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
虽然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已经初步确立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基本的民主制度,但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尝试和探索,并非完美无缺,它的一些具体制度和在一些制度的具体实施上还存在着很多缺陷和弊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地、正确地评价了毛泽东和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民主执政思想,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历史转折点,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人民从思想上拨乱反正,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恢复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基本的法律制度,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使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走上了正常发展轨道。1979年3月,邓小平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地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就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到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认识,阐明了民主政治建设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这一论断成为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的总纲领。邓小平领导人民进行新的改革探索,主要表现在:(1)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使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和长足的进步。(2)必须克服官僚主义,增强体制活力。基本上克服了原有体制缺乏活力的缺陷。(3)必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这就抓住了民主的核心问题。(4)必须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98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的开幕词里,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他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这是邓小平同志集中党和人民的智慧初步创立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对于中国民主政治的顺利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实行的全面拨乱反正、逐步深入的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4]。
二、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握新世纪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形势,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民主政治发展指明了方向。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和发展毛泽东、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已经成为世纪之交我们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提出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目标。在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江泽民把这一目标作了比较具体的展开,指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是: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的改革和机构改革,通过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利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以利于巩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江泽民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明确地提出了“政治文明”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概念。这一新概念的提出,表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是党的十五大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的文件中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世纪到来之际,就未来中国的治国方略作出的重大决策[5]。
三、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实现了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新飞跃
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丰富了前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提出了“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这一思想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为实现以人民民主为本质内容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为此,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30年来,“我们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益完善”。回顾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应当特别关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巨大变革和伟大成就。亿万城乡居民群众亲身参与了民主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民主实践中提升了民主素质和对民主的认知。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项重要制度之一,进一步提出要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城乡居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方面亲身参与了民主实践。广大居民群众在一次次民主实践活动中经受了锻炼,民主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参与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不断提高[6]。
四、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民主政治建设的启示
不难看出,中国60多年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传承与延续过程。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为核心的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推进人民民主进程,在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的同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理论。四代中央领导集体间的民主政治发展理论不是简单的继承与发展、丰富与创新的关系,而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波澜壮阔的历史实践中不断检验,不断革新。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一直坚持两个方向没有改变:一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理论指导的思想没有改变,二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没有改变。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人说中国正迎来自己的自信时代,只有去中国才能看到未来[7]。然而,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国人民的民主思想愈加强烈,人民民主不只是大部分人的民主,而应该是全体中国人的民主。人们日益增强的主人翁意识和人民民主的权利观为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结建国以来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历程及其经验,进一步推进未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进程,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保证深入实施
随着经济和时代的进步,民众对于民主的积极性和政治诉求不断提高。不但要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制度进行不断健全和发展,同时要保证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特别是要继续提高民众参与民主管理的面积和幅度,在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等实践方面保证深入实施。
(二)必须健全法律制度,坚持依法治国
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得出一条重要结论,就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必须健全改革机制,深化政治改革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目前我国政治改革相对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健全改革机制、深化政治改革。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大胆创新。我们要解放思想,在制度、机制、方法等方面大胆实践,创造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四)必须健全惠民体系,推进民生工程
民生工程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现代版“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民生即民心,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就是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是要带领全国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推进人民民主首先要健全惠民体系、推进民生工程,只有老百姓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助,社会和谐安定才是真正的民主。
(五)健全平衡机制,保证健康发展
科学发展既需要强大的动力机制,又需要灵活全面的均衡机制,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固然重要,发展经济也刻不容缓。必须使政治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并且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只有健全平衡机制,统筹兼顾各阶层和各群体的利益,才能保证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回顾历史,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中国人民艰辛探索,不断超越,创造和发展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展望未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上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国正迎来自信时代!
作者:黄晶晶 张广宇 单位:辽宁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辽宁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