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学中市场“看不见的手”原理,需求和供给根据市场变化而变化,最终实现市场均衡。然而,资金作为市场中的特殊“商品”,长期以来,未能在小微企业中实现均衡配置。在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受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重视。2005年,银监会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开启了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序幕。随后银监会又陆续发布了多个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企业业务的政策,其中包括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等政策。十余年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一些信用较好的优质小微企业获得了银行融资并不断发展壮大。然而对于占全国企业数量近99%,总数达5600余万家的小微企业来说,能获得融资的还是凤毛麟角。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小微企业中依然存在。首先,受惠于商业银行融资的小微企业占比仍然较少,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与研究中心与汇付天下“汇付-西财中国小微企业指数”项目组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约5600万小微企业中,明确需要银行贷款比例占25.8%,但在有银行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中,能获得贷款的比例仅为46.2%,即实际仅约占小微企业总数的10%。其次,由于小微企业业务笔数多、金额小,银行必须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因而银行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一般远比大中型企业要高。据了解,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仍在10%以上。部分被排除在银行融资市场之外的次优小微企业被迫转向民间融资市场接受高额利率,年化利率甚至高达20%以上。
小微企业融资难成因
首先,从小微企业自身层面来看,小微企业信用缺失是融资的首个障碍。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信用评价制度缺失,相比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具有经营场所及人员流动性强,违约成本低的特点,导致信贷道德风险问题突出,频频出现拖欠贷款等不良现象,甚至逃废债等信用状况。第二,小微企业经营信息不透明。为降低经营成本,小微企业经常粉饰经营业绩,且经常采用现金交易,缺少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规范性交易凭证,给银行监控资金用途及判断还款来源造成困难。第三,小微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弱势地位。在经济产业链中,大中型企业往往在市场经营中占据主导地位,在销售环节采取预收款结算方式,在原材料采购环节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小微企业面对强势交易方话语权缺失,导致资金回笼困难,经营困难加剧。第四,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资产积累。由于大部分小微企业规模较小、经营时间短,资产积累较为薄弱,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或具备实力的担保人,使得银行在小微企业出现道德风险时无法实施有效事后惩罚措施。从提供金融支持的银行体系来分析原因,可以说整体上银行还未能正确认识小微企业的真实需求。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侧重依赖收集硬信息的风控技术,尤其是严重依赖于抵押和财务报表等,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从根本上分析小微企业风险点的风险技术。同时,在规模至上的发展理念下,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机构普遍认为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投资回报率低、管理成本高、抗市场风险能力低、单笔贷款额度小等特点,“规模不经济”的问题使银行更倾向选择和争夺资质较好的大中型企业。资金资源配置的马太效应在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间显而易见,进一步拉大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差距。其次,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正向激励不足,加剧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同时商业银行将信贷风险与个人职业晋升、工资绩效高度挂钩,在考核上重视业务规模而忽视对客户数量的考核,令信贷人员对小微企业“敬而远之”。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相关建议
首先,应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财政支持力度。近几年来,国务院多次给小微企业减税减负,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等,大大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然而在经济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小微企业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原材料上涨,人工成本大幅上升,需求不振,应收款期限加长,尤其是对制造型小微企业来说面临的成本压力仍然较大,因此建议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尤其是对初创型和已取得一定经营成效的小微企业定向减税减负。同时加强对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的主体,如金融支持、技术或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力度,增加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内外动力。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发挥财政资金的融资担保和放大杠杆的增信作用。通过省、市、县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基金、科技补偿基金及政策性的担保公司、财政定向直补等措施,撬动银行支持小微企业信贷资金。其次,应加大市场经济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一方面,对产业链上大中型企业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小微企业在产业链上处于弱势地位,一般缺乏“话语权”,因而经常遭遇强势的大中型企业拖欠货款,一些原本资金并不十分紧张的小微企业因此而资金链紧张,乃至倒闭死亡,因此建议对小微企业在产业链中弱势地位予以保护,建立小微企业申诉产业链上大中型企业的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另一方面,加大对失信小微企业的惩戒力度。在产生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时候,银行一般尽量采取情感清收的方式,然而对于一些信誉较差,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的老赖小微企业主,应建立严厉的失信惩罚机制,包括公开曝光等,增加小微企业违约成本,打击逃债行为。为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主动提供适当的信贷优惠政策,如信贷绿色通道、较低的贷款利率、贷款贴息等,逐步优化小微企业的信用环境,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再次,政府应开放数据共享平台促进小微企业融资。一是加快小微企业诚信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由政府牵头,整合小微企业税务、工商、海关、民间借贷、产品质检、法院执行等信息,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把培育小微企业信用和融资问题结合起来,为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搭建信息桥梁,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支持小微企业的服务效率。二是发展中介服务组织,鼓励除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外的社会征信机构发展,通过运用网络化、电子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为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提供全方位、多层面的信息类型和咨询服务。最后,帮助开展小微企业业务的银行化解不良资产。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开展小微金融业务的地方性银行普遍遇到不良资产上升的情况,在缺乏抵押的情况下,清收难度仍然较大。经营压力增大,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地方性银行的积极性,因此,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帮助银行机构化解不良资产,如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或协调财政、工商、税务、房产、国土、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联动,一方面帮助银行尽早掌握小微企业的预警信息,争取风险化解的主动权;另一方面,尽管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业务整体上能实现收益覆盖风险,但数据显示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仍比大中型企业的要高,因此建议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地方商业银行在小微金融领域的探索经验与建议
地方性商业银行对于服务当地的小微企业来讲,在文化融合、资源禀赋、网点设置等方面都更具优势。笔者认为,地方性商业银行首先在认识上突破重报表重抵押的思想束缚,只要具备相应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就不失为银行的优质客户,银行就应该摒弃繁杂的申请审批程序、呆板的财务分析办法与僵化的抵押担保方式,调配各方资源,满足小微企业的所有真实需求。其次,地方性商业银行应为小微企业定制多元的差异化产品及服务。商业银行需要不间断对小微企业开展调研,根据小微企业的需求特点、所处的阶段、产业链中的位置,制定多元的产品体系,满足小微企业多层次的融资需求。第一,优化产品设计方式。在“大数法则”和“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下,在产品要素中充分体现对经营者人品、企业经营实绩的考察,而不设置过多的硬性指标。第二,从业务品种、融资用途、融资期限、办理方式、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产品创新,根据各要素的不同,以客户生产经营中形成的现金流为衡量还款能力的主要标准,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服务。第三,以信贷产品创新的手段降低风险成本与管理成本,聚焦关系民生且已经形成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和优质专业市场,根据行业特点设立符合行业特色的产品、根据集群特点设置集群类产品。第四,建立符合小微企业特色的利率定价体系,充分考虑贷款额度、担保方式、存贷积数、客户贡献等方面制定定价模型,并根据客户的变化动态调整客户的定价水平。第三,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技术体系。小微企业信贷风险防控技术核心在于管好两类人:内部管好内部人——客户经理,防范道德风险;管好外部人——小微企业,实施独特的风险技术,和客户建立良好的感情,及时掌握客户的风险状况。在操作层面,将个人、企业、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被调查对象,运用交叉检验的方法,注重对软信息的调查与分析,包括个人及家庭成员品质和信用状况、家庭基本情况、企业业务历史和现在经营情况、存货清点、各种单据等。佛山农商行在这方面总结了“三三制”的风险控制技术原则,从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资产匹配状况三个维度对小微企业进行分析。其中信用状况包括征信、结算、人品三方面;经营状况包括现金流、存货、应收款三方面;资产匹配状况包括房产、汽车、负债三方面。根据分析结果来编制小微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小微企业经常没有报表或者失真)。此外,商业银行不仅要做好贷前的审查审批,更要注重对贷后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时掌控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化。通过情感追收,勤走访客户,融入客户圈子,及时掌握有效信息,主动为客户出谋划策,解决资金、经营乃至生活上的困难,及时化解贷款风险。第四,实施有效的正向激励和绩效考核。银行业务人员不积极开展小微企业的原因之一也在于银行的激励考核不到位。透明的、考核到个人的绩效考核管理是保障小微信贷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首先,实行贷款收益与贷款户数、贷款质量三指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尤其是突出客户数量的考核。由于小微业务的特殊性,单户收益低,流量性欠息概率高,为兼顾效益与风险,可将有效户数增长列为小微信贷业务重点考核指标及任务,并对综合收息率执行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在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下,适当放宽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按年度核算不良率。其次,设置严格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与归责力度。要严格管好客户经理,“不拿客户一针一线”,提供廉洁服务,防范道德风险。在合理、适当的基础上,设立明确的业务红线,明确道德风险的认定标准,充分保障尽职者的权益,在合理的不良容忍度内,尽职免责且其扣罚尺度与其经办贷款所产生的个人收益挂钩。第五,抓好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有别于大中型企业,具有劳动密集及技术密集的特征,组织架构和队伍建设也应区别于大中型企业业务。首先,要建立扁平化的组织架构。通过合理授权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灵活适应市场新情况,并对变化迅速做出反应,同时需将业务下沉,将金融服务延伸到小微企业客户身边。其次,建立信贷技术及风控理念能够有效快速复制的专业化培训机制。总之,要迅速将小微企业做大,必须发挥规模效用,保障投入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还必须实现信贷技术的快速复制和快速放款,打造招聘、培训及放款的三架“机器”。
作者: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