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证据的相关概念和特点
1.1电子证据的相关概念
简单来说,电子证据就是通过电子形式而保留下来的能够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资料。在目前而言,使用比较多的电子证据主要包括电子监控、电子聊天及邮件资料等,其中电子监控对于案件的侦破最为有效,它能够以图像的形式记录案件发生的过程,比较清晰,视频资料具有很强的分析价值。此外,围观者手机所拍的视频也能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一定的信息。
1.2电子证据的特点
电子证据和传统证据相比,它具有自身独有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电子证据科技含量较高。电子证据虽然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但它的形成和传输需要运用到计算机技术、数据存储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使得它的形成本来就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电子证据的提取和运用也需要掌握丰富的网络技术,并要对视频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甄别,观察是否有篡改和删除等痕迹。第二,直观性和简单性。电子证据能够通过文字、图像、声音等因素的结合来展示其具体情况,便于人们直观感受。而且它的提取和保存都比较容易,减少了工作负担。第三,电子数据极易遭受破坏。火灾具有突发性和毁灭性的,能够使距离较近的监控资料快速毁灭。
2电子证据证明力不强的原因
2.1电子证据具有不稳定性
电子证据以文字、影像等综合形式呈现出来时就已经是二次资料了,导致它的效力不足。在对电子证据进行提取的过程中难免会运用到复制、修改的手段,再加上设备的性能和技术人员的水平不同,对电子证据的最终呈现结果也有所不同。因此,电子证据不具备稳定性,使得其效力大打折扣。
2.2电子证据不具备直接性
一方面,电子证据在未提取前容易遭到自然和人为的双重破坏,使得其真实性遭受怀疑。另一方面,技术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技术不同,对电子证据的理解不同,最后所收集到的资料加工程度不一样。这使得我们无法直接使用原始的电子证据,也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它的效力。
3电子证据在火灾调查中的意义
电子证据在火灾调查中的运用主要是快速了解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以便追究责任,处理后续事务。因此,电子证据的意义重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认起火的时间点。在监控视频和聊天记录中有时间显示,能够大致推断出火灾发生的时间,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直接性的证据。二是确认起火的地点。这包括最初起火点和起火的范围,能够使相关人员在分析火灾原因时缩小排查范围。三是确认火灾的类型。火灾一般分为阴燃起火、明燃起火、爆炸起火三种类型,根据电子证据中的时间显示,能够大致了解火灾的起火时间和持续时间,从而推断出火灾类型。四是确定火灾性质。通过分析电子证据记录的证据,能够判断出属于放火、失火还是意外起火。
4增强电子证据证明力的策略
4.1提高电子证据提取的透明度
电子证据的提取要保持一定的透明度,才能最大限度保持证据的真实性。首先,火灾电子证据的提取要依法进行,对提取的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督,最好将整个过程用视频记录下来。其次,电子证据的提取要通过电子技术专家开展,在提取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原有资料的损坏。另外,在电子证据提取后,要对证据提取的时间、地点、方法等一一记录,以便作为证据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4.2提高对电子证据的审查
对电子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是保证其有效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对其审查体现在两个阶段。一方面,技术人员在提取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电子数据进行甄别,观察是否有损坏和篡改的现象。另一方面,是要对技术人员提取后的电子证据进行审查,这个审查是贯穿在整个提取过程中的。要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排除故意破坏的情况,在提取后要审查最终结果的有效性。
4.3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众所周知,电子证据的提取需要依靠先进的网络技术,因此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增强其职业素养。一方面,要增强其网络技术,能够对电子证据进行辨别和修复,最大限度还原真实的信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责任感培养,使其严肃对待取证工作,不要做破坏数据的事情。
4.4提高对电子取证工作的关注度
首先,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取证机制,让各项工作都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提升合法性。其次,要将电子证据和传统证据结合起来,共同为火灾的分析做出努力。另外,要将电子取证的工作向民众展示,实现其大众化和普遍化。
5结语
电子证据在火灾调查中意义重大,若能将电子证据的作用充分发挥,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工作量。目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采用合理的策略来提高电子证据的证明力,使其运用进一步扩大化。因此,我们必须从电子证据的局限下手,通过技术手段、管理手段等不断促进其效力的提升。
作者:陆炜 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吴忠市支队防火监督处火调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