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推行“双证”制
在过去的职业教育中,从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到教材选择、结业考试,都与实际工作严重脱节,属于“象牙塔”内的职业教育,并没有将企业的现实需要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结合到教学内容中,培养出来的人才并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也很难顺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教育机构在对被培训人进行培养时,应积极根据行业发展和社会现实调整教学内容、学科建设,尽量使课堂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接轨,与工作时间接轨。要做到这一点,就应该积极与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系,及时对教学及考核内容进行调整。并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联系到整个教学过程中,在平日的教学及考核中紧扣职业技能鉴定内容。在被培训者通过结业考试时发放毕业证,证明学生所有培训课程合格;并组织学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若学生职业技能合格,则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只有同时取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才能顺利毕业。
2.积极推行“双证”互通
职业教育的发展,应向积极推行“双证”互通的方向进行,也就是说教学质量比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职业教育机构,在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认证之后,其毕业生在通过所有学科考试之后,可等同于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样将大大降低被培训人的时间投入,提高教学效率,被培训人的职业素质也将大大提高。
3.采用“全直通”考试取证法
为了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需要,培养出有创新能力的、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我国的职业教育机构在这些年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对教学内容、方法、考核方式、实习内容、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了改革,近些年,在将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衔接起来的实践过程中,先后尝试了各种考试考查方法,实践证明,“全直通”考试取证法较能适应现实需要。“全直通”考试取证法是指将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用学校的相关专业课考试代替,避免了重复考核,大大节省了时间和人力物力。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为将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学分制
在职业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中,将国家对相应职业的专业技能规范、要求、技术标准融入到教学内容中,并配以相应的学分。教学机构要求学生接受规定的课时学习和实践活动,并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当累积到一定数量的学分时,即由相关行政机构颁发给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是将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教育紧密衔接起来的新尝试,也切实提高了教学质量,是对职业教育机构的一次新的发展,新的提高,有利于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高素质技术人才。职业教育机构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也应积极做出各种有益的尝试,加强相互合作,找到有效衔接的方法。
作者:王伟伟 单位:邢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