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互联网金融是这两年非常流行的一个词汇,它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可以预见,传统银行机构一定会顺应互联网金融的趋势,逐步将传统金融业务移植到互联网载体上。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老龄人被严重边缘化,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我国网民总数达到5.38亿人,其中60岁以上的仅为753万人,占网民总数的1.4%。这与老龄人在人口中的高比例形成巨大反差。在人口老龄化和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双重社会背景下,让老龄居民逐步融入互联网金融,享受到其中的便利,既是社会公正的需要,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但是,老龄居民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人数和比例都很低,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哪些因素阻碍着老龄居民融入互联网金融?只有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开展促进老龄居民参与互联网金融的干预行动。
一、研究发现:ICT能力、ICT努力、ICT情景
(一)ICT能力
ICT能力指信息通讯技能,是社会个体进行并完成数字化信息行为如接入和使用计算机、手机和互联网等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主观条件。常见的ICT能力分为ICT生理能力、ICT心理能力、ICT经济能力、ICT素养。ICT生理能力,具体体现为身体状况和年龄能否以及能再多大程度上使行为人接入和使用互联网设备。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认知功能、感觉功能、身体控制功能都有所退化,老龄居民在操作计算机方面也相应的存在着许多困难。很多老年人打字也存在困难,往往需要借助手写输入设备才能完成。许多老年人因为生理能力的欠缺导致无法接触互联网金融,比如常见的职业病、眼疾、其他部位的重大病变等。这些ICT生理能力方面的问题会致使互联网与老年人之间的脱节持续时间比其他行为主体更长,甚至是终身的。ICT心理能力,具体表现为行为人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承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认知负担和负面情绪。不同的老年人个体在互联网金融障碍中呈现出来的心理具有差异。具体表现为:一些老年人自认为自己年纪大了,不懂互联网金融很正常,对学习互联网金融比较排斥。不少老龄居民从媒体上看到诸如网络金融诈骗等负面报道,加剧了对互联网金融的不信任。ICT经济能力,具体体现在是否有能力以及能再多大程度上支付接入和使用互联网设备的成本。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并不缺乏电脑之类的硬件资源,但是许多老龄居民出于守旧和节省的消费观念,并没有自己的电脑,加之本身就对互联网这一事物有距离感和陌生感,使得很多老龄居民在这一困境下变得十分无奈,最后对互联网金融望尘却步。ICT素养,是指行为人完成互联网行为需要的意识。常见的ICT素养包括基本的互联网操作,开关机、鼠标和键盘的操作技能等。互联网意识受到社会习惯认知和周围人的影响。同时拼音和写字等基本的文化素养是ICT素养的基础。老年人大部分不会写字和拼音,基本技能的缺失会导致互联网素养的缺失。
(二)ICT努力
ICT努力具体包括行为人投入到互联网金融行为中的时间、积累互联网金融行为经验。对于参与互联网金融意愿不强的老年人群体来说,这类经验大多为失败的经历,对后续在其中投入精力产生了负面影响。某位受访者在其孩子的指导下学着使用计算机时表现出急躁的情绪,并倾向于自责的心态。
(三)ICT情境
ICT情境是指外界对社会个体ICT行为的各种限制,常见的情境有基础设施、社会规范以及外界环境中的运气成分。笔者从调研中发现了一些流行在杭州老年居民中的对互联网金融设备和服务的传统认知:计算机和互联网是年轻人的“专利”。在使用过互联网经历的老龄人中,以交水电煤费用的占49%,其次是互联网“宝宝类”产品、市民卡公交卡的充值和电视宽带缴费,三者占约36%。可见,老龄人使用互联网金融的用途十分有限,主要是为生活方便而进行的水电煤费用的缴纳。互联网金融种类繁杂,且都依赖于一定的互联网操作技术。而这些操作技术的学习可能对老龄人来说有较大困难,阻碍其使用互联网金融。其次,老龄人对理财都较为谨慎,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虚拟的理财,这种新兴的概念对老龄人来说也难以接受。
二、相关建议
本文通过对杭州当地多个社区,多家机构的走访调查,经过采访以及数据的宏观分析后,通过归纳整理文本数据进行研究。针对笔者归纳的得出的三种影响因素基础上,笔者也提出在“应对老龄居民的数字鸿沟”的相关建议。
(一)宏观层面
1、对行政部门的建议完善老龄居民的信息无障碍政策,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大信息无障碍的宣传,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政府在投入和扶持老龄居民无障碍政策时,要加大支持力度。另外,还要提高老龄居民利用信息无障碍技术的意识与能力,相关的部门和组织可以开展一些宣传和培训工作。比如在老年大学里,针对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可以开展一些培训。相关组织、机构和企业可以在老龄居民生活的社区开展产品宣传、技术指导和上门服务,让老龄居民进一步了解、认识和掌握信息无障碍技术的方法和途径。2、对我国立法部门的建议(1)重视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从公平与效益的视角来看待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现行法律没有对互联网金融建立一个系统的规范性的制度和规则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会很多群体尤其是如老龄居民这样的弱势群体无法充分享受到他们应有的权利和利益。立法部门应当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并加快立法进程。(2)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在监管层面,要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体系,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一是要明确法律地位和监管职责。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资格条件、经营模式、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等作出规范。二是着力构建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通过行政许可管理来提高准入门槛,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运营规则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标准,以限定经营主体范围、防止互联网金融平台无序发展。
(二)微观层面
在老龄居民与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情况下,对于老龄居民来说,要想适应时代的发展,其个人自身就要积极努力地去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提高自身的互联网金融知识和技能,打破自身的思想束缚,要提高自身的警惕心,提高参与学习和使用互联网金融的兴趣。
作者:郑敏 李佳芸 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