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管理创新的内在要求
全球化和区域化程度提高的需求。随着全球化和区域化程度不断的提高,国际新区域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活动更加频繁,原有封闭的国家民族区域形态被打破,开始向区域化模式转变。这种转变也增加爆发国际间区域公共管理问题的几率。国际间区域公共管理问题非某一国家能独立解决,而需要跨国相互合作才能解决问题。例如反恐、环保都需要国家之间相互合作才能解决。除此之外,全球化和区域化程度的提高也是相邻国家的联系程度也加强,相互依赖程度增强,因此难以避免引发各种区域公共管理问题。
二、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存在的阻碍
1.行政区域意识的影响。我国的历史背景丰富,我国的制度也与其它国家不同,我国的行政区域具有很强的经济性,各个级别的政府都不远放弃对本区的独立经济管理权利,因此各级政府受“利益权利”驱使而自觉制定具有地方保护特点的政策,不同区域内的政府更多地出于竞争状态,而不是合作的状态。行政区域意识像“柏林墙”一样,阻碍了区域之间的联系,而最终导致区域公共管理制度难以创新。2.利益群体的阻碍。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犹如改革,是对利益的重新分配,必然会影响既得利益群体的强烈的阻碍。区域政府本身对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具有很大的依赖性,政府的主观意愿上就不愿创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维持原有的制度还能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因此,在创新制度的过程中必然产生各种矛盾。尤其在当前缺乏明确的补偿机制下,政府害怕合作而损害了原有的利益。因此,政府通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愿合作,阻碍了制度的创新。3.法律保障制度缺乏。创新并非凭空创新,而是建立创新在已有的制度的基础上的创新,一旦创新的制度内容和已有的制度内容产生冲突,必然会影响创新制度的进程。当前我国没有关于区域公共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之间的合作行为不是依据法律法规,而是根据领导者的个人意愿,政府之间的合作也较为随意,在这种环境下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很难有创新的空间。
三、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对策
1.区域公共管理理念的创新。社会的发展、环境的改变是区域公共管理制度改变的基础,在国家间经济交流和合作加强的同时,区域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也在发生变化。因此,创新区域公共管理理念需要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继承传统区域公共管理理念中的科学管理理念,突破落后的管理理念的束缚,并与现代管理理念相结合。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专项的行政理念已经难以满足需求,共同合作管理理念才符合时代发展需求;除此之外,还要改变公共管理权限集中的状况,区域公共管理中的主体和客体应该在明确关系的基础上,加强两者交流和合作,形成一个多元化的分散管理机制。2.加强法制建设。法制化是区域公共管制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这是由我国社会改革的国情决定的。用法律来规范各个区域政府的责任范围和权力使用范围,公共区域管理制度才能逐步走向科学化、理性化,有效的保障了区域间政府的合作。而且从大量国外公共管理实践研究中可以发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法制化提高了区域管理政策的权威性,保证和政府合作的持续性。因此,我国各级人民各级政府要加快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为制度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3.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在创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内容中,完善的区域公共管理的政策是重要的保证。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定相关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都不多,这给区域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阻碍。而且,传统的区域管理政策具有偏向国内的内向型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难以满足需求。因此,必须改革和完善原有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首先,实施相关的区域功能性政策。主要包括三分方面。①区域环保政策,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提高,环保政策也应该受到区域政府的重视;②适时调整市场竞争政策,促进国内市场的科学合理发展,减少政府间不公平竞争的现象;③制定区域发展政策,可以有效的调节各个区域之间的发展,降低区域之间的差距。其次,按照一体化原则去协调、落实各项政策。一体化原则是指各个区域间政府或国际间政府在协调的基础上制定、调整或者执行国家政策,可减少不同管理机制带来的问题。在国际上有较多成功的一体化政策案例。政策一体化可以促进区域管理政策的完善、提高规章制度的协调性以区域间管理政策的配合程度,从而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获得更多的利益。
四、结语
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大环境下,我国区域公共管理问题会变得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只有通过创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才能解决区域公共管理问题。在创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时,要从创新管理理念入手,抛弃落后的管理理念,继承科学的管理理念,用法律手段作为创新的保障,不断的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才能真正做到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范濡源 单位:哈尔滨巿福彩发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