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加坡的基本情况
新加坡共和国成立于1965年8月9日,是一个岛国,除本岛外,还有63个小岛,本岛东西47公里,南北23公里,连同小岛的总面积716平方公里。公民和永久居民约387万,包括居住1年或以上的外国人约547万(不包括旅游和培训学习人员),是一个多元种族社会,其中华族74.2%,马来族13.3%,印度族9.2%,其他3.3%。新加坡的官方语言为英语、华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新加坡政治稳定,经济开放,2013年人均GDP54000美元,平均寿命达82岁。新加坡的医疗卫生系统被世界卫生组织(WHO)评为亚洲最有效的医疗卫生体系。在WHO190余个成员国关于医疗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的排序中,新加坡名列第6位[3]。
2新加坡的医疗保障体系
2.1新加坡政府的医疗保健理念
通过广泛推广预防医疗保健措施,即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整体人口的健康水平。提倡个人的责任感,强调“保障健康,人人有责”,避免国民过度依赖政府的福利及医疗保险(病人如果需要高水平的服务,个人就得支付更高的费用)。政府通过对政府医院和诊疗所提供大量医疗服务补贴,让国民享受到优质、可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
2.2建立负担得起的医疗体系
新加坡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包括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国防及住房在内的5个领域不能完全市场化,由政府主导来提供。所以新加坡卫生部的宗旨是:使每个新加坡人都能享受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据统计,2013年新加坡卫生部开支为56.7亿元,占政府财政开支的10.6%;2014年卫生部预算开支为71.2亿元,占政府预算财政开支的12.6%,卫生部的预算开支在逐年提升。政府亦推行各种制度,提醒国民保持健康,避免不必要地使用医疗服务。同时采取了一系列的降低医疗费用的措施:①公开医院账单,鼓励医院竞争,帮助病人更好地选择就诊医院。新加坡卫生部从2004年起,在官方网站公布各医院各种主要疾病的住院天数和不同等级病床的医药费账单资料,以鼓励医院降低费用并帮助病人做出明智抉择,这一措施不仅使医院账单完全透明化,而且也确保各医院在良性竞争的基础上,为病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②从2009年1月开始对病人实行支付能力调查制度,按病人的月收入情况,按比例进行补贴,防止公共资源被滥用。③组建公共医疗集团(新加坡保健集团和国立保健集团),在东西南北中各个区域设立综合医院、社区医院、疗养院和专科中心,为居民提供综合医疗服务,同时统一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材,减少流通环节。④病人病历电子化,在所有政府医院和政府综合诊疗所资料共享,减少重复检查。⑤加强对医疗人员的监管,卫生部属下成立一系列的专业理事会,如医疗理事会、药剂师理事会、护士管理委员会等,各委员会接受公众的投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医疗人员进行纪律处分;药品和检查费低利,防止乱开药和不必要的检查;医生拿回扣或红包按贪污罪论处。
2.3新加坡的医疗卫生服务
新加坡的医疗卫生服务由三方负责提供:政府出资创办的政府公立医院与政府综合诊疗所;私人医院及诊所;社会人士和福利团体创办的非营利性社区医院、慢性病医院、养老院等,是一个政府、市场、社会三方结合的共建型组织结构。初级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方面,20%的服务由政府综合医院提供,80%的服务由私人诊所提供;在住院医疗服务方面,80%由政府机构提供,20%由私立机构提供。
2.4新加坡政府津贴制度的原则及病房等级
新加坡政府津贴制度强调:国民必须为更高水准的医疗需求支付更多;病人须以实际支付能力进行自我管理;政府医院的医疗价格列在官方网站;对病人家庭支付能力进行调查评估。所以,病人可以完全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就医。津贴比例方面,私立医院条件好,费用高,病人全部自费;政府综合诊疗所的初级医疗服务政府津贴所有费用的50%,18岁以下和65岁以上的公民津贴75%。政府医院实行病房等级制:A级(独立房间、空调、电视、卫生间)无政府津贴;B1级(4张床、空调、电视、共用卫生间),政府津贴20%;B2级(6张床、电扇、共用卫生间)政府津贴65%;C级(8张~10张床、电扇、共用卫生间)政府津贴80%,充分体现住院条件不同,病人所支付的费用比例不同,条件越好,个人所支付比例越大,但所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是没有差别的,只是病房设施有区别。若病人经济条件好,住在B级、C级病房,其支付的比例也要相应提高,认为他占用了公共资源(有专门的评估机构对病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评估),从政策上保证了医疗公共资源的有效使用,充分体现了对低收入普通百姓的医疗保障。
2.5新加坡医疗保障
可以用“三重保障”来概括,即公积金保健储蓄、健保双全计划、医疗保健基金。整个制度体系强调以个人责任为基础,并且对所有国民实行统一的医疗保健。2.5.1公积金保健储蓄是由政府1984年设立的强制性储蓄制度,覆盖所有在职人员,雇主、雇员双方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交款,即雇主、雇员按工资比例的16%、20%交付公积金,每个人的公积金设立3个户头,分别是普通户头、保健户头、特别户头。普通户头用于买产业、教育和投资;保健户头用于住院/手术和慢性病门诊;特别户头用于养老和投资,政府给以2.5%~4.0%的利息。退休后普通户头需留存15.5万元,用于支付退休后的养老生活费,65岁以后每人每月1200,至终身。保健户头需留存4.35万元,用于支付退休后的住院医药费,多余的金额,去世后子女可继承。2.5.2健保双全计划也称大病保险计划,是政府的一项医药保险计划,保费较低,且每年自动从保健户头里扣除,以帮助病人应付重病或长期住院的费用。健保双全计划属于社会保险性质,采用自愿参加原则,主要帮助支付住入B2级或C级病房病人的医药费用,较高等级病房的病人,可索偿金额远低于低级病房的病人。2.5.3医疗保健基金是作为保健储蓄计划的补充,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基金,用于帮助那些动用公积金保健储蓄和健保双全计划后仍无法支付医药费的新加坡公民,使这一部分人也能看得起病。不过只有住B2级和C级的病人才能获得资助,且家庭月收入一般少于1500元者。病人可通过医院申请(每家医院设有保健基金委员会,负责审核病人提出的申请),如申请获批,住C级病房的病人可津贴医药账单的全部,B2级则最多津贴账单的60%。
2.6其他有关的保健计划
2.6.1乐龄保健计划2002年8月推出,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从40岁开始受保,可每年交(到65岁)或一次性交保费,付清后享有终身保障。如不幸残废(无法自理至少3种日常起居活动:洗澡、穿衣、进食、如厕、行动、移动),将获每月400元的生活费,最长期限为6年。2.6.2乐龄护理基金据统计,新加坡目前65岁或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0.5%,估计到2030年为30%。政府在2000年4月拨出5亿元设立了乐龄护理基金,目前该基金已累积至25亿元。该基金及其利息用来支付乐龄(老年)人士医疗保健所需的费用(如津贴养老院费用)。养老院费用津贴按照家庭人均收入的多少按比例给予津贴,每月人均收入600元以下的家庭,津贴75%,每月人均收入2201元以上的家庭不予津贴。2.6.3公共援助金对于丧失劳动力、银行无存款及无依无靠的公民,可通过申请、审核后给予公共援助金,根据家庭类型给予援助,有孩子的家庭每名孩子可另获得每月150元的援助。公共援助金领取者在政府综合诊所和政府医院看病免费,他们的孩子也可获得学费补助。
3小结
新加坡的医疗保障体系体现了顶层设计的重要性和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我国政府正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政府、社会、市场可三方结合提供医疗产品,同时政府要加大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区域医疗工作,重点是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及社区的接续性康复、护理、养老机构等。利用政策,按疾病的分类、轻重缓急进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以缓解看病难问题。积极开展与推进全科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及护士规范化培训,加强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特别是需要下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医师队伍,做到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并重。同时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工作,通过区域医疗的建立,将大型医院的高年资护士分流到社区医院,进行护理工作的指导,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胜任力,来拓展社区的持续性康复、护理、养老机构等,扶持基层医院的同时,缓解大型医院的接诊压力。建立区域性电子病历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同级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同时建立和完善各级医院信息的公示制度,针对老百姓的热点问题,如收费明细、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公开医院账单,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和使用,鼓励医院良性竞争,让老百姓选择合适的医院就医。政府可逐渐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精细制定政府补贴制度,建立病人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病人的支付能力进行医保相应的补偿,让医疗资源使用更合理,向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免费或大量资助的医疗服务。
作者: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