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洋生态经济系统界定
20世纪80年代,我国生态学者马世骏等在总结以整体、协调、循环、自生为核心的生态控制论原理的基础上,指出人类社会是一类以人的思想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人工生态系统,由此,提出了经济—社会—生态复合生态系统的概念[18]。马世骏等学者所构建的经济—社会—生态复合系统由区域生态环境(物质供给的源、调节缓冲库、产品废弃物的汇)、人的栖息劳作环境(生物环境、地理环境、人工智能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环境(观念、文化、技术、组织、政治、宗教)相互耦合而成,对以往生态经济系统的概念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增加了对社会系统的思考,更符合科学研究的逻辑性和系统性。因此,沿用此概念,本文所指的“生态经济系统”即是“经济—社会—生态复合系统”的简称。根据“生态经济系统”的内涵,结合海洋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征,这里将“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定义为:海洋生态经济系统是由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经济系统与海洋社会系统相互作用、相互交织、相互渗透而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特殊复合系统。在海洋生态经济系统中,海洋生态子系统由海洋自然资源与环境构成,以海洋生物结构和海洋物理结构为核心,包括海洋生物种群、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能源、海水资源、海洋空间资源等自然要素,其功能是为海洋社会与海洋经济子系统活动提供支撑、容纳、缓冲、净化等服务;海洋经济子系统以各类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为核心,由海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组成,包括海洋渔业、海洋矿业、海洋化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等产业部门要素,其功能是实现各类海洋资源物质从分散向集中运转、能量由低效到高效聚集、信息自低序向高序反馈、价值由低质到高质积累;海洋社会子系统以人为核心,以满足人类对各类海洋产品的需求为目的,由依托海洋进行生产或生活的人民及其所创造的具有海洋特性的思想观念、道德精神、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和法规制度等要素组成,其功能是向海洋经济子系统提供劳力与智力支持。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各子系统构成及运作方式如图1所示。
2海洋生态经济系统非协调发展的具体表现
目前,我国海洋生态经济系统整体处于拮抗磨合阶段,许多沿海省市海洋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运行存在诸多凸显矛盾和问题。根据系统论可知,由于海洋生态经济系统中,海洋生态子系统的脆弱性,海洋经济与社会子系统的多层级、多单元、多功能与多目标性,以及海洋生态经济系统运作的非线性,各子系统的混沌性,各子系统各类要素之间胁迫作用自组织与自适应过程的复杂性等,任何一个环节的缺陷,都有可能引起某子系统甚至整个系统非协调发展的连锁反应,甚至导致整个系统的崩溃瓦解。
2.1海洋产业发展与海洋资源消耗的非协调
沿海各省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速度日益加快,海洋产业活动所需要的各种海洋资源需求量不断增加,但海洋中各种不可再生资源数量有限,可再生海洋资源的自我恢复也需要一定时间,除个别海洋产业如海水利用、海洋盐业、海洋电力外,大部分海洋产业所能依靠的海洋生物、矿产、空间资源数量有限,为了保证不断增长的海洋产业生产所需,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现象,导致海洋原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愈加严重,进而对海洋产业发展形成负面制约作用。例如,在海水养殖业方面,受技术与经济条件限制,以及缺乏科学规划与管理,许多适合发展海洋养殖业的海域由于养殖密度过大,使用化学药剂过多,导致海域污染愈发严重,经济效益越来越差。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与80年代掀起了两次围海造田发展养虾业热潮,使沿海天然滩涂湿地总面积缩减了约一半,不仅造成滩涂湿地的自然景观遭到严重破坏,大量重要经济渔业资源包括虾、蟹、贝、鱼类生息繁衍场所消失,且大大降低了滩涂湿地储水分洪、调节气候、抵御风暴潮的能力。在海洋工程建筑业方面,我国大陆海岸线约有160个大于10平方公里的天然海湾,但由于填海造地、填海建港,人工海岸比例不断增高,天然岸线缩短,湾体缩小,浅滩消失,海岸侵蚀日益严重,再加上陆域污染不断加重,海湾潮间带及海域自然孕育的虾、蟹、贝、藻、鱼普遍衰绝[19]。
2.2海洋经济增长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非协调
海洋生态经济系统非协调状态归根结底产生于人类经济目标与生态目标的冲突。若要实现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但在海洋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一般会将海洋经济发展列为优先目标,当海洋经济效益与海洋生态效益发生冲突时,总会首选海洋经济效益,忽略海洋生态效益。同时,由于生态补偿资金缺乏,生态修复技术手段落后,相应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在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之间,决策者时常处于两难境地,海洋生态效益目标往往难以实现。出于经济目的,人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活动主要涉及过度捕捞与养殖、围海造田、建造码头和船坞、铺设管道、采矿、砍伐红树林、爆破珊瑚礁等,对天然结构灵敏、脆弱的海洋生态系统而言,在海陆分界处任一自然条件及人工条件的变化都极易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我国东南沿海省份共拥有红树林5万多公顷,因长期砍伐与围垦,现只剩下2万公顷,且大多红树林生态结构日趋简单化,许多珍贵树种已消失,其固岸护岸、防潮防浪功能大为降低。在我国海南岛约1/4的岸段有珊瑚岸礁,长年都有专业船只采捞,造成80%以上的岸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许多地区礁资源已濒临绝迹,珊瑚礁生物群落也被打破,致使当地海岸后退,风暴潮等灾害愈加严重。可以预见,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各种海洋资源的消耗将会不断增加,当海洋资源利用强度超过其再生、自我修复能力时,将引起更大范围的海洋资源枯竭与生态破坏,并反过来对海洋经济发展形成抑制作用。
2.3沿海人口激增与海洋生态容量的非协调
我国大多数沿海地区自然条件优越,适合人类居住及经济发展。目前11个沿海省市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已超过41%,且仍有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并滞留在沿海地区,据人口专家预测,在2020年之前,我国人口趋海移动态势不会有太大变化,估计每年有8000万至1亿中西部地区人口进入沿海地区。沿海地区空间狭小,人口环境容量十分有限,随着各地区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大量外来者迁入,不断冲击着本已十分脆弱的人口承载力。人口严重超载将给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带来巨大压力和长期不良影响,过多人口挤在沿海地区,势必造成生存空间不足、环境污染加重及其他生态环境乃至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恶化。同时,随着我国沿海人口数量无节制地增加,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升,沿海人口的消费需求尤其是针对海洋水产品、土地空间等基本生活物质资料的需求不断增多,使得沿海地区人均拥有海洋资源量持续下降。在海洋经济必须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海洋人口生存需求的同时,我国海洋科学技术进步水平相对于人口激增速度则显得过慢,且海洋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素质不高,是造成海洋资源掠夺式开发、不合理利用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主要原因。
2.4社会生产力与海洋自然生态力的非协调
社会生产力是人类通过社会实践认识、掌握海洋生态客观规律并加以运用,从而改造社会、改造海洋以有利于人类发展进步的力量[20]。海洋自然生态力标志着海洋生态系统对人类社会作用能力的哲学范畴,包括与社会生产力相对应的,对海洋社会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起作用的一切海洋生态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系统的作用能力[21]。当前我国一些沿海省市面临的海洋生态经济系统非协调、不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与海洋的关系呈现不自觉状态,人们通过海洋经济系统、海洋社会系统对海洋生态系统作用时,超越海洋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违背海洋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导致了海洋以生存环境危机的形式报复人类。海洋自然生态力因其差异性和一定的稀缺性,总是有限和相对的,但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对海洋自然生态力的需求和依赖却是无限和绝对的,这种有限与无限的矛盾是海洋生态经济系统机体内永恒跳动的脉搏。恩格斯认为,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22]。在社会生产力与海洋自然生态力非协调的矛盾中,海洋自然生态力作为受动方面是基础,社会生产力作为能动方面是主导,海洋自然生态力的受动性,是受海洋自然物质力量及其客观运行规律的制约而决定,人类社会必须尊重这一内在客观规律。人们曾信奉“人定胜天”,盲目地以为可以毫无限制地对海洋索取、污染、改造、挥霍,把海洋自然生态力的单向基础决定作用误解为社会生产力与海洋自然生产力双向决定作用,结果必然是走向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崩溃的死胡同。
3我国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目标
1996年,国家海洋局发布了《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其中关于我国海洋事业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建设具有良性循环体系的海洋生态系统,形成科学合理的海洋开发机制,促进海洋生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该议程的精神以及我国沿海省市海洋生态、经济、社会各子系统的发展现状,可确定我国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总体性目标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转变海洋社会系统人的意识与行为,健全海洋事务管理机制,依托先进的海洋科学技术,在构建良性循环、结构合理、功能高效、不断进化的海洋生态系统的基础上,推进海洋经济系统资源优化配置,以经营现代化、高级化、生态友好型海洋产业体系为主体,满足人类对各类海洋产品与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促使海洋发挥出最大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推动海洋文明的全面进步。简言之,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目标即是在海洋生态、经济、社会三个子系统同步演化、进化与发展的过程中,克服固有冲突、矛盾与限制,加强维护、联合与合作,通过相互促进、激励与互惠来实现系统整体性协调运行。
4我国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基本模式
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我国海洋生态经济系统现实运行状况和基础条件,本文由此提出海洋经济主导型、海洋生态主导型、海洋社会节约型三种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基本模式。下面将在给出三种模式发展指导思想与适宜条件的基础上,构建出三种模式的具体运行机制。
4.1经济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
(1)模式指导思想及运行条件。海洋经济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是指在沿海省市开发海洋资源过程中,着重坚持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中心,由海洋经济带动社会进步,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更多资金与技术支持,最终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社会进步、海洋生态维护并重的局面。其协调发展指导思想为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海洋三产业协调发展为基本内容,优化海洋产业空间布局,提升海洋经济生产力,创造出更多经济效益推动海洋社会全面进步,促进其不断提高海洋科技发展水平,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与社会支撑,从而推动海洋生态与海洋经济协调度的改善,为实现海洋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奠定基础。选择该模式的沿海省市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从海洋资源的本底储量来看,适合海洋经济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的沿海省市应拥有一定数量的可开发海洋资源;其次,从海洋环境的承载力来看,这些沿海省市的海洋环境承载力应较强、环境容量较大;再次,从海洋经济的战略地位来看,其海洋经济在地区经济体系应占有相对主导地位,且海洋经济发展基础优异,增长势头良好。简言之,经济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适宜于具有一定海洋自然资源优势,海洋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沿海省市,如辽宁省、天津市、山东省与广东省等。(2)模式具体运作机理。海洋生态经济系统经济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具体运作机理详见图2。采取该模式的沿海省市首先应加大资金、人才、科技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并根据地区海洋资源优势,优化海洋资源转化加工链,着重发展特色海洋产业、优势产业以及多元海洋生态产业,实现沿海地区生产要素投入互动,增强海洋产业间联系与合作,推进海洋产业生态化以及海洋生态产业化发展,加强沿海地区海洋经济自我发展能力的塑造。同时,在推动海洋社会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着重加快海洋科教、文化、服务等体系的发展步伐,提高海洋社会群众的综合素质,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注重海洋社会人力资本的开发与积累,实现海洋社会在思想观念、政策制度(包括海洋经济市场制度、海洋资源产权制度、海洋相关法律制度、海洋事务行政管理制度、海洋发展战略规划等)、海洋科学技术、海洋事务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不断提升海洋社会系统核心竞争力,从而依托海洋社会子系统创新,建立起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建设整合的市场激励机制、组织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动力机制,不断增加由海洋经济系统向海洋生态系统的补偿性投入,逐步恢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建设的协调互动。从海洋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海洋经济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在资源开发过程中,能够帮助沿海省市充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空间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化学资源、海洋能源和区位条件禀赋,通过相对完善的制度设计,有规划地对周围的海洋资源进行合理、适度开发,使其海洋资源潜力在制度的保护下得以有效释放,从而实现海洋资源的经济价值。从海洋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看,该模式杜绝沿海省市在海洋经济社会发展时盲目求大求全,而是敦促其注重海洋经济社会与海洋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存,在推动海洋产业生态化、海洋生态产业化的基础上,依据海洋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限制,促进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时,该模式要求沿海省市增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投入力度,并制定出有利于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力求沿海省市海洋生态经济共存共赢,互相支持,来达到海洋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统一的目标。
4.2生态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
(1)模式指导思想及运行条件。海洋生态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指在沿海省市海洋资源开发的过程中侧重于海洋生态保护,把确保海洋生态系统正常运转作为一切开发建设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由良好的海洋生态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社会进步提供支撑,大力推进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进程。其协调发展指导思想为,在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以及海洋生态退化的沿海省市,因地制宜地实施退耕还海、生态修复和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工程,通过多渠道生态置换完善海洋生态防护与恢复体系,并创建出生态型海洋社会系统,更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观念,在健全海洋生态资源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补偿和相关项目支持,实现海洋生态技术、生态产品、绿色制度、生态管理体制的创新。同时,依托海洋生态建设的良好保障,培育与发展海洋经济后续产业和替代产业,设立海洋经济绿色化生产示范基地,推动海洋社会居民转产择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实现海洋产业多元化生态型改造,构建起海洋生态经济体系,达到海洋生态增效、海洋经济增收、海洋社会转变的多赢目标。选择该模式的沿海省市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适宜海洋生态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的沿海省市海洋生态系统较为脆弱,一旦被破坏后将很难恢复;其次,这些沿海省市的海洋生态环境大多已遭到严重损坏,近海海洋生态系统几近或已经失衡;再次,这些沿海省市人为因素引起的海洋灾害较为频繁,对其海洋资源开发的成本较大,且受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海洋经济利益可能受到多种潜在风险的威胁。简言之,该模式适宜于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较小、海洋资源承载力较弱,且海洋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沿海省市,如河北省、江苏省、广西省等。(2)模式具体运作机理。海洋生态经济系统生态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具体运作机理详见图3。采取该模式的沿海省市首先应通过社会化投融资和区域联合合作建立起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系,采取退耕还海、海洋生态修复、禁渔休渔以及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手段全面改善海洋生态资源与环境条件,进而经由海洋生态购买、生态私有、生态补偿途径实现海洋生态建设市场化、产业化。然后,在强化海洋社会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的基础上,加强海洋特色资源、新兴资源、绿色能源开发技术的研发,鼓励海洋后续产业、替代产业的发展,鼓励海洋社会居民另行转产择业,并从海洋经济绿色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和信息技术传递入手,在相关科技与政策的支撑下实现海洋产业生态化整体改造,在海洋社会进一步的协调下,完成海洋生态建设与海洋经济发展的全面结合。由海洋生态投入增大到相关制度健全再到海洋产业转化,促成海洋生态、经济与社会各子系统之间的良性运转,最终实现海洋生态、经济与社会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目标。从海洋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看,通过采取退出、保护、治理、保障、转变等各种措施,重新安排海洋社会系统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逐步减轻海洋生态压力负荷,能够促使海洋生态运行与经济生产相对平衡的实现。而这些沿海省市的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主要集中在海岸线、海岛、滩涂、水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及海洋生态功能的修护等,由于人为保护的加强,各类海洋生态环境要素能够逐渐实现彼此之间的能量循环、物质流通和信息传递,从而有利于不断强化海洋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和自我恢复功能,为海洋产业生态化的发展奠定基石。从海洋经济开发的角度来看,选择海洋生态主导型协调发展模式的沿海省市进行海洋资源开发主要依附于海洋生态建设的需要,而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面临着诸多的海洋生态风险,如污染、溢油、风暴潮等,对其进行大规模海洋经济开发,必然要对这些风险要素进行评估和权衡,在极端情况下,甚至要放弃海洋经济开发活动,以保障其海洋生态系统不被额外的人为因素所破坏。待海洋生态条件有所好转时,沿海省市可以抓住机遇,统筹规划,积极培育后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发展生态化特色海洋经济,以改善海洋经济收益。
4.3社会节约型协调发展模式
(1)模式指导思想及运行条件。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海洋资源利用规模扩大的过程,海洋社会人均生活水平提高即是人均消耗海洋资源数量上升的过程。海洋社会人均福利提高必然要求增加对海洋资源的加速开发与利用,但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定会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在其他经济系统中熵定律是客观存在的,能量总是不可避免地从有效形式演化为无效形式。海洋经济有增长极限限制,海洋社会中的人们应当重新审视关于经济增长最基本的道理——经济活动仅是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活动,不应该被看作是具有最有意义的高级行为,只有当越来越多的人将追求海洋经济无限的精力放在生态需求、精神需求等非物质的一端,海洋生态经济系统才能从生态危机中彻底走出来。社会节约型协调发展模式正是在熵理思维逻辑的基础上产生的。该模式适用于我国全部沿海省市,尤其以高消费为追求的沿海人群最为合适,如浙江省、上海市等。海洋生态经济系统社会节约型协调发展模式以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处为目标,为确保该目标实现必须使整个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各关键环节的安排都体现这一宗旨。海洋社会节约型协调发展模式具体指在沿海省市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从改变人的思想理念入手,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将规范人的行为作为确保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协调运转的根本,由理性、节约型海洋社会为海洋经济增长、海洋生态保持提供保证,增强海洋社会系统的控制能力与适应能力,促进海洋生态经济系统沿着“S”形轨迹演变,实现海洋生态经济向更高层次共生运行状态提升。其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为重视海洋社会系统机能,以海洋社会系统为根基,重新审视并设定人在海洋生态经济系统中的驱动、中介、管理以及调控作用,利用海洋生态、经济、社会三个子系统之间的交互胁迫关系及能量、物质、信息、价值等交流途径,遵从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客观演变规律,改变原有粗放式发展理念与过度消费模式,综合利用多种社会调控手段,从源头上彻底消除海洋生态经济系统非协调发展症结,为实现海洋生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目标铺平道路。(2)模式具体运作机理。海洋生态经济系统社会节约型协调发展模式具体运作机理详见图4。采取该模式的沿海省市首先应重新明确海洋经济生产的根本目的,改变明显失控的消费主义至上的局面,扭转物质需求无限膨胀的趋势,倡导符合可持续发展规律的适度消费理念,推进绿色消费运动,使海洋产品与服务消费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并促进人们由注重物质生活向注重精神生活转变,在创造性劳动与审美中实现人生价值。同时,推动海洋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适度增长转换,在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引导下,走出依赖海洋自然资源建立起的海洋经济文明,探索更深层次的物质生产方式,以绿色海洋经济产值为测算依据,通过对海洋产业生产行为的约束、激励和引导,将海洋经济资本扩张逻辑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海洋经济达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协调、易循环、高效率的良性循环。此外,还应健全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海洋区域补偿与海洋产业补偿协调机制,着力解决跨区域、跨产业的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生态保护矛盾,在完善海洋利益分配机制的前提下,推进海洋社会公平,以海洋社会公平推动海洋生态公平。从海洋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社会节约型协调发展模式鼓励沿海省市进行海洋资源理性开发,帮助其明确海洋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类基本的物质需求,并非需要不断刺激人类无谓、虚假需求提高消费水平来带动经济发展,海洋经济将被限制在合理的扩张范围内,海洋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转变为适度,以此缓解海洋资源与环境压力,保障海洋生态系统服务提供不超出其承载力范围。从海洋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看,该模式通过海洋经济适度发展,采取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循环利用、生态补偿等各种措施,能够维持与强化海洋生态系统的再生产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逐步缓和海洋经济增长与海洋生态恶化的矛盾,促进海洋产业高效生产与海洋生态健康维持相协调的实现。从海洋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该模式能够在提升海洋社会中人们生态意识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人们的价值体系与生活方式,实现绿色适度消费以及生态利益公平分配,从根本上解决区域之间、产业之间以及人与海洋之间的矛盾,达到海洋生态、经济与社会对称激励、共生进化、同步演变、协调发展的状态。
作者:高乐华 高强 史磊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一、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组成
通过以上文章篇幅我们可以得出,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是建立在森林经济生产力与森林自然生产力的基础之上的。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所包含的内容是众多的,不仅仅包括森林经济生产力、森林自然生产力,而且还包括着森林生产力等。要想改善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就必须要提高森林经济生产力与森林自然生产力的相互转化效率。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的提升,不仅仅是这几种生产力的简单相加,而是各种生产力之间的耦合过程。正是因为如此,森林生态经济系统所呈现出来的结构层次极为的明显。首先,森林自然生产力,森林自然生产力是以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为基础的,包含着物质循环、能量转换以及物质能量积累等过程。森林自然生产力包括两大方面,一个是森林自养者生产力,另一个是异养者生产力。无论是自养者生产力还是异养者生产力,都可以迅速的提高森林自然生产力水平,实现森林自然生产力的可持续性。其次,森林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相互融合中,形成森林经济生产力。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因此其自然因素的成分比较大,如果在森林生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没有人为的加入社会、经济的力量,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还是会得到迅速的提升。为此,德国著名的林业学家提出了“近自然林业”的思想,尽量减少人类科学活动以及生产对于森林生态的浸入。
二、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
通过对于以上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有了深入的研究之后,我们针对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希望可以为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笔者根据多年的林业管理经营经验,加上通过对于林业经营参考文献的搜集,总结出了以下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第一,健全林业经营单位。做好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必要环节就是要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单位,发挥林业经营单位的地位以及职能,根据当地林业生产实际需求,制定出不同的森林林业发展制度。第二,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当前来看,我国在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方面的科学研究还是极为薄弱的,林业研究无论是从宏观性还是从先进性方面,都是极为薄弱的。林业经济往往只是政府进行的简单宣传,而对于自身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科学研究深度与水平远远达不到。第三,做好林业宣传。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不仅仅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而且还需要最广大人民的积极参与,动员所有力量参与到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为此,政府需要以身作则,清除官办林业的余毒,将广大的人民群众带入到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来。否则的话,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很难得到顺利开展。
三、总结
综上所述,理论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是真实可行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发展。我国现在的林业发展还处于非常幼稚的阶段,虽然有了一些理论,但在实践中处于非常无着的状态。因此,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不仅仅需要理论研究,更为重要的是做好实践论证。深入研究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现状,创新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发展策略,是今后我国林业部门在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方面的重要方向与课题。
作者:刘凤贤 田立文 单位:内蒙古莫尔道嘎林业局教育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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