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献述评
国内学者主要基于技术、市场、政府以及综合驱动等因素研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动力模式,认为农业科技创新是在多方动力共同作用下实现的。陈建伟[8]从农业科技创新特点与农业科技创新动力等角度出发,认为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动力模式主要有政府推动模式和市场驱动模式,在实践中表现为混合模式。皮珊[9]认为,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模式包括政府供给主导型和农户需求主导型两种。赵立秋[10]从微观行为主体的利益驱使和国家长期发展的需求角度出发,提出应构建宏观政府运行与微观行为主体利益诱导相结合的双向驱动模式。解宗方[11]将国家创新体系理论运用到农业科技创新中,提出双轨三方互动模型,强调政府科技推动力、市场牵引力与科技系统内驱力三者互动,产生强大的科技创新合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纪绍勤[12]指出,农业科技创新动力模式主要有政府计划驱动、企业市场驱动和综合驱动三种。邵建成[13]认为,中国农业技术创新模式同经济体制一样,大致经历了行政推动、市场动力和复合模式三个阶段,从长远看,中国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模式须发展为由政府推动力、技术推动力和市场拉动力协同作用的三元动力模式。袁宇[14]在三螺旋创新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由农业科技创新/教育/推广体系、农业科技应用/转化体系及农业科技支持体系构成的改进三螺旋互动模型。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模式,部分学者从其它角度进行了相关研究。宋桥生[15]从开发都市农业、切入优势产业、引领成果转化、建立产学研合作体系、嫁接外向型农业、跟踪土地流转、进驻农业科技园、对接农业项目、“产—加—销”一体化运作等角度论述了基于农业发展方式的科技创新模型。王殿安等[16]认为,农业科技创新模式包括政府主导、中介组织主导、科研机构主导、大型企业主导、农户主导等,多种模式共同发挥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孙征权等[17]提出了资源整合(政府)—构思(院校)—技术研发(科研院所)—试验示范(推广部门)—生产技术(企业)—产业技术(市场)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模型。杨少垒[18]提出了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协同互动模式。吴飞鸣[19]提出,将开放式创新理论运用于农业科技创新,从创新实践和外部环境的维度构建政策框架。以上研究多从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和形式方面展开,包括主导主体的确定和创新的具体措施等,提出了农业科技创新的一些具体途径,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模式选择。
2理论分析
本文基于农业科技创新的技术路径视角,对中国当前农业科技创新的两种基本模式进行深入探讨。
2.1布什线性模式
线性模式认为,创新的起因与来源是科学,科学研究中基础研究是应用研究之源,科研创新应该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革新→技术应用与推广→商业化”的线性模式进行。这种模式架构简单,易于控制和进行绩效评估,于1945年由美学者万尼尔·布什[21](VanneverBush)的《科学:永无止境的前沿》中正式提出,也被称为布什线性模式。
2.1.1政府主导下的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布什线性模式
中国的农业科技创新长期遵循布什线性模式,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表现得尤为突出。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主要是各类由国家主导建成的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和组织。为了集中有限的科研资源解决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重大问题,1957年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之后,政府又先后主导建立了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农业气象研究室、林业科学研究所、华南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黄海水产研究所、南海水产研究所和长江水产研究所等全国性研究机构,各省区也相继成立了综合性或专业性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的成立表明政府期望集中力量通过增加农业创新链上游的基础科研投入,按照线性传导轨迹,提高创新链下游产业的创新产出。这种模式下的农业科技创新路径为:政府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公益需求推动科学认知的发展,通过制度安排、资金支持或政策优惠,鼓励农业科研机构或创新主体承担科研创新任务,从事基础或应用研究以及技术开发。整个科研过程由政府主导,按照政府计划进行,科研成果由政府农业技术推广平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图1所示。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遵循布什线性模式,并在政府主导下从事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其原因除因为国家刚刚成立,科研力量极其有限,需集中财力、人力攻克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以快速提升中国的农业科研水平外,还在于农业科研创新与一般的技术创新不同,具有公益性和高风险性等特征。虽然农业科技产品并不是纯粹的公共产品,但许多农业技术研究都立足于科学认知下的基础研究,技术推广和应用具有很强的非排他性和外溢性,容易导致“搭便车”现象。政府主导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由于农业科技成果的公共产品特性带来的“市场失灵”,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同时,农业生产活动具有很强的生物性特征,农业科研活动受自然条件变化、动植物生长规律等复杂因素影响,技术创新失败概率高,研究周期长。这些特征决定了农业科研投资的高风险性、收益不确定性和滞后性。一般规模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等创新主体难以独立承担农业科研创新任务。此时,政府力量的介入十分必要。因此,如果在政府制订的农业科研计划符合经济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充分保证技术创新所需各种资源的合理投入及工作质量,这种政府推动模式能够合理配置资源,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速度,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今,政府主导型线性模式仍然是当前农业科研创新的重要模式,但是必须指出,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外部性特征明显,投资大、周期长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是立足于科学认知和基础研究的应用技术开发,一旦成功能够发挥巨大的辐射作用,引起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的根本变革,其技术成果能够形成产业链条,推动农业新兴产业的崛起。政府主导型布什线性模式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科技成果与市场的对接和生产力转化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登记的农业科技新成果达3000余项,但转化率仅40%,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30%,大多数成果停留在理论上[22]。
2.1.2市场化取向改革推动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布什线性模式变迁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开始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逐步引入竞争机制,着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改革农业科学技术体制,推动农村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此后推出了一系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改革措施,鼓励科研院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兴办科技企业和企业集团,开发、推广科技成果和技术产品。与政府主导的布什线性模式动力机制不同,这种模式的驱动力是社会需求与现有技术缺口带来的潜在利益。为追逐这种潜在利益,农业科技创新市场主体会主动将市场需求转化为生产需求,并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如图2所示。在这种模式下,经济利益是农业科技创新的最大动力,市场需求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驱动和主导力量。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根据社会需求带来的市场或生产需求投入资本和劳动力,升级旧技术或从事新技术开发,最终通过农业生产和商业运营实现技术成果的市场转化,形成现实生产力。市场驱动的布什线性模式下农业科技创新的具体路径与政府主导型有较大区别。市场驱动模式下的农业科研创新主要集中于应用型技术革新,鲜有涉及科学认知发展和基础研究,这种模式是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相适应的。与工业生产类似,农业生产的目标是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产出效率和产品质量。但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自然生物体,必须按照动植物生长规律改进其生产性能、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因此,农业生产受自然气候和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这种特征使得农业科研可能只在特定区域的农作物生长发育的特定季节才能实现创新和发挥作用。因此,对于具有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的农业科研创新活动,特别是那些投资规模较小、研发周期不长、应用性较强的农业技术革新活动,市场驱动模式下的布什线性模式能够激发市场主体的科技创新热情,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投向农业科技创新领域。不仅如此,市场驱动的布什线性模式更贴近市场需求,为技术推广和成果商业化创造有利条件。但需要特别指出,在市场驱动的布什线性模式下,创新主体对基础研究兴趣不高,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缺乏连续性。总的来看,在市场化取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过程中,中国农业科技创新有了新的驱动力量和创新主体,但并未完全摆脱布什线性模式的发展轨迹。主要表现在:①市场力量驱动下,创新主体进行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依然按照“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线性模式推进;②政府层面仍然高度关注于农业基础性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研究,而对于应用研究对基础研究的反哺作用关注不够。
2.1.3布什线性模式局限性
农业科技创新的布什线性模式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能够与农业生产的特点有机结合起来。但这种线性模式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动因的解释过于狭隘,技术成果的单向流动将认知目标和功利目标分离开,不利于科技资源共享和扩散。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科技创新具有社会公益和经济利益双重功效,而政府主导下的布什线性模式过于偏重于认知目标和知识进步,市场驱动下的布什线性模式又过于偏重于功利目标与市场效益,在当前科技资源稀缺的环境下,难以同时实现农业科技创新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双赢。
2.2中国农业科技创新模式演进与方向调整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及中国农业科技创新综合体系的逐步形成,农业科技创新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改变,不再是从研究到应用的线性链条,而发展成为一种非线性的平面交互模式。
2.2.1中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巴斯德平面交互模式
21世纪初,中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依照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基本经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也日益完善。200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抓紧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意见》明确指出,创新体系不仅包括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以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主体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还包括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推广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等。2007年,《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提出,要全面落实《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有关要求,构建由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试验站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组成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创新综合体系的建立将为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开辟新的模式,这种模式目前已经初具雏形,即巴斯德平面交互模式。20世纪末,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司托克斯(D·E·Stokes)提出了科学研究的“四象限模型”,如表1所示。其中,第二象限的巴斯德模式将认知目标和应用目标统一起来,有效弥补了布什线性模式的不足,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这种模式下,农业科技创新技术路线表现出双动力驱动的特征,既能通过技术推广满足公益需求,也能通过商业运营获得利润,满足市场需求。虽然当前中国的农业创新体系仍然是基于科学研究的“线性模式”构建起来的,但伴随着多元创新主体的建立、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深入和通信技术带来的新变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已很难单纯依靠政府或某个市场主体力量推动,沿着封闭的线性路径形成。大多数技术突破是多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且呈现出开放、扩散的特征。这也是很多学者都曾提及的混合型、综合型或者交互型的创新模式,根据司托克斯四象限模型,本文称之为巴斯德平面交互模式,如图3所示。在这种模式下,一方面,市场主体可根据市场需求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向政府申请列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计划,弥补自身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的不足,在更高的创新平台上谋求更广泛的合作,降低从事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风险,保障科研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政府可根据科学认知和公益需求资助科研院所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并鼓励其在市场中寻求合作主体,从事应用技术开发,实现农业科研成果商业化,满足市场需求,其技术创新的具体路径如图4所示。综上所述,巴斯德模式符合中国农业科技创新要求,是当前中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模式,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2.2.2基于巴斯德模式的中国农业科技创新方向调整
布什线性模式下的农业科技政策偏重于农业领域的基础研究,并将研发投入、论文和专利产出作为农业科研创新的重要衡量指标。与布什线性模式不同,巴斯德模式下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并重,既重视有应用价值的基础研究,也重视有理论背景的设计开发。因此,在巴斯德模式下,必须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一方面,要适应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新进展、新趋势,以及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着眼于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及高新技术和农业基础研究,推进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成果取得突破;另一方面,要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行业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增加技术源头供应,注重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
3问题与对策
基于巴斯德平面交互模式的要求,调整中国农业科技创新方向,需依托当前中国农业创新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3.1中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发展不足
(1)农业产业发展滞后,投入不足,农业科技创新内在动力不足。农业科研投入和人力资本积累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产业发展滞后,现代化水平低,农民素质普遍不高,致使我国农业科研基础条件差,投入严重不足且分布极不均衡。与此同时,“碎片化”的土地承包使单个农户缺乏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激励,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规模普遍偏小,经济实力不强,缺乏消化吸收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也没有形成高层次科技成果的自主创新链条,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参与度不高。(2)农业科技体制和管理体制不合理,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严重脱节。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力量主要集中于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这些机构一般隶属于不同级别的政府行政部门,与农业市场主体缺乏天然的联系。服务于这些部门的科技人员缺乏有效整合,科技成果的认定与评估又由归属部门根据科研论文数量、承担政府课题等指标决定,忽视了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在这种科技与管理体制下,难免会出现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严重脱节的现象。(3)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发展滞后,严重制约着农业技术的扩散应用。当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于20世纪80年代建立,覆盖面广,是涵盖中央、省、地、县、乡等多个层级的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但长期以来经费不足、管理失当,这个体系正面临着“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特别是县、乡一级的基层农技推广和服务体系,科技服务手段落后,信息化、网络化程度不高,严重制约着农业技术的扩散应用。
3.2相关政策建议
基于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农业现代化等目标,构建和完善巴斯德交互模式,必须依托中国现有农业科技创新基础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步伐,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科技创新能力;第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探索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的科技管理和制度创新之路,将科技力量配置由重复分散转向科学分工与联合协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运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与生产“两张皮”的问题;第三,建立农业科技创新的公益性推广和多元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扩散,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4结语
中国已经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变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由传统布什线性模式向巴斯德平面交叉模式转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这种转化不是自然而然的,需要不断完善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做好科技政策调整等各项工作。
作者:陈慧女 周 单位: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