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管理现状及成效
项目完成后,由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并在考评中引入中介机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达或调整资金安排额度的依据,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通过加强管理,我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在支农惠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龙头企业建设成效明显。2014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个,其中省级龙头7个,预计全年可完成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27.1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二是基地建设不断扩大。2014年创办了4个部级双季稻万亩高产示范片,建成了1.5万亩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了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三是合作经营有新起色。2014年新发展合作社122家,总数达361家,培育家庭农场34家。桃源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工厂化集中育秧,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并在央视《新闻联播》中播报。四是品牌创建业绩突出。2014年全县申报津山口福、泰香粮油、鲁胡子辣椒酱等“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4个,其中桃源黑猪、桃源鸡获得全国地标保护。五是扶贫开发迈向新台阶。围绕扶贫开发推进了50个点村扶贫工作,全年整合项目投入3200多万元,实施项目178个,帮助2.2万多人实现脱贫。六是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大跨越。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按照“四美一化”的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创建美丽乡村52个,全县涌现了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成为常德市颇具影响力的休闲观光胜地。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金安排分散,效益低。到目前为止,涉农补贴已经发展到40多项,每个项目补贴都有特定的标准和目标,各级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资金也在年年增长,但项目分散,资金分散,实施主体分散,不仅不易发挥资金聚集效应、集中解决“三农”突出问题,而且经常造成重复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普遍不高。
(二)资金管理线长面广,成本高。主要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面广量大、程序繁多,同一作物多种补贴,如种植双季水稻,享受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早稻良种补贴、晚稻良种补贴、双季稻补贴,属大户的还享受种粮大户补助,加重工作负担,不利于政策落实。据核算,目前综合成本已经占到整个发放资金的10%,无疑加重了县乡政府的负担。另外,有些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复杂,立项申报材料需要专业机构才能做好,有些指定要有资质的中介进行方案编制,无形中增加了项目成本。
(三)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偏差。按省财政厅要求,为了使补贴真正达到促进粮食生产的目的,对没有播种粮食的耕地不能发放补贴资金,这部分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实行统筹安排。按要求只能用于发放漏统考漏报面积和产粮大户奖励,但我县有一部分用在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另外,有资金在财政下达到主管部门后,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按项目方案实施,擅自挪项和调项,也未按程序申报审批,绕开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注重统筹协调。要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的资金整合模式,依据各地产业发展实际,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原则上对同产业、同性质、同用途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归并,对涉农资金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整合,集中财力、捆绑使用,避免“撒胡椒面”的现象。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全面推行专家评审、项目指南、标准文本等制度,对涉农资金的规模、用途、使用方向进行严格审核。逐步对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特别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要强化相对集中管理和统筹协调,尽力归并支出事项,避免多头审批、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
(二)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改革投资体制。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增加对县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的比重,减小专项资金的规模,以利于增强县级财力运用的自主性。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力责任,做到“两个区分”,即区分不同地区核定配套任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能力确定符合实际的配套及自筹资金规模,以使县级财力更多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区分保投入与保运转的责任,按照“项目投入主要靠上级拿、运转经费圭要靠地方出”的原则落实。
(三)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一是按要求落实好项目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政府采购制等制度。二是推行县级报账制,实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与资金管理分离,管工程的不得管钱,管钱的不得管工程项目。给农民的各项补贴,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农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给工程建设单位,减少资金运行环节,堵塞资金运转中的漏洞,防止“雁过拔毛”。三是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运转环节。由财政部门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真正做到“管理一个账户、支出一个口子、核算一个平台”。四是扩大财政“一卡通”发放范围。充分依托现有的乡镇财税信息化网络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继续扩大“一卡通”发放范围,凡属直接发放到农户的惠农补贴资金,都要进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尽可能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四)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一是优化财政监督平台。结合财政监督机制创新试点,提高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控系统,通过系统实时监控支农资金运行状况,为实施财政监控提供技术平台,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大胆尝试终极管理。对涉农资金的使用,在正常管理的同时,其具体的项目、途径、效果要向全社会公开和公示。在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尝试有针对性地向服务对象、受益对象公开和公示。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
作者:彭道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