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的30所高职院校均有相应的校内护理实训中心,其中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8所,1000~5000平方米的15所,1000平方米以下的7所。实训室类别主要为基础护理、成人内科护理、成人外科护理、手术室护理、母婴护理、儿童护理、老年护理、重症监护、急救护理。同时,所有院校均由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担任临床实习教学任务,学生能够在真实的临床环境中完成顶岗实习任务,60%院校的顶岗实习能够完全由临床教师带教。
1药学专业基地建设现况
调查显示,不同地区院校基地建设情况差异较大。条件较好的院校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包含药学基本技能实验实训基地、药学服务实训基地、药学GMP实训基地。分别承担专业基础实验、实训,药品调剂、药品管理、药品养护等综合实训,原料药、中间体、成品检验等生产性实训。校外实训基地有医院、制药企业、社会药店等,承担学生医院药剂科药品调剂、药库管理、医院制剂等实训项目和见习、实习教学任务,药品生产、质量检验、产品包装、文件管理等实训项目和参观见习教学任务,药品销售、安全用药指导等实训项目和见习、实习教学任务。护理、药学专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预测卫生部网站的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我国2010年注册护士204.8万。按照《规划》推测,2015年、2020年我国护士数量应达到269万、408万。1950—2020年我国注册护士总数量见图3。卫生统计年鉴还显示,我国2010年注册药师(士)35.4万。按照《规划》推测,2015年、2020年我国药师数量应达到60万、100万。调查结果显示,高职院校护理、药学专业师资力量较薄弱;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专业建设不均衡;基地建设规划不足,管理不当,投入分散。
2整合资源,灵活调整专业
《规划》中把大力开发医药卫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作为主要任务,指出要合理扩大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医学教育规模,完善急需紧缺医药卫生专门人才的专业设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到2015年,年招生总数比例提高到50%左右。目前我国医护比例仅为1∶0.8,远远低于合理的1∶2的比例,而日本、泰国、德国、英国等国的医护比例超过了1∶4。护理与药学专业是多数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的主打专业,为适应“新医改”及社会需求,院校应灵活调整专业结构,优化课程体系,转变教学模式[2],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学校与医院的教学资源,为用人单位培养应用型人才。(1)出台相关政策。出台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对接收教师培训、学生实习的企业,给予财政拨款、减免税收等政策支持,调动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出台高职院校教师评聘政策,改革现有高职院校教师评聘方法,建立独立的职称晋升指标体系,强调技能、着眼技术贡献,淡化理论研究,充分体现高职院校教师特点,调动专、兼职教师的积极性。(2)建立配套制度与运行机制。如高职院校教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行业教师人才资源库,专、兼职教师双向聘用机制,高职院校教师定期企业培训制度,高职院校教师考核制度。
3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1)探讨校院(企)共建、共享、共管教学基地的长效机制。实现校内仿真实训室依据行业标准建设,医院(企业)投入部分用于教学的临床设备的建设模式[3];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医院(企业)提供职场环境,院校双方投入教学设备的建设模式,形成专、兼职教师双向流动机制。实现校外实训基地接纳学生实习,校内实训基地为行业提供技能培训、职业准入考核场所的互利双赢功能;实现在行业统一管理下实践教学基地人、财、物等资源统筹、整合[4]。具体见图4。(2)加强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是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提高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学生团队精神的重要途径。医学类专业实践性较强,实践教学尤其是毕业实习在整个教学体系中至关重要。随着高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力加强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前同类院校实践教学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新医改”背景下护理发展面临新挑战[5]。护理服务要从医院走向社区:“新医改”方案的最大亮点就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意味着护理将从医院逐步走向社区,服务的范围将不断扩大,要求社区护士不仅扮演临床护理者和个案护理者角色,还要能够向社区居民和家庭提供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护理服务。
作者:王庆 单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