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利用的水资源量有限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核心只能是提高用水效率,只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影响玉溪市用水效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
a)输水损失过大。由于所处的区域条件所限,输水设施设备落后,造成取水量与用水量差距较大。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全市经济社会总供水量72810万m3,净用水总量54612万m3,输水损失合计18198万m3,占供水总量的25%,净用水总量的33%(表4)。由以上可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及农业用水输水损失率较大,分别为22%和29%,两项合计损失水量15281万m3。在城镇居民生活用水输水损失量中,红塔区的损失量最大,达到城镇居民生活供水量的30%;最少的是通海县和元江县。农业用水是全市用水比例最大的,占总供水量的近70%,故输水损失量也相应较大;在农业用水输水损失中,华宁县的损失率高达38%,其次是新平县34%,最少的红塔区输水损失率也达19%。
b)用水指标不均衡。玉溪市2011年各行业用水指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12L/(日•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65L/(日•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9m3/万元,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用水量295L/(日•人),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6885m3/hm2,非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4365m3/hm2。虽然全市各项用水指标不高,但各地差异仍较明显(表5)。玉溪市2011年主要用水指标显示,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最高的是红塔区117.3L,最少的是澄江县60.1L,相差57.2L;农村居民人均日用水量最高的是峨山县86.6L,最少的是江川县43.9L,相差42.7L;农业灌溉耕地均用水量最高是江川县6900m3/hm2,最少的红塔区3157.5m3/hm2;高用水工业最高峨山县19.9m3/万元,最少红塔区2.5m3/万元,相差17.4m3/万元;一般用水工业最高新平县16.8m3/万元,最少江川县1.6m3/万元,相差15.3m3/万元;住宿和餐饮业人均日用水量最高易门县1074.4L,最少通海县472.2L,相差602.2L;其他第三产业人均日用水量最高红塔区371.9L,最少江川县166.7L,相差205.2L。最少值与最大值的比例在12%~62%之间,差值在38%~89%之间,可见全市范围内的用水指标极不均衡,其原因除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地域差异的外,渠道水利用系数、节水器具普及率低也是主要诱因。所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至2020年实现农业用水比率减少到54%,渠道水利用系数达到0.6,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3%的目标,是玉溪市实现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
2水污染亟需遏制
水质是水资源评价的主导因素之一,是水资源可利用的价值体现,只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促进水污染防治,才可保证河湖的基本功能,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再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玉溪市日益繁荣,但各种污染也随之而至,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水质污染的主要来源是生产、生活废污水量的排放,由于监管不足或污水处理设施缺失,大部分废污水量直接排入河道或湖泊,造成水资源环境不断恶化。2011年全市水质评价河段总长369.9km,全年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河长58.0km,占评价总河长的15.7%;Ⅲ类标准的河长210.2km,占评价总河长的56.8%;Ⅳ类标准的河长26.0km,占评价总河长的7.0%;Ⅴ类标准的河长47.3km,占评价总河长的12.8%,劣Ⅴ类标准的河长有28.4km,占评价总河长的7.7%。全市废污水年排放总量2.575亿m3。其中,生活污水占22.6%,生产废水占77.4%。在生产废水中,第二产业废水占93.3%,第三产业废水占6.7%。据水利普查成果,全市废污水排放大于等于300t/d或10万t/a(即规模以上)的37个排污口中,已登记或批准的排污口仅有19个,2011年废污水量1537.3006万t;未登记或批准的入河湖排污口18个,2011年废污水量2949.1696万t;而全市再生水利用量仅110万m3,仅是废污水量的2.5%。因此,只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至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废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30%,是改善玉溪市水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要举措。
3水资源管理有待加强
水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水资源管理工作重要而复杂,具有全局性,只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考核、规划、审批、许可等一些硬性手段和刚性约束来予以保证水资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水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但水又是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连续3年的干旱,玉溪市大部分水利工程蓄水不足,为保证生活、工业用水,只能减少农业灌溉用水,甚至在水量紧缺时城区实行分片停水的方式来控制供水,缺水已成为城市的切肤之痛。而对于水资源保护,玉溪市也早已实行了取水排污许可制度,但管理实践中缺乏明确的要求,未能形成管理上的硬约束。a)监管力度不足。从玉溪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情况来看,部分持有取水许可的取水口、机电井和持有废污许可的排污口,其取水、排污情况基本是由取水排污单位自行管理,无相关单位进行检查、监测、取水、排污情况不够明朗。b)现有人员和技术力量难以满足水利建设需要,给后期维护管理带来隐患。当前水利建设投入大、项目多,水利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但由于基层水利部门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现有基层水利队伍跟不上水利建设发展的步伐和需求,对建设项目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c)各相关部门之间合作不够,导致取水、用水、排污管理协调不足。玉溪市取水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用水由城建、农业部门负责,排污管理则由环保部门负责,由于部门间的相互合作协调不够,导致取水、用水、排污管理相对独立,特别是排污难于控制。水资源保护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只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顶层设计,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才可保护好水资源。
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议
a)明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组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机制。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及全局性,决定了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首先应明确玉溪市人民政府是玉溪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市委市政府分解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建立督查制度,形成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考核,尽快出台《玉溪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将“三条红线”约束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b)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全市水利工作的核心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准确把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与系统性,确立玉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4个方面的制度。明确工作主攻方向,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细化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切实提高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形成严密、精细、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使得每一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c)加强水资源管理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入河湖排污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以玉溪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为基础信息,加强对已有取水口的监督管理,对已获得取水许可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调查,新增取水许可必须限制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以内;加强对已有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排污量及水质进行监测,以便及时控制对河湖的污染;对已停用或废弃的排污口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埋处理,加强新增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管理,建设项目退水水质超出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入河湖排污口;完善用水定额标准,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完善灌溉渠道防渗措施,将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8以上,使水利工程和农业技术相配合,进行节水的轮作制度,调整作物布局,优化种植结构;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技术,改革生产用水工艺,实现水循环利用;推广城市生活用水节水技术,改造供水管网,开发推广节水器具,宣传并鼓励节水,创建节水型城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地下水取水量,严防地下水污染,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协调并进;加强各县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建设污水收集通道;开发、引进和吸收先进的治污技术,加强污水处理措施;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倡导再生水利用。加强星云湖、杞麓湖的治理工作,改善星云湖、杞麓湖的生态环境。
d)加强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为基础信息,建设玉溪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重要控制断面、重要水功能区和地下水超采区为重点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尽快实现水资源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
e)加强资金保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强大的资金做后盾,应建立保障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的制度,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管理,确保水资源费用于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5结语
玉溪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而迫切的,只有守住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让水资源要素在经济布局、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中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保证玉溪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才可实现经济社会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协调发展。
作者:李艳红 田小秀 单位: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 玉溪市澂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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