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入“科际联系式教学”,尝试“分组教学”
新时代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需具备“综合型”特点,也就是说,除声乐专业技能外,还应掌握钢琴演奏或伴奏、重唱排练及指挥、基础声乐史学、基础教学法等相关音乐及文化技能,这要求高师声乐教育在课程设置上承担更多的责任。为了能在有限的课程中有效加强学生“综合型”能力,笔者以为,高师“新型声乐集体课”可引入“科际联系式教学(Interdiscipline)”观念,构建一种能将声乐学习、钢琴伴奏、教学培训等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技能培训联系在一起的教学模式。具体方法可有如下参考:课堂教学中,分配每个学生在单位时间内练习不同的技能。一部分学生演唱、一部分学生同时进行钢琴伴奏、还有一部分学生将角色转换为老师,进行演唱评析和歌曲相关音乐文化讲解,单位时间结束后再进行轮换;最后由老师点评和指导。这种“科际联系式教学”在锻炼学生“综合型”能力的同时,整合了教学资源,节约教学时间,还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率。这种尝试在高师“新型声乐集体课”教学中可以被广泛推广。高师声乐集体课因其“人数多”的特点,势必会引起同组学生程度不一、唱法不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教学负担,影响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的顺利实施和完成。为解决此类问题,高师“新型声乐集体课”课可尝试“分组教学”,即在教学活动开展之初,根据不同教学对象的具体情况,将学生按照唱法、程度、性别等方面进行分类,这将为未来教学活动的开展减少不必要的阻碍。
2、尝试将集体课与个别课穿插教学
与高师声乐个别课以单一的传授专业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相比,高师“新型声乐集体课”因其“人数多、教学内容多”的特点,单位时间内单纯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功能相对薄弱。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笔者以为,可以尝试将集体课与个别课进行穿插教学。如单周安排集体课,双周安排个别课;或者上学期安排集体课,下学期安排个别课等。各院校可根据实际的教学和师资情况进行安排和组合,使学生能够在有效时间内得到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双重提高。总之,教学者及学习者要明确,高师“新型声乐集体课”是音教专业不可或缺的一种教学模式,但不是唯一的教学模式。
3、合理利用课外学习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音乐教育包括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因此,合理利用课外学习活动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高师“新型声乐集体课”包含理论、实践、欣赏等多项教学内容,仅依靠课堂上的单位时间,无法达到效率最大化,必须将课外学习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并加以规范要求。具体方法可有如下参考:定期举办各类重唱、合唱比赛,用于督促和检验学生课外的艺术实践和排练;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加强与学生间的互动,锻炼学生的主动思维能力;与图书馆合作,建立与教材配套的多媒体音像资料库,为学生课外的艺术素质培养提供硬件和软件的现代信息支持,并要求学生定期进行课外学习反馈等。
4、引入“音乐教育测量学”,量化考核标准
笔者以为,在评价机制上,可引入“音乐教育测量学”。所谓测量,即“通过对特定水平的行为指派数字的方法来对测量对象的特征给予量化。”随着20世纪50年代美国泰勒、布鲁姆等现代教学新观念的兴起,20世界60年代后,美国音乐课堂开始采用教学目标行为化、具体化的方法,使教学构成“目标——内容——实施——评价”的可测性整体,为提高教学效率和实施评价提供了可行性途径。笔者认为,高师“新型声乐集体课”可以在教学成果检验上设定具体的测量标准,并在反映教学成果的分数构成上量化评判细节,使其最终呈现出来的结果不仅仅只是一个单一的分数或数字,还应包括受评价对象在各项具体环节上表现出的对知识技能的接受过程与接收程度。这种分类细致的方法将声乐教学中需要达到的过程与目标清晰地展现出来,不仅可以规范教学和考核制度,并能及时反映受评价对象接受教学内容的优势和问题,可为教师在接下来的课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促使学生对学习进度进行反馈和思考,进而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作者:韩甜 单位:武汉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