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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电厂安全管理论文

1我省行业安全生产状况

目前省内垃圾电厂中不乏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厂家,但现有垃圾电厂的安全管理水平,因建设投资管理方的重视程度、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等原因而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安全“三同时”源头管理问题

(1)建设单位认识问题部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缺乏足够重视,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的有关规定。如工可阶段未委托或未及时委托安评机构进行工程安全预评价,有的工程初设文件甚至施工图已完成后才“补课”,导致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未能在后续设计与施工中得到采纳与落实,也增加了日后为此进行安全整改的难度和费用。(2)设计环节相关设计单位由于对垃圾电厂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场所(部位)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设计规范标准。如对垃圾渗沥液收集区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性缺乏足够重视,主厂房功能区域布局设计不尽合理,防爆设计方面要求的排风管道材质选取及管道防静电措施、区域易燃易爆气体浓度的检测、信号输送和安全联锁措施不完善,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3)建设过程由于工程施工过程或因施工人员责任心等原因,导致工程施工质量未能达到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又未能履行职责,做好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如在验收评价中发现,个别电厂全厂配电箱控制柜电缆进口处大部分未实施防火封堵;部分防火分区或出入口擅自变更,留下消防安全隐患。

2.2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素质问题

工作中发现,该行业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流动性,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人事变动较频,新上岗的主要负责人未及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有的电厂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仅指定生产一线的某位值长兼职。况且有的电厂生产人员实行三班两倒制,值长在完成自身繁重的工作同时,难有精力顾及所兼职的安全管理工作。还有的电厂虽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由于其之前并无安全管理工作经历且未经相关安全培训,工作起来力不从心。

2.3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管理垃圾电厂的最大风险在于原料垃圾易燃有毒气体的散发,如何对其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是垃圾电厂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如垃圾渗沥液的处理就不容忽视。生产过程如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将收集的渗沥液未及时抽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可能导致渗沥液收集区域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升高,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此外,在柴油库管理上,如卸油管未行防静电接地;油罐通气管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通气管未配阻火器是常见问题。(2)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常见问题有:将设置于室外场所(如升压站、露天油库等)、粉尘场所(如锅炉房等)的移动式灭火器,直接置于地上,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有的场所(部位)未配置灭火器,如电缆桥架层室、汽机房行车操作室等;移动式灭火器未实行定置管理,不少场所的灭火器已失压失效,室内消火栓箱未划“禁止阻塞线”;存在油品火灾危险的场所虽配置了消防沙箱,但未配消防铲、消防沙桶;消防器材巡回检查流于形式等。

2.4电气安全管理

常见问题有:电缆孔洞防火封堵存在疏漏;施工临时用电接线随意,缺少必要的电缆保护措施,未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防雷接地装置未经气象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电气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棒、绝缘靴和验电笔等)超期使用等。

2.5特种设备管理

在特种设备管理方面亦存在薄弱环节,个别电厂未能做到所有特种设备及时注册登记、委托检验,如锅炉等主要设备注册取证,而空压机室的空气储罐未取证;垃圾吊车、汽机房起重机按时检验,而水泵房检修用电动葫芦未及时委托检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强制性检定的安全附件超检定周期使用。

2.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

(1)垃圾防臭措施垃圾储存过程因发酵可散发出恶臭气体(主要为硫化氢、氨等)。垃圾卸料大厅内的卸料门,因传动装置故障、未及时清理洒落在门口的垃圾等原因,卸料后未及时关闭,多扇门敞开,导致垃圾仓无法维持负压状态,臭味溢出,大厅内恶臭严重。(2)应急措施垃圾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较多,大部分还存在有毒气体或有毒粉尘,但部分电厂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如正压式呼吸器、有毒气体检测装置等);有的呼吸器仅配置单套,无法展开协同救援。(3)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率不高,作业人员在卸料大厅、污水处理站、飞灰固化车间、灰渣卸料及转运场所未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以为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1)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的规定,及时委托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新建、改扩建垃圾电厂工程的监管,督促企业在工程各阶段,贯彻落实安监总局第36号令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监督做好垃圾电厂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保证工程设计质量。(2)工程建设过程,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标准规范,对承建商进行管理,做好包括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在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质量。(3)鉴于前述存在问题,建议适当增加现有我省行业标准《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DBJ/T13-93-2010)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考评内容和权重;此外,考评组成员应有行业安全生产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4)强调垃圾电厂的安全管理除符合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CJJ128-2009)外,企业还应执行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电力、消防、特种设备、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垃圾电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应重视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培养与提升,亦可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6)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保证得到有效执行。(7)企业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企业应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及自身实情,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进行学习、培训及演练。

4结语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笔者就目前垃圾电厂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旨在发表一管之见,以求抛砖引玉,期望能为提高垃圾电厂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电厂的安全运行提供些许有益的参考。

作者:陈敏平 单位: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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