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代悲剧的喜剧因素表现
(一)大团圆因素
元杂剧在构思上的大团圆结局,几乎成为一种定式。如《西厢记》本来是一个爱情悲剧,最早的故事是前朝相国之女崔莺莺,在父亲病故后扶灵柩返乡,途中巧遇进京赶考的张生,两人产生爱情,崔莺莺不顾母亲反对以身相许张生。后来张生赴考中榜后却抛弃了莺莺,莺莺最后自杀。显然这是一个爱情悲剧故事。元代王实甫对这个故事进行了大的改动,加进了许多情节,结局是张生和崔莺莺经历多种曲折后终于结合,成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典型。从而使一幕爱情悲剧变成了爱情喜剧。如果说《西厢记》原来的悲剧性还不够强烈和典型的话,那么《窦娥冤》表现的则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剧故事。年仅七岁的窦娥在母亲去世后,因父亲窦天章无力偿还进京赶考的借贷,被卖给债主蔡婆家当童养媳。婚后两年丈夫去世,窦娥在蔡婆家受尽屈辱。后蔡婆遇无赖张驴儿父子,被张氏父子逼婚。窦娥不充,被张驴儿诬陷毒死其父,官府严刑拷打窦娥,窦娥为救蔡婆,屈打成招,被处斩刑,含冤而死。剧情发展到这里,悲剧效果达到高潮。然而剧本到此并没有结束,而是进入新的情节:窦娥父亲窦天章考试得第,被朝庭任命为“廉访史”。在窦娥冤魂的提醒下,窦天章发现女儿冤死,从而为窦娥平反昭雪。显然,这样的结局带有冲淡悲剧的喜剧因素。同样的故事结局也在其它杂剧中出现。如《赵氏孤儿》中,为救赵氏孤儿,赵朔自刎,公主自缢,韩厥献身,程婴甚至牺牲自己的亲生幼子。一个个侠义之士为保住赵氏孤儿不断献出生命,全剧出现一波接一波的悲剧高潮,然而剧本并没有在悲剧高潮中结束,而是在赵氏孤儿终于长大成人并复仇的大圆满中结束。
(二)因果报应因素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直接来源于民间的思想理念在元杂剧悲剧中得到了充分表现。值得注意的是,“因果报应”不限于一般人物一般地方官员,甚至皇亲国戚概莫能外。在《窦娥冤》中,恶人无赖张驴儿受到了极刑,造成冤案的官员也受到了惩处,窦娥则得到了平反。在《汉宫秋》中,投敌并向敌人献美人图的奸臣毛延寿最后被处死。南戏《琵琶记》中,嫌贫爱富的牛丞相的女儿最后成了二房。在《赵氏孤儿》中,曾扬言为找到赵氏孤儿,要杀死全国婴儿的朝廷权臣屠岸贾和他手下的将军,最后被一一擒拿。元杂剧悲剧的这些因果报应结局,往往和“大团圆”结局交织在一起。有的相对突出了“大团圆”,有的则突出了“善恶有报”。
(三)英雄形象因素
王国维说:“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蹈汤赴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王国维这里所说的主人公意识,即是元悲剧中表现的英雄形象。这种英雄形象,在悲剧中突出刻画,使观众随着剧情发展而产生悲愤心情的同时,也激发出对主人公强烈的祟敬和关注,从而达到对邪恶势力由“悲”到“愤”的效果,增强了剧情的感染力。如《窦娥冤》中的窦娥,本是一个失去亲人的弱女子,从当童养媳开始就受尽了磨难,后又遭遇被流氓逼婚、陷害、蒙冤、受刑和判斩等一次比一次大的打击,但她始终没有屈服,直到面对屠刀蒙冤问斩时,仍然发出“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为天!”的悲愤呼喊,使戏剧的悲剧性达到高潮的同时,也使窦娥的形象升华到新的境界。如果说《窦娥冤》描写了是弱势者遭遇强大的恶势力而坚贞不屈的话,《赵氏孤儿》则刻画了一群更有正义和侠义思想的英雄形象。程婴,赵朔,韩厥,这些人本来和恶势力并没有直接矛盾关系,但为了保住和自己并不相关的孤儿而一个个献出生命,可以说他们不是为自己而死,是为正义和精神而死。这种悲剧因而更有了一种强大的道德教化力量。
二、元代悲剧的社会文化背景
综前所述,元悲剧中的喜剧因素是其构成特点,这不仅和西方悲剧不同,和中国宋代之前的悲剧故事也有很大区别。有论者认为,元悲剧的这一特点是中国传统文化所致,和西方悲剧作品相比,削弱了悲剧力量。还有人认为,表现冤屈和忠臣奸贼,歌颂明君清官,追求大团圆结局,是中国传统戏剧的一大特点。笔者认为,这两种表述是不准确的。仔细研究会发现,元以前的戏剧和故事大多并不以大团圆和因果报应为结构特色。再如《西厢记》故事,最早起源于唐元稹的小说《莺莺传》,叙述张珙与已故相国之女崔莺莺偶识从而相爱,后在婢女帮助下,西厢约会,莺莺以身相许约定白头。然而张珙赴京应试得中后,却抛弃了莺莺,导致莺莺自杀,酿成一幕爱情悲剧。汉代著名的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表现的是女子虽然能干且和丈夫相敬相爱,但因不受婆婆喜欢而被休弃,最后和丈夫双双自杀的悲剧。就连民间传说的白娘子和许仙的故事,也是以两人被迫分开,白蛇被压文峰塔下而结尾的;甚至传说的七仙女故事中,七仙女的爱情也是被王母强行割断的。可见,大团圆等喜剧因素并不是宋代以前中国戏剧和故事的典型情节。那么,为什么元悲剧中喜剧因素却成了重要构成呢?仔细考析,这和元代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有密切关系。
(一)政治背景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治全国的封建王朝,蒙人为巩固统治,采取了许多压制汉人的政策,种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前所未有,导致产生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汉族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如儒学等受到极大冲击,从而导致文化和道德的褪化。统治者不仅废停了文人进入仕途的科举考试,还把各族分成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四等,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确立蒙古人的最高统治地位、汉人和南人的奴隶从属地位。从中央到地方,结成一层层黑暗统治的网络,因此,元代政治黑暗吏治腐败,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这必然导致包括文人和社会精英在内的汉族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于是,一批生活于社会下层和普通大众密切接触,对政治状况和自身生存状况强烈不满的受压迫、受歧视的文人,纷纷用杂剧和其它文艺形式去反映政治社会现实。由此,一大批以古喻今富有反抗精神的杂剧先后涌现出来。《窦娥冤》、《梧桐雨》、《赵氏孤儿》、《汉宫秋》等剧目即是代表作品。
(二)经济背景
元蒙在灭金亡宋的同时,还向北部和西部扩张,以强悍的骑兵侵入亚洲和欧洲一些国家,客观上把欧亚大陆连成了一体,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东西方的商业贸易往来,促进了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城市经济的繁荣,也为各种娱乐场所提供了条件,使戏剧的演出有了物质条件和群众基础。当时的大都北京,就成为繁荣的国际城市。河北的涿州、正定、大名、河南的开封、山东的东平、济南、山西的临汾、太原等都市,工商业都较为发达,是当时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商贸地。与这种经济状况相适应,除贵族、官僚之外,社会上还出现了富商巨贾和高利贷者,同时社会上也分化出一个以地痞无赖为代表的城市流氓阶层,使社会构成更加复杂。这些阶层对于普通市民虽可以作威作福,但它们之间却没有绝对的权威,相互之间的利益和制衡关系错综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之间没有永恒的强者,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些都为元悲剧中善恶有报的创作提供了真实的素材。
(三)文化背景
蒙古族本来散居塞外以游牧为主,对文化教育和礼仪教化并不重视。建立全国政权后,统治者依照他们的思想在全国实行“轻儒生、鄙文士、废科举”的政治措施。尤其是科举制度的废停,使文人失去了靠个人努力进入官场的渠道,实际上是割断了文人功名富贵的前程和梦想。再加之教育制度被破坏,儒学思想被轻视,传统文化被贬低,造成高雅文化和理想信仰的缺失,代之而起的是低境界的世俗化的善恶有报恩仇必还的现时现报思想,这种思想不仅表现在普通大众中也融入到不得志的文人中。文人在创作中,在描写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将自己对统治者的不满及对自己前途的不甘心通过艺术形式释放出来。与此同时,当时元杂剧的主要观众是城市市民、低级官吏以及商贾士卒,所以戏剧创作也必须符合他们的文化层面和审美习惯。在这种文化环境下,杂剧必然对传统的故事传说进行一定的现代性改造,以适应大多数观众的需求。因各种原因生活在底层又对元代统治不满的文人;为谋生或其它原因,潜身市井创作杂剧,为自己也为被压迫者鸣不平。这种现象,既造就了元杂剧的时代特征,也推动了元杂剧的繁荣和发展。总之,南宋灭亡后,中国进入了少数民族统治时期,汉人在法律地位、社会地位、科举考试等方面均受到压制和歧视。科举制度的废停,更使文人进仕的道路被堵死,大量文人混居民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间文化的繁荣,将政治思想交织在传说故事中的戏剧文化开始在元代流行并成为主流文化艺术。这也表明,元杂剧虽然是中国戏剧的高峰,对后来的戏剧创作影响很大,但它只是中国传统戏剧最繁荣时期的代表,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因此不能因为元悲剧中具有喜剧因素就认为整个中国传统文化都是如此。元悲剧中的喜剧因素,并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现象,而是带有元代政治经济文化烙印的现象。
三、元代悲剧的社会文化意义
元代戏剧悲剧和宋以前悲剧故事相较,由于大团圆、因果报应等观念和英雄形象的注入,思想性和艺术性都有一些变化,有人认为这些变化削弱了作品的深刻性和艺术性,也有人持相反意见。笔者认为,和西方戏剧悲剧相较,元悲剧显得更加通俗化而富有大众审美特征,至于艺术性和深刻性的强弱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可否认的是,元悲剧中的喜剧因素有着积极的社会文化意义。
(一)社会教化意义
通过对善恶的赏罚,通过英雄人物的所为,给人以乐观和希望,相信正义、善良、美好的事物必定战胜假、恶、丑的事物,从而处世中和不走极端,做事向善疏远恶习。相反,如果善的得不到奖赏,恶的得不到惩罚,会使观众产生失望心理,失去对美好事物和正义行为的效仿信念。在中国民间,这种社会教化的作用和力量都是潜移默化和不可忽视的。
(二)大众审美意义
悲剧中的喜剧因素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和”原则,“悲而不伤”,符合中国普通观众的审美心理。因为戏剧从头至尾一悲到底,会使观众产生强烈的悲愤和压抑感,这种悲愤和压抑达到了极端,会很自然地产生打破这种悲愤和压抑的心理期待,正是在这样的心理过程中,喜剧因素消解和释放了观众的悲愤情绪,打破了思想上的沉闷,美好愿望得到满足,从而产生审美愉悦。
(三)文化传承意义
戏剧作为一种大众化艺术,有自己广大的观众群体,这个群体有自己的文化审美。元杂剧中的大团圆、因果报应和英雄情结,就是这种文化审美的符号。中西方戏剧文化的差异,元杂剧以后的中国戏剧和之前的文学艺术的差异,就在于这种文化表述的不同,正因为如此它们各有各的生存空间和艺术文化地位。元剧的繁荣及在明清时代得到继承和发展,悲剧中的喜剧因素在后来的戏剧创作中或多或少都有呈现,就说明了元代戏剧在中国社会中有深厚的文化土壤,带有中国审美特色的戏剧文化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作者:闫燚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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