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国际新标准模式的现状
随着我国产业联盟的建立,技术标准作为企业联合、产业协同的纽带,逐步得到重视和应用。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型,企业单打独斗,勇闯江湖的时代已经过去,联合结盟可以有效地整合优势资源、降低研发成本,拓展整体市场份额,提升核心竞争力。据此,地域性或集群性优势的标准联盟快速建立,并在经济活跃的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得到快速发展。根据2012年召开的“中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论坛”报道,截止2012年上半年,广东省(产业集群突出)标准联盟已达到109个,制定实施各类联盟标准322项,其中产业集群联盟标准179项;山东技术标准联盟38个,联盟标准计划已达80项;浙江嘉兴市计划在3年内推广实施联盟标准40项。此外,地方质检局在联盟标准管理方面,广东、山东、深圳、浙江等地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扶持引导。可公开提供的规范PAS:是指ISO或IEC为满足市场急需而出版的文件。通过发布PAS文件,ISO或IEC组织可以和工业界或高新领域保持联系。PAS文件是ISO或IEC之外的某一组织协商一致形成的,或是一个工作组内的专家的协商一致的结果。技术报告TR:是ISO或IEC发布的文件,包括国际标准中或技术规范中收集的各类数据,或来自国家成员体的调研数据。技术趋势评定TTA:是ISO或IEC为响应技术发展初期,对标准化问题的全球合作的需求而出版的文件,它提供新兴领域的先进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是针对某方面的技术发展,可能成为新的标准化领域。TTA通常是标准化工作的预研或研究结果。工业技术协议ITA:规定新产品或服务的规范性或资料性文件。ITA只是IEC领域有,是在IEC之外制定,类似于工业事实标准和规范,帮助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和投放市场。国际专题讨论会协议IWA:通过研讨会机制制定的文件,以响应紧急的市场需求。IWA只在ISO中,需要ISO管理批准。上述国际可供使用文件的共性特点,一是由于一定的原因,当前不能但将来可能成为国际标准;二是满足新兴领域、高新技术领域或技术快速发展领域的标准化需求;三是涉及产品技术、贸易、服务等市场急需的要求;四是市场相关利益方形成共识,共同遵循,谋求市场相关方的认可。根据ISO/IEC导则,非国际标准的国际可供使用文的采用原则是,最好被采用为同类或类似类型的区域或国家可供使用的文件,也可被采用为国家标准,以相关的采用规则和程序来确定。这一原则与我国现有的联盟标准、协会标准的特点和功能类似。
二、创新标准的管理与制定
作为国家标准体系的补充,联盟标准、协会标准管理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主动加以引导和规范,并通过市场培育,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运作。新型标准制定的管理与实施的基本情况为:联盟组织或行业协会需要制定《联盟/协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标准属性为推荐性的企业标准,其技术要求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上级标准机构备案;联盟成员单位,可在其产品或说明书、包装物上等标注所执行的联盟标准编号;标准发布机构应积极推动联盟/协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在联盟/协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标准制定的主体。级标准,企业、行业自律、政府授权);标准的管理运行机制,对地域群型的联盟标准,由政府引导,行业协会协调,企业主体实施,对行业型的协会标准,由协会指导,依托技术委员会资源;标准制定过程中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协调(联盟专利政策、共享与有偿);政府、技术机构等如何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如何更好地参与联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提升参与感与受益感。以电器工业领域为例,联盟/协会标准来源,主要基于:新兴产业、新技术、多技术相融合领域(如风电、光伏发电、电动交通、智能化电器设备等);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产品研发和市场产业化应用(具有专利技术的新型产品);行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科技成果、鉴定);行业管理性、方法性、指导性技术规范(市场准入规范、评价、企业行为评价等)。非国际标准的国际可供使用文件。
三、问题、思考、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经济形势进入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不断涌现的重要发展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技术支撑作用。而随着国家产业技术联盟的建立,联盟标准、协会标准等新标准模式不断出现,其概念、特点和模式,标准化现状,标准运行机制,标准对行业的技术进步、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影响意义等,均通过近年的标准实施,取得了实践经验,得到了充分认可。针对会议较深入的分析和研讨,现提出电工行业深入开展新型标准制定的推进工作建议。一、电工行业协会标准起步早,自2005年开始,目前已发布220项,但后劲不足。前期为了管理需要,将一些质量分等标准、上不了计划的标准,发布为协会标准,有很大的计划性成份。近几年协标委秘书处探索市场需求,逐步突现了反映市场需求、企业需求的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情况多是自上而下,专业标委会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一平台提供市场服务,缺乏按照个性化需求提供新型标准服务和咨询的能力,希望协会标准能够为各专业标委会提供技术服务的空间。二、联盟标准电工行业没有。希望各专业应该积极探索利用。国家标准委已经明确了联盟标准的功能与地位,其他行业已经做出了良好的示范,相关产业联盟应研究借鉴其他行业的实践经验。三、鉴于目前国家、行业标准计划数量有限、申报期限长、制定周期长,联盟标准与协会标准是很好的机制和平台,提供了过渡期的需求,要加以利用和尝试,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四、建议电工标委会将探索联盟标准、协会标准纳入工作计划,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开展新型标准制定,满计量经济论文足个性化服务需求。
作者:曾雁鸿 朱珊珊 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