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方式差异大,学生权益保护存在隐患
虽然目前明显整体运力供大于求,有的公司出于人才储备的需要大量招聘实习生,却迟迟不能安排学生上船实习,使学生毕业实习根本无法保证。更有甚者,有的公司扣留学生证件,逼迫学生缴纳实习费,严重损害学生切身利益。即使能够按期安排学生上船实习的企业,也存在顶职做值班水手、驾助、实习生等不同方式,甚至长期顶职从事此类工作,背离了培养高级船员的教育目标,打击了学生的工作信念,严重影响到学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前途。虽然这类问题仅仅是劳动纠纷层面的问题,但是学校如何在这方面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却是保证航海毕业实习的前提,处理不好也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航海毕业实习中出现的问题不仅限于上述几种,也并非是目前形势下的新问题,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对航运业影响的不断深入,侵害实习生权益的现象正呈现多发态势,并且已经影响到航海毕业实习的质量。
二、航海毕业实习权益保障问题分析
由于船员有其特殊的职业特性,航海毕业实习是一个必要的教学过程。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尤其受到现实情况的制约,航海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存在诸多问题。
1.法律制度缺失
顶岗实习是一个教学环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学生虽然已经在船工作,其学生身份并没有改变。但是顶岗实习的地点是在船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已经符合法律意义上的“船员”条件,航运企业应该根据该条例第四章规定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但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企业及学生个人之间责任划分并没有适用的法律规定。也正是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就会导致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为顶岗实习管理带来很多不便。
2.操作程序不规范
调查发现,许多学生在航海毕业实习中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按照学校规定,学生应该与航运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有的企业为了逃避责任,不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为学生的权益保护留下隐患;有的学生为了尽快上船实习,一味迁就企业的违规操作,不签订协议,或者编造假实习记录;也有的学生不去实习,随便找个单位盖章应付。这些不规范的操作是发生权益纠纷的源头。
3.实习过程监管不到位
目前学校对实习学生的监管仅限于电话联系、网络联系,不能做到现场跟踪落实,对个别学生不如实汇报实习情况的现象,学校监管形同虚设。航运企业对航海毕业实习不重视、不配合,学校也很难准确落实学生实习情况。总之,受到现实条件制约,学校在实习监管过程中措施不力,也是导致学生权益保障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实习学生权益保障问题的根源是由于学生具有双重身份的特殊性导致学校、企业和学生个人之间的责任不明确造成的。因此,加强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实习过程中规章制度、规范学生实习操作流程是防范学生实习权益保障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
三、改进航海专业学生实习中权益保障的措施
结合航海教育的实际情况,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更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3号),进一步强调学生权益保障问题。依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借助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平台,学院航海类专业自2008年开始着手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建设,推进航海毕业实习改革,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工作进行有益探索。
1.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
在学院“校港一体,深度融合”的办学体制下,在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基础上,组建系校企合作委员会,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利用校企对接平台,健全各项实习制度,细化实习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权益。学生实习前需要家长提交《顶岗实习申请表》确认学生的实习动态,明确学校与家长各自管理责任;学生实习开始前必须与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明确企业、学校和学生的管理责任;学生实习过程中要求指导教师定期了解学生实习动态,每月汇总《顶岗实习学生动态管理表》;学生实习中还要求指导教师到企业走访,核实学生实习动态,填写《实习企业走访记录表》。针对《劳动法》未对在校大学生实习工作中的“劳动者”身份作出明确的规定,学院先后完善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工伤处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对实习企业进行筛查,选择信誉好的企业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明确学生实习的相关事宜,并细化到执行层面。同时学院成立了专门的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定校企双方有关学生权益保护方面的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顶岗实习教育活动,规定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岗位、最低报酬标准、工伤赔偿、社会保险等各项权利。
2.校企共同管理,规范实习工作流程
为了提升学生能力培养水平,推进带薪半年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负责做好学生保险工作,企业做好船舶安全及在船保险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内容根据不同企业的要求进行,可以是上船实习,也可以是岗前培训或者模拟器实操训练,但是顶岗实习期间由企业考核学生的表现,实习成绩由企业和指导教师共同评定。同时,在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逐步规范顶岗实习管理流程,并以系为单位设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档案,跟踪管理学生实习情况,并定期评估学生的实习状况。学生在进入企业之前,要求企业必须与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自身义务,并为每名学生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确定保险实施方案,制定工伤处理流程,通过购买保险将实习风险转移到社会,并严格执行保险制度。
3.开展劳动保护培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针对顶岗实习,学院根据自己的情况分部门、分级别、分形式地形成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护体系,在双选会前,邀请航运企业专家为学生进行船舶劳动保护培训,传授有关法律知识,利用宣传窗口,印发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手册,增强其自我防范与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此外,学校还借航运企业相关网站,搭建船员与学生交流的平台,使学生提前了解船员生活。这些培训以及与企业的互动交流,丰富了学生的劳动保护知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生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和技巧。校企合作机制下的学生实习权益保障体系的构建,使航海类学生毕业实习过程中制度明确、组织严密、指导及时,妥善化解了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了实习学生的权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航海类学生既是学生又是企业员工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实习期间学生权益保障问题的复杂性。而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来临,学生权益保障不仅会影响航海毕业实习的质量,更会影响到人身安全,进而会关乎社会稳定。因此,加强校企合作,构建学生实习权益保障体系是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航海毕业实习质量的有力保证。学生实习权益保障体系的构建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密切关注航运形势变化,不断进行研究和完善,以期形成良性循环,促进航海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董远志 蔡兴壮 方红亮 单位: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