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办园体制主要指的是由于办学主体性质的不同而形成的教育机构的不同的性质类型(赵南,2013),就学前教育机构而言,其性质类型从建国以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表现为“一元化格局—政府放权、民间资本介入—多元化雏形—多元化格局”,可见我国学前教育的办园体制朝着多元化道路进一步发展。本研究就是在这个大前提下,以长沙市岳麓区学前教育现状为例,探讨其多元化办园体制的现状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二、调查的对象和方法
本研究随机抽取岳麓区幼儿园107所,发放园长问卷110份,回收问卷107份,问卷回收率为97%,其中政府机关办园20所、企事业单位办园14所、民办园73所。公办园、民办园比例分配适中,因此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出岳麓区幼儿园目前的办园体制以及相关问题。本研究通过问卷法和访谈法了解岳麓区多样化办园体制现状,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具体采用非参数检验中的秩和检验进行数据处理。
三、岳麓区学前教育多样化办园体制的现状与分析
(一)岳麓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的整体状况
办园主体是幼儿园办园体制的核心,决定了幼儿园的性质类型。调查显示,岳麓区学前教育办园主体多样,政府部门办园占整体的19%,企事业单位办园占整体的13%,民办园占整体的68%,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民办园为主体、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岳麓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格局。相对于湖南省学前教育而言,岳麓区学前教育的政府主导地位更加凸显,社会团体积极办学的热情更高,公办民办园的数量差距更小,详见表1。此外,岳麓区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较高,调查显示在岳麓区幼儿园中,被评上示范性幼儿园的园所占整体的27%,其中省示范性幼儿园4所、市示范幼儿园7所、区示范性幼儿园18所。因而,无论是办园体制格局还是整体办园水平岳麓区学前教育都处于较高水平。
(二)不同办园主体学前教育状况的差异分析
1.办园条件
由秩和检验可知,不同办园主体在办园水平、占地面积、小班和中班人数方面差异显著,在办园水平方面,KW=10.11,P=0.006,在政府机关部门所办的幼儿园中示范性幼儿园占了50%,在企事业单位所办的幼儿园中示范性幼儿园占了57%,而在民办园中示范性幼儿园只占了15%,这说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办学水平相对较高,示范性较强,而民办园整体办园水平有待加强。在占地面积方面,KW=11.45,P=0.003,政府办园的平均面积为2957㎡,企事业单位办园的平均面积为2393㎡,民办园的平均面积为1467㎡,政府办园的面积显著大于民办园的面积,且75%的政府办园为小中型幼儿园,98.7%的民办园为中大型幼儿园。由此可知,岳麓区公办园园所面积相对宽敞、民办园园所面积相对狭窄,不利于幼儿身心发展。在班级班额方面,小班KW=12.68,P=0.002,中班KW=12.36,P=0.002,政府办园的小班人数均值达82,中班人数为83,企事业办园的小班人数为51,中班人数为48,民办园小班人数达40,中班人数为48,国家规定的幼儿园小班人数不多于25人,中班人数不多于30人。因而,岳麓区学前教育班额数严重超标,公办园班级人数大大多于民办园,这与家长在择校时优先考虑公办园有关。
2.经费收入与支出状况
调查显示,不同办园主体在幼儿园收费标准方面差异显著,月白托保教费KW=6.1,P=0.048。《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规定长沙市各级示范园全日制月保教费不高于600元,调查显示,岳麓区600元以下的月白托费在各自办园主体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政府机关办园70%、企事业单位78.6%、民办园50.7%,其中各类幼儿园月白托保教费最高范围分别为:政府机关901—1200元、企事业单位601—900元、民办园3001以上。这说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园的收费比较合理,民办园收费极差大、两端分化严重、整体费用偏高。这种现象同样出现在月全托保教费方面,KW=8.82,P=0.012,公办园费用大大低于民办园。在幼儿园经费来源方面,不同办园主体在政府部门拨款、主办单位拨款、社会团体捐赠、家长缴费方面差异显著。政府拨款在不同办园主体各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政府机关11%、企事业单位2.2%、民办0.7%;企事业办主办单位拨款在不同办园主体各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政府机关3.2%、企事业单位6.5%、民办3%;社会团体捐赠在不同办园主体各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政府机关4.9%、企事业单位几乎没有、民办0.9%;家长缴费在不同办园主体各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政府机关80.6%、企事业办91%、民办93%,详见表2。由此可知,岳麓区幼儿园的办园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政府机关办园和企事业单位办园的办园经费来源多样且所占比例较高,民办园的办园经费来源虽多样但所占比例极少,家长负担大。在幼儿园经费支出方面,不同办园主体在基建与维修、玩教具、幼儿伙食方面差异显著。关于基建与维修,企事业单位办园投入最大,政府机关办园投入最少;关于玩教具,民办园支出比例最大,企事业单位办园支出最少;关于幼儿伙食,政府机关办园为55%、企事业单位办园为56%、民办为25%,详见表2。因而,幼儿园的经费支出比例的不同透露出不同办园主体出关注点的差异。
3.师资队伍状况
办园条件反映了幼儿园硬件建设状况,师资队伍则反映了幼儿园的软件建设。调查显示,不同办园主体在幼师编制、师幼班均配备、科研、幼师所学专业方面差异显著。在幼师编制方面,KW=52.5,P=0.000,政府机关办园的教师几乎都有编制,企事业单位办园有编制的教师占42.9%,民办园有编制的教师占13.7%,这说明公办园教师有编制的机会多,教师待遇相对较好。在班均教师配备方面,KW=12.7,P=0.002,不同办园主体在班均教师配备达到两教一保及其以上水平的比例分别为:政府机关办园90%、企事业单位办园85.7%、民办园53.4%,这说明公办园教师配备水平比民办园高。在课题研究方面,KW=24.02,P=0.000,政府部门办园参加课题研究占80%,企事业单位参加课题研究占14.3%,民办园参加课题研究占23.3%。这说明政府部门参加课题的机会较多,教师教研能力较强。在幼师专业毕业的教师数量方面,KW=8.56,P=0.014,政府部门办园中幼师毕业的教师占93%,企事业单位办园中幼师毕业的教师占82%,民办园中幼师毕业的教师占80%,公办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高于民办园。
四、关于岳麓区学前教育多样化办园体制的思考
(一)多元化办园体制下的“橄榄形”格局
由上文可知,岳麓区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民办园为主体、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格局。然而存在的一个普遍事实是大量家长通过各种途径将小孩送入公办园,导致公办园招生满园、班级人数过多而民办园招生相对困难的现象,这主要在于公、民办园办学水平之间的差距太大,它不仅影响民办园的正常发展、幼儿教育质量水平的提高,同时导致家长形成公办园优于民办园的思维定式。所以,本研究认为要走多元化办园体制的道路,就要缩小民办园和公办园之间的硬件、软件差距,政府要重新定位岳麓区公办园和民办园的功能,公办园要分为两个方向,一个走示范性幼儿园道路,当然,这只能是整个公办园的一小部分,政府的资金、政策等向这一部分幼儿园倾斜,塑造成区、市、省示范性幼儿园作为剩下的大部分公办园、民办园的办园目标;另一个是走“普惠性”幼儿园道路,政府向这一部分公办园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一批符合岳麓区大众需求的教育服务体系,同时利用资金优势,吸纳一批民办园走普惠性道路。民办园也要分为两个方向,一部分走“普惠性”道路,利用政府的资金投入,成为上述“普惠性”公办园的“附属园”,解决岳麓区困难家庭孩子的入园问题;另一部分民办园可以走高端园路线,硬件设施、软件水平不仅在国内要达到一流水平,还应走向国际,比如聘请国内幼教名师、外教等,课程内容不再局限于传统,考虑设立国外民族风情、高端运动项目等课程,从而满足经济条件优越家庭的某些特殊要求。综上,在岳麓区办园格局多元化大前提下,公办园、民办园各分为两个方向,在“普惠性”上实现交融,形成“橄榄形”格局,这样在解决公办园幼儿爆园、民办园招生困难的问题的同时,又能满足家长对于幼儿教育的经济性或者是高端性的不同需求,从而进一步解决了家长心中公办园优于民办园的思维定式。
(二)公办园走示范性幼儿园道路
由上可知,岳麓区公办园的硬件设施、软件水平要优于民办园,同时收费又要低于民办园,从而造成家长在“物美价廉”规律作用下把公办园作为第一选择,使得公办园办园规模与在园幼儿形成不协调现象。这里,本研究主张把一小部分公办园定位为多元化办园体制的“橄榄形”格局的左端,作为示范性幼儿园进行建设,在确保软、硬件水平的同时,收费上要略高于“橄榄”的中间以及右端;剩下的大部分公办园作为“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建设,维持现状,走“名园+民园”的道路,在以示范性幼儿园为办园目标的同时,吸纳大量民办园,从师资、教研水平等帮助民办园的发展,促进学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公办园生源的分流。
(三)民办园走高端园道路
由上可知,大量民办园发展的症结在于政府的支持力度低,因此,在“橄榄形”格局下,把大部分民办园纳入“普惠性”公办园建设道路,成为“名园+民园”的构成部分,从而缩小民办园在资金、师资力量、教师编制等与公办园之间的差距。剩下的一小部分将定位于“橄榄”的右端走国际化道路。在高端园建设的初期,政府应在政策、资金上加以扶持,促进高端园的快速发展;高端园同时也要寻求社会企业的资助,吸纳社会资金的支持,在办学模式上,可以走合作办园道路,合作对象可以包括国外优秀幼儿园、国内省市示范性幼儿园等,在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育内容等上进行革新,颠覆传统的幼儿教育模式,打造高端园的办园特色,营造独特的园本文化。
作者:曹蕊菲 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幼儿教育集团第六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