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烟草行业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作为“专卖专营”、“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在当前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经济转型、改革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以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感召的新常态下,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水平,多措并举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既是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必然选择,也是行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法治;烟草;理性思考;前瞻性
中图分类号:D922.5;F4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245-01
一个国家的繁荣和强盛、文明和进步,最终要靠法律的支撑和引领。同样地,一个持久稳定、健康发展的烟草行业,也需要靠法律体系的完善,全体员工法律素质的提高、守法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监督的保证来实现。因此,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无疑是我们烟草行业赖以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基础。
一、法治烟草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烟草行业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由于管理体制和烟草制品的特殊性,有关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生产经营的各种信息都很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落地推进,控烟履约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日趋繁重,国内《商标法》、《广告法》的重新修订,对涉烟条款作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反垄断调查正逐步向行业渗透延伸,行业面临的法律环境越来越严格。我们也注意到,时隔六年,国家对烟草消费税又进行了上调。被苛以重税的烟草,又面临众多的负面情绪表达。我们要居安思危,今后来自行业外部的压力只会越来越大,而引起的各种法律风险因素也会越来越多。因此,我们更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如今,我们正处于改革加速,经济转型,“四个全面”布局的伟大时代,同时也正处于互联网信息爆炸的“微时代”和各种信息无孔不入的“裸时代”。近年来,自身爆出的一些负面舆情,给整个行业的声誉造成了巨大影响。无数反面的事实无不证明,如今的法律风险失控的成本之高昂都是前所未有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要自觉养成知法、学法和敬畏法律的意识。只有这样,我们面对各种复杂局面和诱惑,就会从容应对,处变不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蓝图。去年,国家局相继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三创三征”法治烟草建设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论述,增强法治烟草建设的紧迫感。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是坚持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的根本要求,是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也是适应外部环境要求的必然选择。我们要深刻理会其要义,切实提高行业法治化水平。
二、法治烟草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众所周知,当增强某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时,往往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们在开展“三创三征”法治烟草建设主题活动时,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创”与“三征”二者的关系,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创”,即“法治烟草”讲堂创建活动、“法治烟草”专版专栏创建活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三征”,即“百案鉴评”专卖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百案鉴评”涉法涉诉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百案鉴评”法治烟草主题征文活动。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二者都是法治烟草建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但二者又各有别,侧重点不同,针对性性不同,目的性不同。前者主要是践行,靠“做”出来;后者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的提炼和升华,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不能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有选择性地完成“规定动作”,更要有针对性地突出搞好一些“关键环节”。当然,我们对每一个活动,都要力求抓实抓细抓好。这样,主题活动就不会走过场,就会取得实效。
三、法治烟草建设的现实性和前瞻性
近年来,国家局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措施和方案,都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都是现实性与前瞻性相融合的样本。这里不妨以《烟草行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要点》为例,浅析其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思想韵味。全文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法律风险防控的基本框架”,二是“法律风险的评估方法”,三是“法律风险的工作重点”,四是“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要求”。通览全篇,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个指导烟草行业防范法律风险的纲领性文献。四个部分,层次分明,脉络清晰。无不体现了规范性文件所具有的前瞻性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在前瞻性与现实性的交汇处,我们分明找到了防范法律风险的突破口,烟草的重生路。尤其在第四部分的第二条提到的“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中,有5个单位的先行先试闯出的成功模式,特别值得我们推广、普及和应用。康德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而“法治”,正是开启我们仰望星空的“望远镜”和追求“良法”之治的“指南针”。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第一位员工都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弘扬法律、遵守法律,在我们烟草行业就一定会孕育出绚丽夺目的法治之花。
[参考文献]
[1]赵伟.对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几点思考[Z].2014-12-2.
作者:邓建功 单位:新宁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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