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学校教职工成立学生生活管理委员会
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明确的是我国是积极鼓励社区居民进行自治的,在高校管理中,我们也可以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积极地鼓励学生自治,并加以适当的引导。所以,在高校学生的管理模式改革中,我们可以大胆借鉴社区的管理模式,建立高校学生生活管理委员会,尤其要强调的是这一组织可由学工部门和后勤部门的相关人员并吸收一些学生会干部来组成,由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学校学生管理的相关章程和各种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管理条例,并且履行主要的监督职责。
(二)组建由学生代表构成的学生自治委员会
根据30多年来的社区治理经验来看,业主委员会的积极参与是实现我国社区治理有效完成的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的治理工作,为本社区的治理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可以针对本社区的具体情况,提出与该社区居民关系最为密切的问题,也可以根据不同社区居民的具体情况,将不同社区居民的合理诉求予以满足。所以,在高校的学生管理过程中,可以选出优秀学生代表,组成学生自治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来听取同学们的有关生活和学习上的问题,反馈给学生生活管理委员会,生活委员会将学生的合理诉求建立相应的档案并下达给执行部门并监督落实。但是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有生活管理委员会负责遴选,在真实反馈大多数同学的合理诉求的情况下,剔除某些同学的不合理要求,并且生活管理委员会有责任监督学生自治委员会的运营情况和调研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积极引入第三方组织机构参与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
根据笔者调研情况来看,目前的高校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工作主要由学校的后勤部门完成,这就无可避免的出现了或多或少的“寻租”行为,所以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可以大胆的学习社区治理的相关经验,在学生管理的过程中,引入物业公司或相关的专业公司来实现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笔者建议,日常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施者,应由专业公司来完成。由学校招投标管理部门组织和实施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前来竞标,择最优而录用。由专业公司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楼和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学生的宿舍分配与管理工作,和学校食堂的管理和运营工作。由学校按照相关标准负责物业公司的酬劳问题,后勤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各专业公司的职责范围和完成标准,并在专业公司的服务过程中,履行监督其服务行为的职责。每学年结束的时候由各相关业公司进行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并由后勤监督部门及选取一定数量的学生对专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打分,若是该专业公司能够取得较为理想的评价,可由该公司继续完成第二学年的原承担的相同服务管理工作,若该专业公司的评分不理想,则服务合同终止。由学校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更具有竞争优势的公司进行来年的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这样一来既可以避免由单纯的一个部门进行学生的管理工作所带来的弊端,也可以不断激励真正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同学们普遍反应的宿舍管理人员态度差,对食堂饭菜质量不满意,而且价格偏高等诸多问题,从而达到有效为在校学生服务的目的。大学阶段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是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所以,努力提高大学生的成长环境对大学生们的成长成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历时20余年的商品房建设时期在社区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所以积极的将成功社区的管理模式引入到到高校学生的服务管理工作中来,将对我国高校学生的管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实现高校学生的管理作用时,除了要发挥学校有关部门和老师们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更要积极的充分发挥学生们的主观能动性,积极鼓励高校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培养高校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得高校不仅是大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神圣殿堂,也为高校学生的成长成才成为重要的重要孵化基地。
作者:柴斯羽 田园 单位:河北联合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