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宪法学》是关于研究《宪法》理论基础知识的一门科学。在法学体系中居于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其内容较为抽象。笔者研究宪法学教学问题时常常感慨“教师难教,学生难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针对在宪法教学中出现的内容单调、学生积极性低,宪法专业教师数量不多的问题,笔者试图探讨改进的良方。以期在《宪法学》教学中能改变现状,迈出新的步伐,培养更多的具备宪法思维的法律人才,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要法治国家献微薄之力。
关键词:宪法学;新时期;教学改革;分析探讨
文章编号:ISSN2095-6711/Z01-2016-03-0204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依宪治国,实现这一伟大目标,需要有法律人才去具体的执行和落实,法律人才从哪里来,法律人才的获得需要培养,特别是培养具有宪法思维的人才就更为重要。那么,宪法教学质量优劣,直接会影响到法律人才素质的高低。多年来,承担宪法学教学任务的老师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劳作,付出了自己辛勤的汗水,也培养了许多优秀的法律人才。但由于宪法知识的抽象性特点限制了老师们教学水平的发挥,加上宪法的教学案例不足,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感到相当的枯燥和乏味。再加上我国的宪法学的发展历史不长,在发展过程中又遇到了许多的波折,使我国的宪法在跟随社会的变迁中不停地修改。凡此种种问题,需要在教学实践中逐步解决。为此,笔者将要以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为背景,结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动力,分析我国新时期的宪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和构思。
二、新时期的《宪法学》教学现状
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我国《宪法学》教学质量获得较大的提高,如在教材编写方面出现了体例新颖,出版总类丰富,内容充实的良好格局。选择学习宪法和教授宪法的老师不断增多,报考法学专业的学生数量更是直线上升。法学专业在高中毕业生报考大学的文科专业中录取分数线是最高的。
1.在课程设置和安排方面
宪法学和法理学课程常常被认为是法学基础课,往往在教学的安排上课时相对于民法学、刑法学等应用性科目来说,课时量上就显得少了一些。通常从课程表上就不难看到,一周通常只有2—4个学时。教师要想一个学期把一本内容丰富的宪法学课程讲深入,讲透彻,难度还是不小的。另一方面,宪法学课程往往安排在大学一年级的第一个学期,大一新生刚刚才高中毕业,没有任何的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的基础知识,再加上宪法学的知识理论性强,不免显得较为抽象,这样的结果就是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到比较困难。在兴趣不浓的情况下,学生的最高目标是在期末考试中拿到及格以上的成绩就行。
2.在教材使用方面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法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法学教材的编写方面也硕果累累,在书店中你不难发现以《宪法学》《宪法学教程》《宪法》《中国宪法学教程》等命名的宪法学教材总类繁多,版本各异。但同时也看到,只要我们仔细翻阅和对比不同版本的宪法学教材中的内容和体例,会发现基本大同小异,编撰得较有特色、优势较强的宪法学教材就不太多见。在版本繁多的宪法学教材中选择一两部好用、管用的到课堂上教授,实属不易。
3.在课程教学方面
记得笔者在读大一的时候,对宪法这门课程充满了仰视和敬意,也希望通过学习宪法知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一定的力量。但遗憾的是,当听了宪法老师讲授一次课之后,自己的看法和认识就发生了变化,因为宪法老师只是照本宣科,大多数同学只能昏昏欲睡,估计宪法授课老师不是宪法领域的行家里手。这样就会误导学生,让他们产生宪法就是枯燥、抽象、乏味的感觉,这样就会导致学生应付宪法学课程学习,只求期末考试过关就行。这也是宪法学教学中的一个现象,需要改进。
4.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宪法学的师资队伍有不稳定、不专业的情况,特别是高职称高学历的宪法学老师较少。主要是因为宪法学是公认的理论性强,不易学精学细的课程知识,再加上它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较民法学、刑法学等成效不明显,所以对法学老师的吸引力不强。因为老师选择学习民法学和刑法学等应用性强的科目,可以用在法庭上、用在日常纠纷的调解中,还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在全国各大政法院校网站中的师资队伍简介中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律。
三、新时期《宪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多年来宪法学教学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宪法学教学的课程地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学生对宪法学课程的通体兴趣不浓、开展实践教学环节由于受到条件限制依然还存在困难、教学手段和方法依然较为单一等。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科学定位宪法学教学的主要目标
要搞清楚宪法学教学是为了什么?这是开展宪法课堂教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我所从事的宪法教学就是盲目的,也就难以获得好的效果。有的学者认为,宪法教学的目标是“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宪法人”。①这种目标定位从专业方向思考,不无道理,但此种定位的范围似乎过于狭窄。笔者认为,宪法教学的目标应是:培养具有宪法思维、掌握宪法基础理论、具备宪法素养的法律人才。这是因为法律人才的培养,宪法学知识的掌握只是重要法学知识课程之一。所以宪法学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将宪法的价值、地位、理念等重要内核给学生进行传授,让学生喜欢上宪法学课程,主动地了解宪法,研究宪法。
2.创新教学方法和技巧方法比努力更重要
的确,选择了正确的办事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较只是低头拉车的实干行为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同样,宪法教学工作也是可以找到良好方法和技巧的。因为笔者在大学期间也亲历了粗放型教学方法之不足。如照本宣科、分析不深入、理论联系不了实际等。让学生听得云里雾里、昏昏欲睡。所以,丰富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就显得格外重要。如,在教学中适当穿插案例,讲到违宪审查制度时候,可以引用最古老的美国宪法案例“马伯里诉麦迪逊”。分析该案例争议的焦点、马歇尔大法官办案的超人智慧、该案例对后来美国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该案例在我国可以鉴定的地方等。只要把这些问题给学生讲透,学生就会受益匪浅,就不会感觉枯燥。另外,调动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开发学生思维也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式,让学生独立思考,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进行自由自在的表达,让学生感受学有所获。最后,适当变更教材的讲授顺序也不失为改进教学效果的好做法。例如,将学习宪法的意义、宪法的作用和价值、宪法的渊源等基本内容作为第一专题向学生讲授,这样就会给学生学习其他内容奠定良好基础。在这样宪法教学开端之后,可以逐步向学生讲授宪法学的重点内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国家机构、选举制度等。以此类推。在教学时数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保证宪法学的重点、难点内容讲授完毕。因为一周2-4个学时的宪法教学课时毕竟是有限的。那么对宪法历史等内容可以讲得稍显简洁也在情理之中。
3.建设宪法学资料库,为师生的教与学提供便利条件
通过调查发现,有不少法学院校建设了法学专业的资料室,但针对宪法学科目的资料却是比较稀少的。所以尽可能增加宪法学相关图书、期刊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就显得意义重大。因为教师需要备课、学生需要学习,二者的作用必不可少。除了纸质资料外,新媒体的出现也是学校积累数字化宪法学资料的最好时机,如购买新的宪法学数据库、建立宪法学微信交流平台、收集宪法学新型、优质网站资料。为宪法学的教学与研究提供基础保障。
4.宪法学的教学应该与司法考试结合起来
司法考试是国家检测法学专业人才掌握法学综合知识水平的重要方法,对法学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获得从事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的机会。但现实的宪法教学很难满足司法考试的要求,教师讲授宪法学课程的内容相对简单,往往达不到司法考试对宪法学知识的考查难度。导致很多在校法科学生额外到司法考试辅导班进行培训。因为司法考试的难度相对学生的期末考试而言,要大得多。宪法学的期末试卷往往是由老师自己制作,往往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只要能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即可,没有太大的压力。如果学校出台一些措施,把司法考试中宪法学题目得分作为奖励宪法任课教师的一种重要依据,那么就会激励宪法教师积极将自己的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司法考试的要求结合起来,会得到更好的效果。
四、结束语
总之,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宪法学教学的方法。自从我国颁布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以来,宪法教学和研究的总体趋势是在不断进步的,直到今天,宪法学的教学和研究都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在不断改进,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各种关于宪法教学探讨的学术论文在各种学术刊物可以查阅。包括今天,我们的宪法学教学依然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是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才的辈出,长江后浪推前浪,将来的宪法学教学会取得更好、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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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胜坤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