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内容与性质
概括而言,中药资源普查是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通过实地调查收集有关中药资源的物种、分布、生境、蕴藏量、生产、加工、利用等的实物凭证与综合信息,进一步经过对实物和信息的整理和研究分析,掌握中药资源的现状及其变化规律,以指导中药资源的研究、合理保护与利用。按其工作内容大致可分为实地调查、内业整理、数据分析及贯穿其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此外,在中药资源普查过程中还涉及到与野外调查区域所在地政府、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协调、普查队的衣食住行、交通安全等事宜。所以,中药资源普查既是技术性工作,也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性工作。
2保障中药资源普查野外工作质量的技术问题与对策
通过实地调查获得有关中药资源的实物和信息是整个中药资源普查中最基础和最关键的工作,对普查队员技术性要求高、也是决定普查质量的第一重要环节。自2O世纪90年代中药材市场开放以来,中药材的生产经营形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国家统一组织生产(种植、收购)、调拨经营逐渐转变为完全由市场需求支配调节的个体生产经营,相应地,以县级“中药材公司+各级供销社”为基础的中药材生产经营体系和专业人员队伍也完全解体,这种转变给本次中药资源普查的组织实施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更为严重的是熟悉野外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极度缺乏,成为各普查试点省、市、自治区共同存在的影响资源普查技术方案实施、保障普查质量的突出的技术性问题。针对这种现状,应着重抓好如下三个环节的工作。
2.1细化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任务与技术方案
按照全国统一的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任务和技术要求,各试点省级区域重点普查的品种约200•610•种,方案的细化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是细化《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各项普查内容的含义,相应技术的目的、操作要点、要解决的问题和应获得的资源信息指标,制定《野外工作流程》、《技术指标一览表》,以提高《技术规范》的可操作性和对普查队的具体指导作用。如:“样方调查”获得的信息主要用于“资源蕴藏量测算”,关键指标包括样方中出现的调查品种的“频度”、“密度”及“重量”(5株称重的平均值),而详细记录样方内伴生物种则能反映所调查资源物种的群落组成特征,可为蕴藏量测算中“适生区域”面积划定提供参考;“线路调查”主要是获得资源物种的种类及分布信息;采集标本、药材样品、种子,样方调查和采集记录,拍摄各类照片等,既是构建中药资源数据库、实物标本库的需要,也是确证普查中获得的资源物种原始信息的准确性和信息可追溯的凭证,并为资源普查后续深入研究提供样品等。二是明确各试点县的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中药资源普查一般以县为基本单元。认真分析第一、二、三次普查掌握的中药资源种类、分布生产状况,结合各试点县的生态环境特征,将省级普查的重点品种进行分配,确定各试点县的重点普查品种(野生品种、栽培品种、省级特色资源品种等)以及广布种、珍稀濒危物种的标本、药材、种子采集等分工。将上述两项工作汇集形成《县级中药资源普查操作手册》,人手一册,即可作为普查技术培训材料,也使县级普查队员对于普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是提高野外工作效率和保障普查工作质量的基础。
2.2强化技术培训
鉴于目前中药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和熟悉野外普查工作内容的人员普遍不足的现状,在制定详细的普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后,技术培训当是最为重要的准备工作。技术培训应根据各试点省、县人员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情况进行分层次、分对象、分阶段培训。技术骨干的培训以技术支撑单位和协作技术单位人员为主,在全国资源培训普查技术骨干的基础上,结合各省的普查工作任务和技术方案,重点培训物种鉴定(可编辑本省重点普查品种电子版图谱,凝练鉴别要点)、普查技术要点、关键技术指标、信息记录、药用植物摄影等内容;一般人员培训以各县普查队员为对象,重点培训野外工作流程、标本采集及压制、药材样品和种子采集要求等内容。技术培训宜采取室内讲解培训和野外实践相结合的形式,通过模拟组建普查队,独立开展实战演习,再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讲解,使普查队员充分了解要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为保质保量完成中药资源普查野外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2.3合理组建技术型中药资源普查队伍
根据中药资源野外调查的工作性质和技术要求,普查队组成人员大致可分为技术骨干人员和一般野外工作人员两类,每个普查队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在野外初步鉴定物种能力的技术骨干。在骨干人员不足时,可打破县界整合人力资源,将物候期不同(南北地理区位、海拔高低有一定时间差异)的数县联合组建普查队,一个普查队负责数县的普查工作,根据物候期“错峰”各县的野外工作,确保普查队的“技术性”,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技术操作规范和普查质量的一致。
3统筹中药资源普查内业整理,保障普查质量赢在终点
中药资源普查内业整理工作主要包括有标本压制、腊叶标本制作、标本鉴定与审核、药材干燥、信息整理、数据库录入等,既是专业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也是完成野外调查的中药资源实物和生态等综合信息采集工作后,直接影响普查最终质量的重要环节。内业工作大致可分为野外调查期间的驻地室内工作和野外调查结束后的室内工作两部分。由于野外工作量大,随着标本的不断积累,每日回到驻地后的标本压制、翻标本、药材样品干燥、采集记录与图片整理等工作极为繁重。可在普查队中适当配备(或队员轮流担任)驻地内业整理人员,确保标本压制、药材样品干燥和调查信息的完整、准确。鉴于县级普查队技术人员不足和工作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野外调查结束后的各项内业整理工作宜集中由专业人员完成,如标本统一制作,物种鉴定统一审核,特别是普查信息整理和数据库录入应集中人员同时进行,既有利于保证标本制作质量、物种鉴定准确,又能有效地保证数据库录入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4强化中药资源普查组织管理,保障普查工作有序实施
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是涉及到省级和县级政府多部门、技术支撑单位与各技术协作单位、不同身份普查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大协作工作,组织管理是统筹协调各方人力、物力、政策等资源,保证普查工作“按时、保质、有序”实施的基础。应注重加强如下几个方面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
4.1健全务实的组织管理机构,强化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的统一协调
除按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办要求成立相关省级、县级资源普查组织机构外,为保障具体普查工作的有序实施和技术目标实现,还应建立普查工作具体实施的日常管理机构,如由普查技术支撑单位和协作单位技术专家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中药资源普查项目办公室”,在省级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负责普查工作的实施管理。项目办公室下可分设技术组、协调组、后勤组,明确专人负责。技术组负责编写普查技术规范和操作手册,明确各区县的普查指标,制定普查进度表,培训技术骨干队员,督导各区县普查工作和解决普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协调组负责各县的普查协调工作,如各区县普查队技术人员和内业整理人员调配、试点县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野外工作安全监管等;后勤组统筹交通工具、普查物质调配保障等。
4.2加强专家组巡回督导,发挥技术指导作用
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省级专家组赴普查一线巡回,与普查队一起出野外现场指导,及时发现普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反馈给项目办公室,及时向其他普查队发布问题,确保各普查队野外工作的技术规范统一和普查整体质量。
4.3加强信息通报,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规范》对普查的实物和信息收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指标,调查物种较多,标本、药材样品和种子的采集工作量较大。而在实际普查工作中,由于以往资料的不准确或资源状况发生了变化,可能导致各试点县分配的品种与现状不符合,其结果既可能出现重复性工作,如广布种标本、药材、种子的重复采集,又可能出现遗漏,如珍稀濒危、分布狭窄或资源量较少、或分布区域和密度发生变化的品种。对此,一方面,应要求各普查队有全局观念,对于并非本普查队(县区域)规定的普查品种,在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及时采集,避免漏采,保证任务指标完成;另一方面,在野外普查实施全过程中,应要求各普查队及时向项目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和相关信息,由项目办公室根据各品种标本、药材样品、种子等的采集情况,及时向各普查队通报、调整部分任务,避免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结语
按照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的安排,在完成目前的普查试点工作后,将全面铺开全国的普查工作。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开展的普查试点工作,约占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普查工作尚任重道远。同时在普查试点工作中也暴露出了普查质量方面的问题,如:部分省上缴的标本不符合标本制作要求(采集的标本缺乏鉴别特征和药用部位,标本未经修剪整理,以透明胶带上台,采集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鉴定签张贴位置随意);植物图片普遍质量较差(未注意反映植株的整体、局部鉴别特征、图片色彩失真等);物种鉴定未经审核;野外调查记录不规范,数据录入后不能上传;野外调查中只注重样方调查,而忽略路线调查(反映出未能准确理解普查各项工作内容和技术的目的)等。同时,经过试点,也反映出《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规范》的一些问题,如由GIS系统确定的样.630.地与实际植被不相符或不可达时,如何修正样地;样地中无重点品种而周边有分布时,如何记录和处理;种子采集数量以重量规定不适应形态多样的物种状况等等。上述问题都有待于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得失、经验,修订《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规范》,为保证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质量提供技术支持。中药资源普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还有待大家共同努力。
作者:钟国跃 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