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整个行业呈现平稳上升态势。未来几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建筑市场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
一、建筑行业改革和发展
从消费结构上看,建筑业是最急需发展的产业;从城市化进程来看,社会对住宅的需求量很大,建筑业的市场空间相当大;建筑业是最富有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行业,在当前我国面临突出的“就业问题”、“三农问题”新形势下,建筑业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社会稳定起着无法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应看到,中国建筑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
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中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1、建筑市场中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依然存在,规避招标、恶意压价、拖欠工程款问题仍然存在;2、建筑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企业产权单一、财务风险突出等问题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3、企业依靠专有技术和企业标准领先市场的意识还不够强,许多建筑业企业更看重规模、产值,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技术竞争优势不强等等。
二、建筑行业现有法制和市场秩序分析
现实的招投标过程中,双方均存在大量不规范行为,但客观地说,在一个不均衡、买方强势明显的市场环境下,业主方面对更少的约束,会充分利用投标方的市场弱势地位。施工企业在残酷的竞争与生存压力下,往往委曲求全、曲意迎奉招标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主动提出垫资”或签订“阴阳合同”,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再接受价格方面若干百分点的挤压。
目前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依然缓慢,建设系统信用体系不健全的现象还没有根本性的好转。信用缺失现象在市场双方都存在,但同样客观地说,在一个买方强势的市场环境下,更多地发生在业主方,不良业主往往利用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通过各种方式、手段侵害乙方的权益。一旦施工企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则要冒被业主方视作“刁民”,在特定区域、特定行业领域从此失去市场参与机会的风险。这是建设市场尽管纠纷颇多,而较少诉求法律追索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困局。数年前我们就提出了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证的诚信体系”,从目前情况看成效甚微。要害在于我们的法律环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得“以道德为支撑”、“以财产权利为基础”显得苍白无力,而深层原因又往往是由于司法、执法过程中“投鼠忌器”。
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建设逐步完善
从1989年到2004年的15年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部分配套规章文件相继颁布施行,初步构建了建设法规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有法可依的局面正在形成。
从2001年以来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行政许可法》以及《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内容(略)分析看,近几年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变化有:(1)从重企业资质管理、轻个人资质管理转向两个并重的管理;(2)更加科学地设置企业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体系,如建筑企业和执业人员资格的行政审批项目基本上都具有法律依据;(3)资质的审批从以政府审批为主转向由有关部门、地方、协会等方面的专家和相应的企业代表进行审批,政府核准,即更加注重专家审批。资质管理的这些变化提高了资质评审的合理性,更加规范了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提高了我国建筑业的市场准入壁垒,但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执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建设部规定2004年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规定:2005年1月13日以后,建设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而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将无法承揽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建设部还通过企业资质审批、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办法,对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清出建筑市场。
随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对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中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日趋增强。可以预见,中国建筑市场主体之间将出现新一轮结构调整,建筑市场将呈现出新的竞争格局。建筑业正由劳动力密集型竞争逐步向资金密集型、高技术型竞争过渡,建筑市场的竞争主体将逐步集中在专业突出、资本雄厚、管理先进、技术装备程度高的大型建筑企业之间展开。而这些更需要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得我国的建筑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