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达国家实施的低碳补贴政策
发达国家对低碳资源和低碳产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是减少碳排放的另一项重要的财税措施,目的是为了增多所供给的消费量。发达国家通过新能源、新材料和新技术对节能减排的推动发展实施了一系列的补贴扶持政策。
(一)实施战略
1.针对生产者采取的补贴政策。以德国和美国为例,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中实施关于对生产者的补贴政策。德国政府为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针对可再生能源生产成本高的问题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形式进行制衡,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由于德国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除水电外)起步较晚、还未形成规模且成本较高,电力传输网络也没有单独的渠道,无法传送给用户。针对这一问题,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法》的颁布实施,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措施和能够为发电企业赢得收益的收购价格进行确定。同时以天然气优先为原则,获得管道运营商优先天然气的输送权,而后根据天然气的价值标准进行市场定价,以明确补贴的金额。美国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对一些风电项目也实施了投资补贴政策。但这一政策却使投资者过于看重补贴的获得和设备的安装,而忽视了项目的性能。因此美国自1993年根据相关能源的政策法规将联邦政府对风电的投资扶持改为对风电的生产过程进行扶持。其补贴时间自项目投产起长达十年,并随着通货膨胀率作及时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是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一种策略,其对生产税收优惠的表现形式为价格补贴,主要还是意在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税收返还。2.针对消费者采取的补贴政策。在汽车、房地产和家电领域实施关于对消费者的低碳补贴政策。美国曾对使用柴油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在2007~2011年返还了最高达3500美元的税收金额。同时在实施对新建节能建筑减税政策的前提下,鼓励消费者使用节能设备和购买节能建筑,并明确规定新建筑如能达到国际节能标准的46%以上,便可获得3000美元以内的单套房低税奖励。同时减免使用住宅节能设备的居民税收,甚至于居民在住宅中对室温调控设备、节能窗、冷热设施等进行更换也能享受减免10%以内的税收优惠。目前欧洲的许多国家已开始实施了对太阳能热水器用户提供的不低于30%的补贴政策。法国也自2006年起,可再生能源或热泵能源设备的减免税收提高了5个百分点。
(二)实施背景
低碳补贴作为财政支出的有效措施,不但可以促进低碳产业的发展,还可以通过扩张的形式刺激低迷时期的经济。所以各国在遭遇经济危机时,或传统产业的发展停滞不前影响其优势地位时,通过低碳补贴的形式来推动以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为主的低碳产业的发展。
(三)实际成果
低碳补贴的考察标准因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补贴对象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新能源的领域里主要针对生产者的低碳补贴,从各国新能源的发展状况即可说明一切。通过各国风力发电的发展情况进行如下阐明:美国十年间的风力发电量增加达33000MW,年复合率平均增长了30%;德国十年间的风力发电量也增加达17000MW,年复合率平均增长了13%。在汽车、家电和房地产的节能建材领域里主要针对消费者的低碳补贴。美国自2007开始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由于扶持的力度较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虽然轻型汽车的销量在最近几年呈下滑之势,但是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在2009年之前却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可见,低碳补贴的实施无论是对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实践总结
通过分析各国低碳补贴情况的实施,总结如下:1.低碳补贴以扩张的形式,刺激低迷时期的经济,尤其在传统产业的发展停滞不前时,政府通过低碳补贴的举措,推动了低碳产业的发展,避免了经济衰退的发生,重新获得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由于此举的扩张性,在经济成熟时期却不宜应用。2.中下游产业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补贴对象。发达国家实践证明,其下游产业的兴衰成败由最终需求直接决定,所以一般采取补贴消费者的方式;而中游产业因具有相同质量的产品,进行补贴的对象以生产者为主,以鼓励对其新技术、新工艺,降低能耗的应用。
二、发达国家对低碳技术创新的财政扶持
政府是否给予低碳技术的政策扶持决定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低碳技术创新的效用如下:(1)有益发展能源使用高效,能源消费低效。(2)有益于改善能源的消费结构,增加低碳能源的消费比例。二者都有效地抑制了碳的排放量。
(一)实施战略
日本由于受特殊地理环境的限制,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深受气候变化的影响。一直以来,日本各届政府始终致力于节能减排的宣传推广,呼吁低碳社会的创建。终于2007年6月,一部有关新能源的发展战略基于法律的强硬手段,使节能减排的预期措施得以全面施行。此外,日本还成就于化学能源的减排技术,如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的技术创新,成为国际环保的领先行业。同年9月,德国也实施了高新技术战略,鼓励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以期成为世界未来科技市场的领头军。次年,德国联邦教研部又实施了基于高新技术战略的气候保护技术战略。鉴于此,联邦教研部倾注大量资金进行气候保护技术的钻研,同时工业界也对此作了大量的投入。2002年末,英国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对可再生能源的高新技术发展进行了政策扶持,对于近海风能、能源作物、光伏以及新一代新能源技术的全面研发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英国政府在规划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战略时经历了新技术开发和商业化展示两个不同的时期:(1)开发时期,研发新技术的初期都必须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风险性较高。(2)展示时期,大量资金的有效投入,可以加快工业活动的发展,其公共资金的投入对于这两个时期来说相当重要。
(二)实施基础
发达国家早就投入了大量的科研技术力量来支持低碳技术的研发,但具体的实施基础与碳税和低碳补贴有所区别,并没有紧密联系外部的经济环境。由于低碳技术的研发、进展是一项长效工程,发达国家大都采取持续的大量投入来普遍实施。其实施的基础主要表现在:(1)确保财政收入。一般只有发达国家实施低碳技术的补贴政策,因而对于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他们是具备充足的财政实力的。(2)灵活筹资举措。低碳技术的研发可利用碳基金的形式进行相应的扶持。
(三)实际成果
发达国家的环保技术在能源、建筑、汽车等行业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减缓了二氧化碳的排放。这是低碳技术发展的直接结果。如英国,突破了低碳技术瓶颈,实现了经济环保,随着低碳技术的深入推广,经济效益也收获颇丰,又实现了环保经济,最终使低碳科技发展达成“双赢”。英国政府二百年以来最长的经济增长期仅在过去十年间就得以实现,低碳经济及相关产业每年所实现的产值达上千亿英镑,圆了上百万人的就业梦,使经济得以快速增长,温室气体排放也降低了10个百分点。英国最终实现环保经济主要通过低碳技术出口,以这样的低碳技术输出模式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四)经验总结
一般地,各国的科研机构都是直接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而英国则是通过建立碳基金,其主要收入来自碳税,对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进行直接应用,碳基金的管理方式与企业的管理模式相同,极大地提高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里纳托(Galinato)的研究也对此持相同的观点,与碳基金一样,主要收入来源为碳税,对低碳技术进行投资和补贴相较于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支出,更加有利于社会总效的提高。碳基金的成立,实现了客户近2000万吨的CO2减排量,节省的费用共达11亿英镑。与此同时,碳基金在应用过程中也会经常出现诸如技术欠缺成熟、合作企业较少、技术转化资金不到位、相应技术替代成本高等问题。为此碳基金通过技术性服务进行了合理解决,使市场更容易接纳低碳技术,也使低碳技术更容易为企业所用。近年来,各类业务所需的投资中,大约一半以上的资金投入到解决方案的制定中,剩余的部分资金进行技术与管理的投入,仅有的少量资金才会用于技术研发与商业投资。通过企业调查,技术研发、中试、产品化、商业化等各个步骤倍受碳基金的关注,并将低碳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经济性作为重点来实施。在充分把握了某项技术的应用前景后,碳基金才会将整套的技术产业化方案提供给企业。
作者:黄大禹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