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宁关于文学的党性原则并不过时
教学中应当强调这一理论的经典意义,并用它来说明文艺的实践运动。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一书中说:“这个党的文学的原则是什么呢?这不只是说,对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文学事业不能是个人或集团的赚钱工具,而且根本不能是与无产阶级总的事业无关的个人事业。文学事业应当成为无产阶级总的事业的一部分,成为统一的、伟大的,由整个工人阶级的整个觉悟的先锋队所开动的社会主义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文学事业应当成为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统一的社会民主党的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宁选集》一卷648页)列宁这段经典论述的精神无非是一句话:无产阶级的文学应当成为社会事业的组成部分。我们今天的任务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的文学艺术是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应该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那些主张“文艺的本性是审美”的人,那些认定文艺活动仅仅是人的主体性行动而否定了文艺与政治、文艺与经济关系的理论家们,对列宁和文学党性原则大唱反调,在他们看来,文艺的根本使命只是“在想象和情感的虚构的形象世界中领悟人生之幽邃”。而所谓“人生之幽邃”的内涵,乃是在“人性描写深度和艺术感染力方面”。根据这一标准,他们把《白毛女》、《松花江上》这样优秀的作品,判定为“将文艺等于政治”的非真正艺术品(见《文学评论》1989年第4期《历史无可避免》)。其实,这种理论并不新鲜,它只是三十年代梁实秋等人主张的“文艺人性论”的翻版而已,而那种理论在当时就已经被鲁迅驳得体无完肤了。文艺是反映社会生活的,同时给社会生活一定的影响,这是早已为人类数千年的文艺实践运动所证明,凡是历史上优秀的文艺作品,无一不是反映了先进人物的社会实践和思想。同时,无一不是对社会发展中最进步的阶级的肯定。无产阶级的文艺理论应反映人民的生活,帮助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列宁关于文学党性原则对于一切进步的作家都具有指导作用。列宁主张文艺为无产阶级事业服务,同时主张文艺本身应有独立自由活动的广阔天地。他说:“无可争论,文学事业是不能作机械的平均划一,少数服从多数。无可争论,在这个事业中,绝对必须保证有个人创造性和个人爱好的广阔天地,有思想和幻想、形式和内容的广阔天地。”(《列宁选集》一卷664页)在这里,列宁主义充分估计到文学事业的特殊性,反对这个领域中的公式主义。在教学中,列宁文学党性原则的两个方面的观点,应当辩证地统一在一起,把它贯穿于理论的各个方面。笔者在多年教学中,认为蔡仪同志主编的《文学概论》及暨大、华东师大等院校出版的《文学理论》,都是思想性和知识性较好的书,其始终把列宁的文学党性原则作为专节论述,而且全部理论都贯穿了这一精神。近几年出版的部分教材,未把文学的党性原则写进去,明显地淡化了这门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编写教材关系到争夺无产阶级思想阵地的大事,不能不严肃认真对待,编写教材如此,教学亦如此。文学理论教师本身就应当加强党性的修养和锻炼。
二、消除和防止崇洋偏见,弘扬祖国传统文学理论遗产,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意识
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是高等教育不可忽视的任务。文学理论这门课程的教学,也应有这项教育任务在内。文学理论这门课程是新中国成立后的新中国大学才开设的。最初全国各主要大学采用的教材,都是苏联专家依•萨•毕达可夫所著的《文艺学引论》。目前,文学理论的教材多至几十种,其中多数模式和体系基本上尚未跳出依•萨•毕达可夫教材的范围。应当指出,毕达可夫教材体系有它的合理性,主要是它的内容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当然其中也不免有庸俗社会学的成分,但非主要的),但由于它过于洋化,是一种舶来品,对于我们的国情并不十分适合。近年来编写出版的一些教材,力图在传统上有所突破,其中虽然也确实有独到的理论创见,但其中很多无非是引进了一些西方的系统论、主体论、信息论,或弗洛伊德的性欲论之类的东西。当然,借鉴外国人的理论,是必要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更应当打开闭锁的大门,把世界上一切进步的、于我们有益的东西“拿过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享用。然而,借鉴外来的东西,不仅在质上要严格考究它的精华与糟粕,而且在量上应有一定的界定。因为一个民族,无论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主要是一个民族自身的历史的继承和发展,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在它自己的内部,外来的因素只是提供一种条件。我们华夏民族五千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包括文艺理论和美学方面的文化遗产。仅仅是南北朝时期刘勰的《文心雕龙》,就论述了各种文章,主要是文学与社会的、历史的、自然的、哲学的各种关系,并对文学的各种体裁的特点作了理论说明,对于文学的创作、文学的技巧、文学的鉴赏、文学语言修辞等一系列根本性的问题作了精辟论述。其他如,曹丕的《典论、论文》,钟蝾的《诗品》,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李清照的《论词》,严羽的《沧浪诗话》,李渔的《闲情偶记》,刘熙载的《艺概》,等等,举不胜举,都是古典文论中最优秀的理论遗产,完全可以继承和发展。当然,文学理论不是文艺批评史,无须一一介绍古代的文学遗产。然而,既然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遗产,为什么不能把它们的主要精华融汇在文学理论教材中呢?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新民主主义论》)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整个民族的综合素质,从当前的实际出发,特别要努力激发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热情,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自强不息的民族信心,反对那种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虚无主义,为实现中国梦教书育人。因此,在文学理论课程的教学中,弘扬民族的古典文论精华,使学生认识到在文学理论方面,我们祖先的成就并不下于西力,从这方面提高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增强爱我中华传统的爱国意识,不仅是在思想教育方面是必要的,就是在理论知识的传授方面,而且是必须且有益的。
三、在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时,要尽量联系历史上和当代文学创作实践中的进步文艺思潮和进步文艺作品,特别要突出优秀的革命文学作品,以此使学生受到进步思想潜移默化的熏陶
在文学理论教学中,与其他理论课一样,应当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应当用文学创作的实践情况说明理论,其中离不开具体文学作品的举例,这种举例,应当充分考虑到作品的思想教育的实际效果,进行有目的、有选择地举例。我们不能否认文学作品的教育作用,我们只是承认这种教育作用有其特殊性,它是通过文学的艺术审美作用,潜移默化地对人的思想、道德情操起到熏陶作用。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存在各式各样的作品,历史上那些经过时间考验过的巨匠的名著,都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然而,正如高尔基所说的无产阶级的一切优秀的作家,产生了大量的闪耀着伟大革命思想的文学作品。诸如中国鲁迅的小说、杂文,茅盾的《子夜》,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周立波的《暴风骤雨》,柳青的《创业史》,梁斌的《红旗谱》,毛泽东、郭沫若、艾青、臧克家、闻一多的诗,等等,外国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母亲》、《绞刑架下的报告》、《真正的人》、《党的生活》,等等,都是不朽的名著,这些作品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出类拔萃的。令人遗憾的是,在近年来文学理论教学中,许多教师并不热衷于现代和当代的无产阶级的作品,而在许多人身上,厚古薄今、重洋轻中的现象很严重,西方的现代派、象征派、荒诞派,以一种特殊的优势,冲击着革命的文学家和作品。当然,我们也不一概排斥上述这些文学流派和作家。问题在于,用什么样的立场和态度评赞这些流派和作家作品。就拿徐志摩来说,他的诗,反映了现代中国社会一部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压抑与苦闷,感情比较真实,诗味也浓,也体现了形式美,在文学史上有它一定的位置。然而,作为当时右翼小资产阶级代表的徐志摩,他作为《新月社》的负责人,对于当时蓬勃掀起的革命文学持攻击否定态度,这又是不能不严肃指出并予以批判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有人竟然把他的诗当做现代诗歌的代表,并且将他凌驾于郭沫若、鲁迅之上,岂非天大的笑话。而这当中、不能不说与教学有相当的关系,教师对于教育事业和学生,应当有强烈的责任感。对于作家作品的介绍与评价,应当从教育学生,有益于发展学生身心健康的实际效果出发,慎重对待,科学评价,决不能任意、不加选择地举例,甚至颠倒了美丑,给教育事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文学理论是一门思想性、理论性非常强的课程,在教学中如何把思想性和知识性统一起来,是艰巨的任务。在这里,正人必须立己。教师加强在文学理论和思想立场方面的修养,乃是决定性的一环。青年的未来就是中国的未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新曲,历史地落在当代青年肩上。教师要把他们教育培养成为国家栋梁,勇敢承担重任。
作者:何先慧 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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