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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法律效力探索

人类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信息电子化。电子档案是信息技术的重要产物。电子档案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纸质档案。但电子档案还不能取代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具有一定的危机和隐患,比如它的法律效力等。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成为档案工作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电子档案的特征

电子档案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为法律事实提供证据。电子档案具有一些基本特征,这是它成为法律证据的基础。电子档案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一是具有相关性。以往记录人类社会活动的形式主要是口语和文字,电子档案是一种新的记录形式。同时社会的各项工作可以通过电子档案形式直接记载下来,这样社会活动就与电子档案建立的联系,它们息息相关。二是具有合法性。电子档案作为法律证据具有合法性。我国相关法律对证据形式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七种形式,其中试听资料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形式,电子档案可以归为这一类。三是具有客观真实性。档案资料要想成为法律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客观真实性必不可少的条件。资料内容要与发生的客观事实保持一致。档案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反映,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记载。电子档案具有客观真实性。

提高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

提高档案部门依法履职的能力。档案部门要依法行政,用实际行动维护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档案部门一方面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不断优化档案行政执法事项,一些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加大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予以通报,增强档案法治的严肃性,有力促进了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另外,积极适应市民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都很强的现实,妥善处理好相关工作。应对法律诉讼,不回避问题,认真准备,依法应诉,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与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能提供条件,提高其执法监督指导能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党的机关的档案工作,又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工作。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的档案事务,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案件。

加强档案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拓宽档案立法的渠道。目前我国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利用电子档案还面临着一些困难。提高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更好的为依法治国服务,就需要建立和健全我国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档案法律体系有一个宗旨,规范社会各机构对各种档案的保管、整理和维护,以此来服务国家和人民。档案立法工作应该从源头抓起,立法工作应该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发挥集体的智慧,拓展立法的来源渠道和起草渠道。在征集意见的过程中,要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保持档案立法工作的过程合理和方向正确。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档案法,为电子档案的使用找到法律依据,促进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扩大档案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在建设法律体系的过程中,立法不能脱离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度。立法是为依法治国服务,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档案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扬可持续发展的精神,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建立各种制度和模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提高他们的参与度。重要的是不能把制度当成一纸空文,而是要把这些制度真真切切的落实到位,尤其是立法听证、征求意见等制度。因为立法全过程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所以这样的法律更能顺应民心,更能体现民意,使立法的质量大大提高了。提高档案服务能力,服务法治中国。电子档案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水平,提高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能够更好的为依法治国服务。档案部门要围绕依法治国的中心展开工作,提高档案服务能力。档案部门一定要更好地发挥以档资政、以档惠民的重要功能,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上有新突破,在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有新提高,在服务全面从严治党上有新成效。具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高档案服务能力。创新服务形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统筹安排档案服务、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严格按照档案法积极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并开放应开放的档案,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改进查阅方式。拓展服务渠道,主动开发档案资源,积极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促进资源共享。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为目标,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传输网络和平台,积极推进城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支持档案馆把可公开的各类档案、信息上传网络,开展远程利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搭建全国开放档案平台,并与政府公开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使档案公共服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我国的《档案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人民群众中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让他们树立档案法律意识,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应该广泛收集了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同时我们已处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海量的信息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人们总是有选择性的收集、获取、传播信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要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需要借助各种媒体的力量,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宣传范围大大扩大,宣传效果明显提高。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公民的档案法律意识,在社会上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利于档案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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