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的水平测度
(一)金融生态环境水平评价
金融生态环境借用生态学概念,指影响金融业运行的综合性外部环境,包括经济、法制、信用、制度等因素。本研究选取山东省17个地级市2011年的各项指标数据,结合山东省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特点,将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体系分为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信用环境三个层面,运用因子分析法,确立金融生态水平评价体系,对山东省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测度。按照综合得分,可以将山东省17地市金融生态环境划分为三个等级:(1)A级以青岛、济南为代表,包括烟台、潍坊、淄博和临沂。在经济基础、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等方面都明显优于B级和C级城市,金融生态环境最好;(2)B级以威海为代表,包括济宁、东营、滨州、泰安和日照。在经济基础和金融环境等方面明显优于C级城市,但是信用环境与C级城市相差不大;(3)C级包括德州、菏泽、聊城、莱芜和枣庄。C级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较差,主要是因为其经济基础比较差,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
(二)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的协调性分析
根据前期研究,山东省各地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可分为五种类型。1.协调发展型。代表城市有青岛、潍坊、滨州,它们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比较协调。青岛和潍坊的总体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滨州的金融生态环境与城镇化发展水平也排名靠前。这类城市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比较适应,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基础条件较好,为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2.城镇化发展略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济南、日照、聊城。在这几个城市中,城镇化进程略滞后于它们的金融生态环境。这类城市应该充分发挥其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先发展优势,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融资渠道与机制,为城镇化发展提供金融支撑。3.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略滞后型。代表城市有烟台、威海、济宁、莱芜。这些城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略滞后于它们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化进程缺乏一定的金融支持,发展的持续性有待提升。这类城市应该注重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为新型金融组织融资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更好的服务于进行中的城镇化建设。4.城镇化明显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淄博、临沂、东营、菏泽。这些城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进程处于山东17地市的中间区域。城镇化明显滞后型的城市,其金融生态发展优先于城镇化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但它们的城镇化进程却没有充分借助其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优势。这类城市应当发挥其金融生态优势,探索新型金融组织的融资渠道,将其金融融资优势,化成推动其城镇化进程的动力。5.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泰安、德州、枣庄。它们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大体上处于山东17地市的中间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滞后型的城市,其城镇化发展优先于金融生态发展。城镇化进程比较快,但由于缺乏金融市场的支撑,只能主要依靠财政支持和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进程资金支持持续性有待加强。这类城市应当注重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逐渐完善新型金融组织的建设,为城镇化进程提供金融支撑。
二、山东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与风险分析
(一)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分析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即金融生态环境系统的风险。
通过金融生态环境内部结构分析,总体来看,山东省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信用风险较大,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金融生态的宏观环境滞后,人本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风险比较大。1.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产业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风险问题比较突出。从具体城市上看,A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分为两类,信用环境滞后型(济南)、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临沂);B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分为两类,宏观环境滞后型(滨州和日照)、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泰安);C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为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菏泽)。综合来看,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信用风险比较大,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正在逐步发展进程中,信用风险不健全不利于其融资渠道的建设。同时,个别城市的金融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金融行业发展效率、发展深度、经济活跃程度都有待提升。由此,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受到既有金融市场的限制,现有金融市场发展不尽完善,不利于新型金融组织的融资平台建设。2.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人口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金融生态环境,总体上宏观环境基础较差。如A级金融生态环境的淄博市属于宏观和金融环境滞后型,B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威海市和东营市属于宏观和金融环境滞后型,C级金融生态环境的莱芜市也属于宏观环境滞后型。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镇化中的城市,有淄博、莱芜、威海和东营。这几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不尽相同,淄博金融生态环境级别为A级,威海、东营金融生态环境级别为B级,莱芜的金融生态环境为C级。3.人本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镇化中的城市,有烟台、潍坊、济宁、枣庄、德州、聊城。这几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也不尽相同,金融市场内部环境也略有差异。总体上,人本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较差,其中烟台、济宁、德州属于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潍坊属于信用环境滞后型,而聊城和枣庄呈现出整体发展滞后,属于整体有待提升型。
(二)山东省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现状与风险
1.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现状。山东省新型金融组织数量增长迅速,业务规模扩张良好。目前,共有农村资金互助社2家,村镇银行56家,小额贷款公司303家。根据山东省银监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末,新型金融组织涉农贷款余额96.32亿元,较年初增加58.92亿元,增幅157.5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8.73个百分点,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84.93%,比年初提高9.86个百分点。农户贷款和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分别增长230.53%和162.6%,超过贷款平均增幅101.7个和33.77个百分点,农户和小企业贷款合计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85.32%,较年初上升4.2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在新型金融组织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在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略失平衡,城镇化水平整体较高的城市新型金融组织发展较快(济南市有村镇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滨州市有村镇银行3家、小额贷款公司28家;临沂市有村镇银行5家、小额贷款公司29家)。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新型金融组织尤其是村镇银行发展较为缓慢(淄博市仅有村镇银行2家、威海市仅有村镇银行2家;东营市仅有村镇银行4家;莱芜市仅有村镇银行1家);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市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极不平衡,其中潍坊市有村镇银行5家、小额贷款公司50家,在全省位列前茅,而枣庄市只有村镇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仅有6家。2.新型金融组织风险。新型金融组织由于缺乏政策、资金扶持,信用环境较差等因素,现阶段普遍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环境风险和操作风险,而不同的金融组织风险在不同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中的体现也各有侧重。(1)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普遍滞后,极易引发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产业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整体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较为落后,金融系统监管不力、风险管理缺失等问题可能加剧其新型金融组织的信用风险。具体表现为,由于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时间较短,发展速度较快,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监管机制;同时,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主要面向农村金融市场,涉及的范围极为狭小,使得潜在的信贷风险更为集中;再加上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普遍滞后,缺乏信息系统支持,不能有效识别客户信用情况,部分贷款人信用和法律意识淡薄,从而信用风险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对于村镇银行来说,其客户多为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户或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季节性强而违约风险较高,其信用风险比一般银行要高;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其贷款具有较高的地域和部门集中性,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信贷资产组合风险较大,具有很高的破产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来源有限、后续资金不足是目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瓶颈,由于金融环境滞后,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信誉积累不足,社会认同度较低,降低了对绝大多数投资者和储户的吸引力。同时,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农村金融组织尚未建立起统一高效的融资平台,不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新型金融工具,后续融资面临困境。另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依存于农村,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且农户贷款具有季节性,需要贷款的时间又相对集中,加大了信贷业务管理的难度和流动性风险。(2)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宏观环境普遍滞后,宏观经济基础无法有效支撑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数量明显少于其他两种类型的城镇化模式。人口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水平滞后,因而很难吸引或留住理论准备充足、操作经验丰富的高端金融人才。同时,由于资金紧缺、监管缺失、经营发展空间狭小,导致其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技能水平普遍不高,从而蕴含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另外,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普遍缺乏现代化服务手段,现代化信息系统不能及时建立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而操作风险高企。(3)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环境普遍滞后,易导致新型金融组织信用风险。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较为落后,金融系统监管不力、风险管理缺失等问题可能加剧其新型金融组织信用风险。一是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时间较短,发展速度较快,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监管机制;二是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主要面向农村金融市场,经营范围狭小,潜在的信贷风险更为集中;三是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滞后,缺乏信息系统支持,不能有效识别客户信用情况,加之部分贷款人信用和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难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对于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其客户多为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户或涉农小微企业,具有较高的地域性和集中性,在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信贷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极大。
三、新型城镇化金融市场的建设与风险阻断
(一)城镇化与金融市场的协调性建设
1.协调发展型。协调发展型城市应发挥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优势,稳步发展。青岛市的发展应继续保持其发展优势,潍坊市应注重金融生态环境与城镇化的稳定和提升,滨州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应注重整体性的提升。2.城镇化发展略滞后型。此类城市的发展战略应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中,逐步将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推向协调。济南市应该整体性发展并继续保持其优势,将城镇化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日照市和聊城市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上较为滞后,应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提升,同时注重其协调发展。3.金融生态发展略滞后型。此类城市的发展战略应该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中逐步将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推向协调。烟台市应整体发展并继续保持其优势,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威海市和济宁市整体上比较有优势,应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继续发展,将重点放到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上,莱芜市的发展比较滞后,应该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提升。4.城镇化明显滞后型。此类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基础较好,应该注重城镇化进程的推动。淄博市和临沂市的整体进程城镇化建设应放到首位,东营市和菏泽市的整体进程也应更加注重城镇化的建设,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整体提升的同时,注重二者的协调发展。5.金融生态明显滞后型。此类城市应更加注重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为城镇化提供良好的基础。泰安市、德州市和枣庄市应将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放在其整体进程的首位,同时注重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作用。
(二)金融市场的建设
金融市场的建设,应当体现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建设。改善山东金融生态环境应该从宏观环境和金融环境等方面着手。1.优化宏观经济基础。一是努力推动结构调整和实体经济发展。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提高质量效益和增加就业为重点,以存量强根基,以增量促调整,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二是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坚定不移地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进一步更新理念,增强意识,营造氛围,夯实基础,对外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领域、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高口岸开放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更好发展。2.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稳定性。一是提升银行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吸引各类商业银行来济增设分行,争取进出口银行设立省级管辖行,积极引进大型外资银行,加快齐鲁银行的改革发展。通过市场竞争提升银行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提高金融服务稳定性。二是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动高新区成为全国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龙头企业和盈利水平高的中小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丰富资金来源。三是强化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扩大工程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企财险、货运险等险种,健全完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保险对经济的保障作用。3.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塑造良好信用环境。一是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用防范能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注重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房地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代销保险风险进行相应风险防范。二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制定规章,对征信机构的资质、业务范围、从业人员要求等做出规定,确立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机制。建立对征信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与认证标准,并制定征信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形成信用中介机构规范体系。三是加快发展区内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咨询等金融中介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提高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船舶、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等专业性评估机构的建设,提升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
(三)新型金融组织的风险阻断
1.加强政策扶持,规范金融秩序。第一,资金流动性风险阻断。加快金融改革,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民营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进一步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金融机构改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对村镇银行,人民银行要充分运用再贷款政策给予支持,增强其资金实力。第二,信用环境风险阻断。为提升新型金融组织整体信用环境,应进一步健全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外部监管机制,加强对组织运行的监督检查,督促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做好风险隐患的防范、排查,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将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纳入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整体方案中统一规划,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地位。第三,经营管理风险阻断。政府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在着力完善政策的同时,应积极开展业务指导,通过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向扎根于农村的新型金融组织提供政策优惠,对高端金融人才实行一定的薪金补贴,以吸引、留住高端金融人才。2.寻求金融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第一,村镇银行风险阻断。村镇银行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积极与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金融组织合作,按照政府与人民银行的政策指引,建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融资平台,以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支付结算环境,不断完善电子支付结算网络。第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阻断。小额贷款公司应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发行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依法合规开展直接融资,将小额贷款公司各类债务融资的余额扩大到注册资本的2倍。为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小微企业的支持作用,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发放给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中单户在50万元以下的贷款不少于20%。3.发展开发性金融,促进信用环境建设。目前,由于面临诸多风险,山东省新型金融组织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作用仍然十分有限。而开发性金融由于为政府拥有、赋权经营,具有国家信用,体现政府意志,能够把国家信用与市场配置特别是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在城镇化建设中将大有作为。同时,开发性金融机构用建设制度和市场的方式,在体制资源整合中控制风险,可以为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和资金支持。对于开发性金融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下一步应具体完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创新、完善信用结构,在继续发挥原有融资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强化风险监控和风险缓释程序;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导向效应,实现开发性金融“以点带面”的作用和职能;积极探索以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措施。
作者:于泽水 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