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模式分析——以宜春市和松原市为研究对象
(一)宜春市“2+1”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宜春市“2+1”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参保对象作为保险险种,保证城镇职工和程序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同时还设置了一个大病医疗保险险种。宜春市“2+1”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1)新农合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二为一,人人机会均等,并对低保用户予以特殊照顾;(2)职工医疗和居民医疗保险合二为一,进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其中保险基金主要由市级单位进行统筹管理,通过建立保险对象信息网络,对医药费进行及时报销;(3)建立统一的大病医疗保险,对保险基金进行统筹使用。
(二)松原市“3选1”的多险种参保模式分析
松原市的“3选1”多险种参保模式注重统筹兼顾,使城乡险种进行分开管理,具有层次分明的特点。关于松原市“3选1”的多险种参保模式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3选1”的多险种参保模式以城镇职工向城乡居民开放,实现门诊与住院的有机结合,采取综合保障的方式将城乡居民纳入统一管理的医疗保障制度;(2)根据松原市的实际情况,对一些经济条件极差的人员实行统筹住院险,解决居民住院医疗保障问题;(3)实行城乡居民基本险,对农民、低收入职工开放,城乡居民根据自身的实际经济条件,进行自愿选择。这种“3选1”的多险种参保模式,以国家政策为主,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收入,通过财政补贴、个人缴费的方式实现保险参保。
二、城乡基本医疗制度衔接模式比较分析——以宜春市和松原市为例
对比宜春市和松原市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看,二者之间存在很多共同点,但也有不同点,经过对比分析二者之间的异同,综合分析,我们可以采取二者的优点,改善其中的不利条件,这对于促进城乡基本医疗有效衔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宜春市和松原市城乡基本医疗制度衔接模式的异同分析
共同点分析:第一,两种保险模式最大限度地覆盖了参保人群,为人们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了较大支持;第二,制度设计较为合理,以政府政策作为支持,有利于相关险种的推广;第三,可以更好地保障低收入人群享有保险,使低收入群体在遇到大病时,能够更好地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第四,保险基金投入较大,可以帮助低收入群体获得较高比例的补偿;第五,政府在保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不同点分析:第一,宜春市实行的“2+1”模式中,职工与居民存在较大差别,但城乡差别消除。松原市的“3选1”模式中,实现了无差别参保模式;第二,宜春市的“2+1”模式具有全局性,而松原市则是有针对性的选择参保,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灵活选取参保险种;第三,宜春市在针对于大病保险这一方面,可以平等地获得高比例的费用报销。而松原市则实行大病补充保险,需要参保才能获得赔偿。
(二)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措施探究
根据“2+1”模式和“3选1”模式特点,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需要统筹兼顾,根据城乡发展实际情况,以保险均等化路径作为保险制度衔接根本出发点,综合宜春市和松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特点,权衡利弊,实现保险制度完美衔接。借鉴“2+1”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模式,打破城乡居民身份接线,实现全局发展,保证医疗救助待遇一致,更好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时,针对一些有条件的城镇职工或是城乡居民,采取“3选1”多险种保险模式,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喜好,进行保险参保,保障人们享有更好的医疗卫生保险。
总之,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流动速度加剧的现实背景环境下,确保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衔接,可以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利益。同时,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进行医疗保险参保,可以保证居民享有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对于促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构建,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文洁 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