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并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利用移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进行物业商业模式创新,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是一个业内共同探讨的话题和热点。本文从“互联网+”的思想出发,提出“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商业模式,利用信息技术在既定的成本之下,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并针对模式的应用提出六点建议,旨在抛砖引玉供业内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
一、研究背景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拥有智能手机的城市居民,约有69%的人群会使用互联网。人们的上网习惯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如休闲娱乐、生活缴费、家政服务、投资理财、网络购物等,而物业管理服务对象就是城市居民中的业主这一特定的人群。如果能把物业管理服务对象的需求整合起来,运用互联网平台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将有利于占据这个固定的消费市场和人群。人们认同并依赖移动互联网的生活方式,所以物业服务在移动互联网的平台下,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充分进行物业管理,必将有效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随着物料成本和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物业服务企业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利润空间逐步被压缩,经营压力逐年增大。没有过多的资本运用于人才引进和相应的培训,这样,不仅无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还会使得物业管理的基础服务水平日益下降,从而陷入恶性循环之中。提高物业企业的盈利水平,使业主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更好地平衡企业收入增长与客户满意的关系,成为迫切需要。所以,要解决经营困境就必须走企业多元化经营道路,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优势实施“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商业模式。
二、“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
“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是一种创造更高价值的商业机制,它以物业企业为对象,运用互联网技术,在体系结构完整性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进行网络应用商品运营,能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最大限度满足业主需求的商品及服务的一种商业模式。如图1所示。
(一)互联网带来企业管理思维的变革
在“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中,它的应用对象有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业主、商家等。“互联网+物业管理”带来的是物业管理思想和物业管理模式的双重变革,如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App软件等应用,实现在线化运营、精细化管理、品牌化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未来物业管理行业的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互联网已引入到物业管理行业服务中
“互联网+物业管理”是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型物业管理形态。互联网可以普遍运用于各个环节的物业管理活动,而不仅仅只是一种应用手段。许多物业公司已通过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业主网上购物、消费,通过物业管理平台提供保洁、绿化、维修、客户服务等,通过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家政、搬家、出行、支付、缴费等服务,通过休闲服务平台提供旅行、交友、保健养生等服务。很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业主日常生活所有环节的在线化、远程化便捷控制,如平台管理、用户认证、智能家居、家电、消防报警、停车管理、三表远程计费,运用智能化设备代替传统的人员管理等,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了物业管理的在线化、虚拟化、智能化,使得物业管理的行为变得更加可靠、可控、可查。
(三)相较传统企业,旧模式已经不适应物业行业发展
“互联网+物业管理”并不是指所有环节的完全在线化处理,作为一个服务行业,必须将物业管理活动落到实处,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型服务形态。因此社区O2O的模式,是一种比较适合“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商业模式。相较于传统企业,物业企业不仅可利用具有强大功能的移动互联网来实现商业活动,通过移动互联网渠道销售产品,传递产品价值,还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的网络功能实现相关资源的获取,进行资源配置支持物业企业的商业活动。
(四)彩生活——引入一种物业管理新模式
彩生活服务集团其主要业务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打造彩之云平台。通过调整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利用现代化、智能化的机械设备代替传统的人工劳动,减少用工数量,进而降低用工成本。如利用机械化、现代化、自动化设备和仪器来进行安全管理、清洁、保洁、园林绿化等服务。提升物业服务效率。因为彩生活采用轻资产管理方式,其人力资源成本大大低于传统物管公司。据资料统计,2012年年末每100万平方米管理建筑面积的平均雇员人数为142名,而传统的物业服务企业每100万平方米管理建筑面积的平均雇员人数为224名。到了2013年末,彩生活所管理的每100万平方米管理建筑面积的平均雇员人数下降为121名,大大降低了人力成本,实现了毛利率的大幅增长。2014年上半年,彩生活收入同比增长49%至1.63亿元人民币,毛利率同比增长12.1个百分点至66.1%。相信未来的物业服务价格差异化会进一步拉大。准确把握以人为服务对象这个重点,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和优势,落实“把社区服务做到家”的品牌理念,是彩生活服务集团商业模式的成功之处。彩生活树立国内社区服务的榜样形象,所以引入“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势在必行。
三、“互联网+物业管理”模式应用的建议
为了促成预期的物业管理效果,确保“互联网+物业管理”的有效开展,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制定相应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互联网+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事物,其有效开展和实施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加以引导和约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互联网+物业管理”前期的建设与后期运营维护,都需要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管理标准等行业标准进行规范,通过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营造“互联网+物业管理”良好的制度环境。(2)完善行业监管和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虽然“互联网+物业管理”发展迅速,但还存在着不尽完善之处,其发展离不开行业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所以要完善行业监管体系,使行业能够健康发展。另外,还要制定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把业主满意度水平作为考核指标,考核评估物业服务企业和商家的服务质量,实施奖惩机制。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和商家,实行多种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创造品牌形象。(3)建设初期要加强调研实行统一规划在“互联网+物业管理”建设初期,要组织人员进行项目调研、项目论证。“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实施进行统一的规划,实施详细的执行方案,以免因为缺乏统一的部署,在后期建设中,导致各个环节各自为政,无法进行信息共享和集成,最终带来信息孤岛,影响物业服务效果。(4)加大人才引进与资金投入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是有效管理的保证,企业必须引进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具有一定互联网专业知识背景和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现代复合型物业服务人才,进行“互联网+物业管理”的日常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同时,由于“互联网+物业管理”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企业在内部应开源节流,在外部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如众筹、私募等合作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5)加强多方主体参与力度“互联网+物业管理”模式的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业主和商家为四方,在应用中要加强四方主体的互动管理,加强四方主体参与的力度,形成共赢局面。如果任何一方只顾自身利益,罔顾他人利益,则势必会对“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建设效果产生不良影响。(6)坚持物业管理本质,做好基础服务工作“互联网+物业管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它有益于提高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然而,部分职能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过分强调信息化手段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为了降低成本盲目地减少服务人员,从而忽视做好基础服务工作,导致一些诸如报修之类的业主诉求,因为缺少人手而没有得到及时处理,降低物业服务品质,失去民心。所以在“互联网+物业管理”中,要明确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目的是为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而不是把“互联网+物业管理”模式变成物业小区信息化的产物。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物业管理本质,真正实现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未来展望
在“互联网+物业管理”中,物业管理的内涵更加全面、丰富,它所实现的除了物业管理模式的转变以外,还带动了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转型升级,物业服务除了为业主提供基本的物业管理职能以外,还为业主提供包括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社交休闲等生活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变成一个中间商,来为业主提供生活所需的各项服务,使业主能够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完成日常生活的给付配置。“互联网+物业管理”迎合了物业管理未来的发展趋势。一方面互联网、智能化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降低了物业管理成本,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使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联系更加便利,提高了物业的响应速度,降低了各种纠纷的产生。同时,“互联网+物业管理”迎合了业主的多种需求,拓展了各种衍生服务,使物业管理的内容更加丰富,使物业服务的价值进一步提升,满足了业主的多样化需求,为构建和谐社区关系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结束语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建设“智慧城市”,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这是基于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云技术的网络时代,生活中的各种信息构成的社会大数据,必须有统一平台整合处理,面对这一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物业行业正思考如何向发展型、现代型转变,把互联网运用于物业管理中,它产生的价值和能量是指数级的,它的影响不仅是业务工作效率的提高,还颠覆现有的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让服务更加简单、更有价值。所以,只有紧扣市场脉搏勇于探索转型之路,物业行业才能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海琪.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物业服务商业模式创新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15.
[2]黄小音.彩生活并购的悲与喜[J].中国经营报,2015-2-28.
[3]张永刚.智慧社区建设指标体系研究[A].市场践行标准化——第十一届中国标准化论坛论文集.2014.1442-1454.
[4]刘美荣.我国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研究[J].知识经济,2014(5).
作者:陈爽 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