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断调整和充实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践能力
技工学校学生,文化课基础较差,学生不适宜对经济法理论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应适应现代社会需求,以“实用为主,够用为度”,不要求学生对课程本身有深刻研究,要对课程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不断调整和充实教学内容,轻理论体系研究、重实践能力培养。
1.1加强经济法课程基础理论部分学习、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和实践性
技校电脑会计类专业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学生学习经济法,主要要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律体系等简要知识点,然后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运行规律,为学生构建一个清晰的经济法理论体系。然后根据这一体系,依照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灵活进行部门法的深入学习,这样就会使学生的学习思路清晰,并且对经济立法的现实意义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1.2教学内容和其它专业课程要进行有效整合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求和其他课程内容适当增减和修改,整合成为相互呼应的有效的统一体。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内容的连贯和整体性。首先,要精心设计教学目标,通过教学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法理论知识,熟悉与所学专业及就业密切相关的常用经济法律、法规,学以致用,用所学经济法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分析经济生活中的案例,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其次,要合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按照经济法概述、市场准入和竞争法律制度、公平交易与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等顺序依次讲授,也可根据实际进行合理调整,如将合同法律制度放在市场准入和竞争法律制度之前讲授,为后面讲授合同法提供基础。要依据经济法理论体系建立固定课程内容模块,然后根据需要对课程内容模块进行适当调整。
2树立正确教学理念、优化经济法课程教学
树立课堂教学新理念,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模式,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体验,注重学生的“活动”,强调树立全新的价值观、教学观、学习观、过程观,评价观。既注重知识的传授,又注重与课本知识相关的信息,以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知识为载体渗透科学的思维和分析方法,含义。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根据信息时代的教学特点,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首先,要改革传统的讲授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方法,是指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认识水平。如何选材及如何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对教学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必须要有可供选择的材料,重视选材的典型性和生动性。例如,合同生效的条件通过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问题,而生效则涉及法律问题,不同的人或在不同情况下订立合同行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是有差异的,但有何差异,应与生活中的实例相联系,使学生在心中提出疑问,产生寻求答案的渴望,激起学生的探索兴趣。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一般可以采用提问式,通过预先设计的知识点可能会出现的疑问,提示学生主动地对该知识点提出疑问,引导其主动地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要引导学生对该知识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多的提出,允许学生在课堂上向老师提问,这样在不断的提问中,充分吸引学生对该知识点的注意力,使得该知识点一次次清晰地呈现出来,并使之有立体感和丰富感。在提问和解答中,师生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答案,有利于学生拓宽视野,提高对问题认识的由浅入深,也可以调动学生解决问题的欲望和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使其能更有效地把握和理解该知识点。针对技校学生文化基础薄弱及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这就要求教师在经济法教学的各个环节精心设计问题,通过所设计的问题吸引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并发掘学习潜力。再次信息时代的特点灵活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多媒体(MultiMedia)是指文本、声音、图形、图像、视频、动画等多种媒体信息。多媒体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各种媒体要素,并利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和控制,通过人机交互作用,呈现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的方法。《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在于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和立法的需要,各类单行法律会不断修改,而教材的制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及时更新,给教师教学带来了不便。采用多媒体制作课件后可以及时对其进行更新,能够做到电子教案与现行法律的同步。由于多媒体集文本、静态与动态的视频、音频等多种媒体的优势于一体,是一种在功能上更为完善的信息传递体系,在课堂教学的有限时间内,可以通过图片、文字的演示,通过超级链接各种相关资料和互联网上的最新信息,传递给学生大量的信息,扩大了学生的知识储备。多媒体教学也大大节省了板书时间,将老师从繁复的板书中解脱出来,以便集中精力给学生讲解概念的内涵等内容,还可以弥补某些老师板书不够清晰的不足,并且这种“电子板书”是可以重复利用的。
3建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评价体系
教学评价体系一般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主要部分。部分学校由于多种因素对实践教学的重视不够,使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评价体系中占的分量较轻,再加上没有详细的评价标准,因此实践教学评价的效果不佳,没有起到促进实践教学改革和发展的目的。因此,要建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评价体系。针对经济类课程实践教学综合性强、实际运用较闲难、实践过程较难把握的特点,在对实践教学进行评价的时候应把握“量化+模糊”,“过程+结果”的原则。在考核内容上,不能单纯以书本知识作为考核的依据,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突出应用性、操作性、技能性,减少纯记忆性内容,增加技能性内容的比重,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注重对知识的获取、运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在考核形式上,可以选择不同方式的组合,如笔试(开卷、闭卷)、面试、项目设计、调查报告、论文、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形式;把“评教”与“评学”相结合,这实质上是一种互动的评价方式。教师与学生共同努力,有利于不断完善课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拓宽经济法实践教学渠道,丰富经济法实践教学形式,这对不同阶段的学生适用与其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方法尤为重要。拓展经济法实践教学可采取的实践活动有社会调查、诊所式经济法教育等。社会调查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用第一手的材料验证所学的理论,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并激发学生勇于探讨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种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职业责任感。
4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方法,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把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教师必须给学生提供独立分析问题、独立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条件,以帮助学生学会对社会和经济问题进行分析,学会思考和解决的方法,使其有较强的知识迁移能力。专业理论基础课的教学必须在课堂教学改革上寻求新突破,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改革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拓展思维空间、在激发学生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务求教学实效,提高教学效果。教师要转变角色,要在课堂教学中始终起到一个激励者、促进者、辅助者和协调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务求学生全面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与发展,把教学的重点转移到学生的素质培养上来,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爱学习会学习,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最终实现优化经济法教学,培养适合现代社会需要的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