治疗疾病的理论说明,而这类理论揭示大多运用经络脏腑学说、阴阳五行学说,或是引经据典。陈少宗教授曾向对方解释,关于文化背景差异所造成的理解困难问题,对方也表示认可这一原因。在与欧美同行的讨论、沟通过程中,陈少宗教授清晰地感觉到他们盼望中国的作者能运用一种他们能够理解的表达方式与他们交流,或者说他们渴望中国的学者能够发展一种他们能够理解的理论体系。笔者认为,欧美同行所期盼的这个体系就是超越文化差异的现代针灸学体系。中国针灸学需要以传统的文化角色影响世界,也需要以超越文化差异的科学角色影响世界,毕竟针灸技术治疗疾病的有效性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而非传统文化基础之上。虽然中国针灸疗法传入美国始于20世纪70年代,至今只有半个世纪左右的时间,但美国的同行已明显不再满足于传统针灸学理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并着手按照他们的思维方式和目的进行广泛探索,虽然总体上与我国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如果我们还不警醒,仍在过去的辉煌中孤芳自赏,就极有可能发生韩济生院士所担心的事件:许多年后,针灸的大旗也许会落到别人的手里,那时候中国仅仅是针灸的故乡。总之,辨证施治体系在针灸学的发展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在科学技术已经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辨病治疗被广泛应用的现实表明,中医针灸学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吸取现代科学成果才能更好地发挥其防治疾病的作用,才能使自身体系获得良性发展。假如以继承、保护传统为由拒绝创麻醉医学论文新和发展,或者为特色而特色拒绝直面现实,均等同于自捆手脚、自废功力。
作者:陈碧玮 陈少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