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求对高校的教学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经济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实践中,如何在保有法学思维的前提下实现与其他学科知识的衔接与补充,使学生主动学习、熟练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是经济管理学院的法学教师需要长期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1、当前经济管理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1适合非法学教材选用难度大。由于学生缺少法学基础知识,选择一本合适的教材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东北电力大学为例,经济管理学院的专业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专业,学生缺少的民商法基础,需要在经济法课程中补充,于是,经济法课程就演变成为与经济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具体教学实践中,我们用过高教版、人大版等专业教材,用过法学专业性较强的经济法教材,也用过通识性较强的经济法概论教材。但是学生要么反映学理性的东西太多,看不懂,要么反映教材过于简略,不能支持他们解决实际案例。因此,选择一个适合不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教材并不是件易事。
1.2教学方式处理不当,不能引发学生积极性。目前,我们的教学方式仍然是以教师讲授为主,辅以部分案例讨论和课堂小案例。对于某些理论性较强的内容,教师仍然是主体,学生自身就存在的惰性使然,使他们在教学活动中仅仅扮演一个听众的角色,缺乏积极思考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1.3考核方式单一,不能有效考察学生能力。囿于缺少科学的考核体系,目前大多数学校包括我们学校目前也是以闭卷考试的形式作为主要的考核方式,虽然加入了平时成绩的考核,但所占比例很小。这样容易给学生带来只要期末之前背一背,就能过关甚至打高分的印象,忽略平时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累积,无法有效考核到学生真实的掌握情况。
1.4学生重视程度不够,不能主动学习相关知识。由于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都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对于经济法课程大多数并不重视,认为与自己将来的就业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不需要花太多精力去学习,课下大多不会主动去学习课上没讲到的相关知识。甚至有时候老师明确要求需要上网查找的补充性资料,能完成的学生比例也不是很高。
2、对经济管理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教改重点
基于以上情况,结合教学实践,提出教改的几个思考。
2.1根据科学的培养目标确定授课内容。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要求,选择一本通时性的适合经济管理学生的经济法教材,适当进行部门法取舍,制定授课计划。在内容上,在用4—6课时普及民商法基本理论的前提之下,重点选取几个相关部门法讲授。比如会计专业,侧重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票据法等,而工商管理专业则侧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市场营销专业侧重合同法、产品责任法、公司法等。其中,合同法对于所有专业的同学都很重要,在学时分配上面要有所侧重。在深度上,做到学一个部门法,懂一个,精一个。引导学生掌握课后自己学习的渠道和方法,使学生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快速找到所需知识。
2.2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增强教学效果。对于课时较少的课程,多媒体手段的好处显而易见,它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有效地展示大量的信息,尤其是方便篇幅较大的案例展示。但是要求教师在制作教学课件的时候,重内容,轻形式,提纲领,亮重点,多总结,留问题,多互动,配合必要的板书,来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同时,多媒体授课可以减少学生课上记笔记的负担,课后复习也可以依据教师的课件。
2.3选用互动式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教学。互动式教学就是要改变教师为主体的授课模式,让学生也成为课堂的一个主体,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具体可以采用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讨论课形式来增强与学生的互动。具体实施过程中,案例式教学要选取有代表性同时又能涵盖一个阶段性知识点的案例,使学生能在一个案例中对所学知识有个整体的、全面的认识。同时,案例的选择要具有较强的时代感,最好是当前的热点问题,这样才能引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的热情。讨论课的形式就更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仅仅扮演组织者的角色,完成给学生分组、布置讨论任务的工作即可,在学生积极展开小组讨论的时候,教师应该控制全场,及时给各组以必要的指导和点拨,控制分组讨论的时间。分组讨论结束时,鼓励各个分组积极表达自己观点,这时候教师角色重新回归,及时总结和点评学生观点,给予肯定和评价。如果条件具备,教师还可以尝试“诊所”式课堂或者模拟法庭,让学生体验自己去探寻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全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得到自学能力、逻辑思维、人际交往等多方面能力的培养。
2.4改革考核方式补充课堂教学的不足。经济法考试应该以能力考核为主,从单一评价到多元评价。对于考试的方式,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考核方式,增加平时考试的次数,并以一定比例计入到最终的成绩之中,改变现在的平时成绩多以出勤、作业为主的考核方式。具体可以结合每个专业的课时,平时安排1到2次的中期考试,每次覆盖的内容大多为1—3章不等,占到20%的比例,平时表现占10%,案例讨论和论文等大作业的形式占到10%。最后期末考试占60%。在考核内容上也可以多样化,将讨论课上的表现计入平时表现考核中,适当增加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小论文等阶段性成果的考核。
总之,教学改革是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作为一线教师,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探寻适应时代需要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不仅仅要在教学内容上做到及时更新、准确无误,更要在教学方法上做到与时俱进,从而让学生建立良好的法律思维,更愉快地、更全面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