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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实证研究

一、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概念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内各种金融要素为了追求最大利润、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引入新技术、采用新方法等各项新活动而实行新的组合。金融监管,是一国政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和稽核金融体系中的金融主体和金融市场的行为。它的目的意在稳定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并且保障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要求。它的措施依据法律准则和法律程序通过金融主管机关来实施。

二、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1.风险分类(1)电子化风险:由于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障碍导致的风险,往往金额巨大,造成整个金融领域的不安全;网络环境不健全会给犯罪分子攻击计算机进行破坏的机会。(2)创新产品的自身及设计风险:金融创新的本质是对管制的抵抗和突破,其设计本身以盈利为终极目标,多采用风险大获利能力强的方式。在大量的金融业活动中,杠杆都10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保证金功能收益成倍数放大的同时,也放大了相应的财务风险。2.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案例分析: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1]。有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触发原因是系统缺陷。主要问题是策略投资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统,它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通过核查,我们发现当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订单执行系统未能对可用资金额度进行有效校验控制。[2]正是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才导致特定状况下生成预期外的订单。公告显示,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从这一事件来看,作为券商,一定要看到自身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要做好基础管理工作。这几年来券商的创新不断,像这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就是由于光大证券衍生品部门做量化投资的一个ETF套利产品下单失误造成的。券商创新固然重要,但基础管理必须跟上,尤其是交易部门,风控必须从严。

三、在金融创新背景下的监管深化

1.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结果—预防性管理(1)市场准入:通过把好关口来将那些可能危害存款人利益或者金融体系安全的金融机构拒之门外。一是限制恶性竞争,保持公平竞争,保证市场进入者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二是严格的审批程序能促使其认真经营,减少金融机构短期行为发生的可能性。(2)资本充足性监管: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对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行,维护存款人利益。(3)流动性监管:作为银行的生存条件,成为实行监管的一项主要任务。(4)业务活动管理:我国就对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范围,进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5)资产分散化管理:保证银行保持建好的清偿能力。(6)外汇风险管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防止国际间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造成的破坏。2.对信息披露的监管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业容易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必须要求金融机构进行一定的信息披露。3.对危机的处理金融机构是靠信心在维持经营,当面临信心崩溃,会有挤兑等状况发生。监管机构的公众形象对维持市场信心非常重要。4.对监管者的监管实质是对政府管制的行为,是在政府与监管党羽间建立起的具有激励约束机制的委托代理关系,从而使监管公平有效。

四、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博弈案例分析

1.余额宝改变中国金融业“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改变银行。”[3]马云在2008年“第七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演讲时说的这句话,如今正在成为现实。9402亿元!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4年1月份人民币存款减少的额度。存款“搬家”最主要的原因,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迅速崛起,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威力已经显现。余额宝对活期储蓄的巨大吸引力,让银行业的日子没那么好过了。同时,它对利率市场化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或者说有很强的倒逼作用。这种金融产品创新的同时,它也带来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它干扰市场利率,拉高事业企业融资成本,冲击中国经济安全。同时,由于手机丢失、木马病毒、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及互联网理财产品本身的风险因素等也给金融业的稳定带来风险。面对如此境遇,如何在控制金融风险与鼓励金融创新之间取得平衡,是金融监管的艺术。金融产品创新需要相对宽松的市场环境相信在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下,更多的创新产品会涌现出来,金融行业也不例外。未来,互联网金融创新将在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领域遍地开花,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更新规章制度和监管标准,这样就能使整个金融业保持一个健康的发展方向。2.中国房地产的夹层融资我国的房地产信托市场产生于国家宏观调控大背景。由于1998年全面推进陈真住房制度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居民观念变化刺激着房地产也的大步发展,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贷款买房个体。但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多来自银行贷款,给迅猛发展的背后带来了风险积累。央行开始查处各种不良贷款金额,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贷款方面加以限制。一系列的条令管制使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融资渠道受到很大阻碍,不得已转向信托市场寻求资金支持。于是房地产业就开辟了不受监管部门直接控制和约束的新型融资渠道—夹层融资。随着金融创新在市场的普及,原来的监管政策开始丧失制约力和限制力,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对现有的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为了维护市场稳定和发展,银监会又开始对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股权信托的新规定。至此,金融监管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进行了自身的革新,革新的结果是制约力上一次的金融创新的效用。金融监管革新所致使的金融再创新为夹层融资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由于管制致使的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大门紧关,并不能消弱市场对其的需求。在利润的诱使下,信托公司进行了新的业务和产品的创新,来规避新的管制。它们在创新-监管-再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博弈趋向稳定,提高了金融效率的同时也完善了金融管制,保证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3.英国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英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放松对某些金融领域的限制,在1986年完成了“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允许银行兼营证券业务、建立多元化经营的综合金融企业集团。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开放市场、引入竞争。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的同时,保持和强化英国金融业的竞争力。继而,英国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得以与、保险业、投资银行、建筑业协会的业务相互交融。这种金融业的创新却暴露出不同监管实体在实施监管过程中效率低下、成本增加、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同时这些重叠的机构业增加了监管的成本和工作量,并且容易造成死角。在创新带来的形势下,统一监管体制便有孕而生。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上台不就,宣布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决定把包括英格兰银行在内的原9个政府管理机构的金融监管职能,集中由一家新成立的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FSA)承担,统一负责对英国的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全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这一政策的推行是金融管制的深化和完善,应对了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五、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监管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同时没有严格的监管,进行也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1.金融管制对金融创新的诱发作用。正是金融管制给金融机构带来了更高的成本和利润的限制,才使得金融机构为摆脱这一不利局面而通过创新来规避政府管制。当创新危机到金融业的稳定和央行政策时,政府会采取更为严厉的管制。形成“管制-创新-再管制”循环的发展。他们之间的相关性,使得管制越严厉,创新越活跃。2.金融创新对金融管制的完善作用。早期的创新使管制失去效率,并推动了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但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也大大增加了金融风险,使金融体系出现了新的不稳定因素。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管制的关系,要使管制不能滞后于金融创新,否则就会出现金融监管的漏洞和不足。因此,金融监管应该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的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六、我国金融创新和监管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金融创新发展现状及问题我国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外部金融机构广泛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也带来了新的创新业务。同时,受到金融业全球化、自由化的影响,我国也放松了对金融业的管制,在内外宽松的环境下,我国金融业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朝向创新发展。创新也开始给我国分业经营的方式提出来挑战,突破国内管制的约束和银行业的垄断的限制。2、我国金融监管发展现状及不足(1)我国当今的金融监管体系为分业监管。面对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监管体系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多元化监管模式降低了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管成本,限制力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空间,并且不符合国际金融业发展和将趋势。(2)金融监管内容重点不突出,监管内容不全面。(3)监管方式过分一栏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手段陈旧。监管工作未能实现通过电子化实施监控,高效率,层层上报,监管有序。监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有待提高。

七、实现我国金融创新和监管动态均衡的应对措施

1.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要鼓励并发展金融创新在金融创新并没有出现过度的情况下,不能为保证金融体系安全而一味地加强监管、抑制创新。而应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继续稳步推进金融创新。2.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强化一体化的监管理念,虽然当前我国仍采用分业监管模式,但混业经营的趋势日益增强。各部门应加强协调合作,工作根据产品分类,避免监管叠层和漏洞。要建立预警系统,提高金融监管的前瞻性。3.加强信息披露制度推进金融机构的公司化改革,一方面金融机构必须定期向公众披露其经营数据,另一方面国内要建立权威性的金融评估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进行评定等级。如果可以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将可以得到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动态博弈的近似均衡的结果。4.加强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监管的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技术在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监管的法治化建设中,应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建设及监管行为的法治。

八、总结

在全球化需要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以增强活力和竞争力的时代,如何协调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给处在发展初期的中国金融业带来了新的难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体系对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发展还很不完善。金融创新的力度不够,产品单一,金融工具单一,金融机构竞争力不足,发展的空间很大。金融监管不力,漏洞多,技术手段有待提升,监管成本较高。通过实证探究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案例,解决我国当今面临的难题,提出可行的实施办法。

作者:李丹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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