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审效率难以提升的原因
(一)调查评估资料内容缺失或不衔接。一是基本内容缺失。上传的材料和附件不齐,如无评估报告附表,受理阶段基层行应上传的前3年度报表只上传1个年度。调查报告中未披露贷款物资保证情况、销售货款归行情况、注册资本验资情况等。二是不按要求结合实际分析企业风险,特别是对部分项目及关键数据未进行深入对比。如贷款物质保证率、自有营运资金、销售还款归行率,流动比率等关键指标,仅列示出数值,未对数据变化的原因、影响和防范措施进行深入分析。
(二)重点内容未核实或披露不全面。一是未按要求核实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有无黄、赌、毒等不良嗜好,有无社会高息融资,有无涉案、逃避债务、做假账或其他不良信用行为。二是未核实企业全部库存、往来款项、销售收入等关键财务数据,或虽已核实但未在调查(评估)报告中详尽披露。三是前期中长期贷款使用情况披露不充分。如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建设进度是否出现超投资现象、是否按照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等。四是关联企业披露不全面。如未披露全部关联企业,或未全面披露关联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或未分析关联企业与借款人资金往来情况。五是可能对农发行信贷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情况分析不彻底。如企业正在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是否会占用农发行流动资金贷款等。
(三)资金需求或相关财务指标测算不准确。一是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不合理,如销售收入增长率取值明显高于企业预期可达水平。部分企业在前两年销售收入微增长甚至负增长的情况下,为了保证申报额度和审批额度衔接,在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时先根据本次拟贷款额度,再倒推出2013年的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为20%-50%,结果是贷款需求测算额度刚好约等于本次拟贷款额度,使流动资金测算流于形式。二是固定资产贷款评估中相关财务指标测算不合理,测算的项目配套流动资金远低于实际所需,达产期设置与实际不符,销售收入高于实际,表间关系不衔接。三是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数据不够真实。在审查中,发现10多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核算不规范,本应该列在固定资产的列在流动资产科目;列其他应收款,有的甚至直接列在应收账款科目。这使得企业账面产生了流动比率理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的假象。同时,企业也免除了折旧提取,影响了损益的真实性。
(四)信贷政策掌握不准确。申报项目未按照最新信贷政策要求进行评估。随着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政策相应进行了调整,部分项目因为贷款条件准备周期较长,导致上报至省分行的申报材料是按老政策进行评估,达不到最新评审要求。例如最新政策要求划拨土地不能用于抵押,部分项目还是按原要求,拟用划拨地抵押;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外的单位不能进行土地收储,部分平台公司申报项目还含有土地收入内容等情况。
(五)项目条件不成熟。一是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环评等“四证”未办妥。二是未完全落实项目资本金。如项目资本金非权益性资金、项目资本金无法提供可按期到位的证明、项目资本金比例未达最低要求。三是部分项目因为地方政府重视督促等原因,项目准备周期较短、培育不够成熟,明知条件不成熟仍上报。例如项目自身建设用地未获得国土部门审批,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尚未得到审批,或者规划还款的补贴文件尚未下发等。
(六)部分企业续贷调查启动不及时。为核查流动资金贷款续贷受理与贷款到期的间隔时间,我们在系统中抽查了50个贷款流程,达到省分行要求提前3个月以上启动办贷的仅21个,有11个启动迟缓,而催促较急的几个行的项目都是提前不足2个月,甚至只有几天。如某分行储备粮贷款到期日为2013年8月30日,该行营业部受理调查时间为8月28日,留给省分行的工作时间几乎为零。也有做的较好的,如农发行湖南省湘潭市分行扩大授权项目已把贷款到期时间轮换到2014年,贷款上报比较从容。
二、提高贷款工作效率及质量的建议
办贷质量和效率两者相辅相成,办贷质量决定农发行的风险防控信贷能力,办贷效率要基于办贷质量不下降为前提。如果项目的调查质量较高、客户基础扎实、信息披露充分、维护方案严谨,办贷效率就相对较高。
(一)加强业务政策学习。要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及时更新知识,以适应新形势下信贷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熟悉和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避免用老政策应对新问题,影响正常工作。
(二)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各行在上报材料前要收集齐全项目报批所需的必备材料,认真组织做好贷款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事先剔除不成熟的项目和不完善的材料,对达不到相应条件或质量不高、资料不全、数据不准、情况不清的信贷项目不受理上报。如大型土地整治项目,必须取得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权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报批的计划安排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落实承诺、项目资本金到位证明等材料。
(三)认真规范贷款材料申报。建议实行表格化办贷,对贷款额度不变、风险敞口不变、客户信用等级未下降的续贷项目,信贷业务受理环节与调查环节合并进行。贷款调查报告和信贷报批材料附件资料统一规范以表格、清单代替,意见表述样本化、标准化。省级分行审批的项目要按照要求,提前3个月以上受理调查,要清楚界定和落实审批行和下级行调查(评估)人员的责任,调查(评估)小组人员要各司其职,严谨、扎实地做好实地调查(评估)工作,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各级行要实行分级负责制,无论是新贷还是续贷都必须按照相关文件的时间要求上报材料,防止贷款集中上报、到期前上报。
单位:农发行湖南省分行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