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金融是指运用互联网手段来提供用户金融服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人们看到了其中巨大的潜力和发展前景,但因为自身发展还存在不成熟的地方,以至于带来了一些风险。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就显得十分重要,互联网金融监管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健康发展的安全保障。本文主要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以及监管原则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重要性;监管原则
近些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为正规的金融行业提供了补充,引起了全社会的充分关注。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来使支付、资金融通等功能在网络上实现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我国现阶段主要的互联网金融包括P2P、网络借贷、互联网支付、众筹融资等。虽然社会上存在一些舆论,夸张了互联网金融的作用和影响,但互联网金融确实比传统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改善了交易效率和优化了资源配置。由此也说明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潜力和生命力,对未来的金融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推动力。本文主要通过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来分析互联网金融监管原则的制定。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国际经济环境越来越严峻,各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逐渐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金融界专家都认为自由放任的监管模式仅适合市场理想的背景之下。当有效市场处于理想的背景之下,市场参与者是理性化的,市场通过个体自利行为实现了均衡化,进而使市场的信息正确且完整地表现了出来。在这个情况之下,金融监管机构应利用自由放任的方式来发挥出市场机制应有的作用,通过少监管或不监管来防止对金融创新的抑制。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通过对存在管理漏洞和问题的金融机构进行整理清算,来保证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潜在规律。第二,当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时,市场价格正确,进而根据已有的市场纪律来控制有害的风险行为。第三,监管机构不应该对金融创新进行监管,这种行为是没有必要的,市场的竞争会逐渐淘汰没有价值的商品,而运作良好的金融机构不会发展具有很高风险性的产品,并且理智的消费者不会选择需要承担过多风险的金融产品。然而我国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还未实现这种理想的情景,所以还不适合采取自由放任的方式。首先,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之中仍存在着集体和个体之间无法避免的非理性行为。例如P2P中的网络借贷业务,消费者所购买的是个人的信用贷款,虽然P2P平台承担了一些相应的信用风险,但大部分所购买的信用贷款仍是高风险的投资,消费者大部分都不会意识到如若投资失败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其次,个人的理性不能代表集体的理性。例如对我们来说较为熟悉的余额宝,市场货币基金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结合到了一起,如若市场出现激烈的波动时,投资者可以及时地收回资金,但当资金发生大规模的收回,就会造成市场冲击和挤兑现象,这也就是集体不理性的现象。再次,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导致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之中出现非理性消费和诈骗的现象。我国的P2P平台已经呈现出混乱的现象,有一部分出现了很多平台负责人携款潜逃的现象,还有一部分为了高效提高平台效益而向投资者宣传高风险产品,或是向投资者隐瞒产品的重要信息,哄骗其进行资金投资。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监管原则
1.对大规模的数据应充分注重监测和分析。金融监管机构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防控市场风险,保证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我们的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发展逐渐步入大数据时代。以往经验证实,对大规模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测有助于监督和预防各类金融风险的发生,并能根据数据制定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法和发展计划,由此可见数据监管的重要性。例如阿里巴巴公司根据支付宝和淘宝的交易数据来分析用户的购物规律,深入分析用户的资金流动情况,并预测时间段的资金流动来保证余额宝的正常运行。同时,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也促进了金融监管范围的扩大和整体掌控的实现,丰富了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监管和防控手段。对金融监管机构来说,数据的准确性和即时性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监管部门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反应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测,进而使监管机构能够及时发现和防止风险的发生。2.互联网金融监管应对适度的风险持容忍的态度。原有的金融创新是按照客户的投资需求变化而变化的,这样的金融产品才可以充分满足市场,进而促进市场的整体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背景之下产生的,是为了适应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市场供给的波动。通过新兴的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金融来让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进而让二者之间的互动及服务更加流畅方便。金融监管机构对这种新兴的金融机构应保留一定的出错空间,对其不能一味地严打,这种监管模式会对互联网金融创新造成一定的阻碍,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除此之外,监管机构既要保留容错空间,也要掌握好这个风险的范围。金融创新要在不引发金融风险的前提之下进行研究和摸索,防止致命性错误的发生。所以,金融监管机构要对金融创新适度忍耐,也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做好防控和监管。3.对金融犯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现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监管机构的具体措施得不到落实和贯彻,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金融犯罪违法行为。在我们重视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和创新的同时,也要注意到市场中已存的缺陷,对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都要进行及时的打击和控制,进而保证公平竞争和市场纪律。互联网金融在市场中的发展有好有坏,有一小部分金融企业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头衔,实则是在进行传统的金融业务,对相关数据没有进行采集和设立数据库,甚至有的对法律的底线发起了挑战。为了消除这些现象,我们应该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时刻保持注意,将各类的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划分清界限,制定相关的法律监管互联网金融,对金融犯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与此同时,通过打击犯罪行为来总结经验和教训,进而修订和改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4.进一步增强对消费者的保护。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互联网金融的关注点。首先,应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这样有助于帮助大众理解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产品,充分了解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性和建立防范意识,并且让大众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自信心。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不是和顾客面对面进行沟通和接触,消费者只要在网络上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后购买投资即可,这样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浪费,如果网上销售的产品真实地披露了自己的特征及风险,就有助于监管机构进行市场监督和管理,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其次,应增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除了加强消费者教育之外,也要充分保证消费者购买和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时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对客户信息的保密工作,增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和安全。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监管保证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平稳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应将传统的监管模式和监管基础理论有机结合在一起,进而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王莉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探讨[J].电子商务.2012(19):72-73.
[2]蒋彬.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核心原则[J].经贸实践.2016(23):22-24.
[3]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14(8):3-9.
作者:岳运龙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