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模式落后,核算主体模糊。(1)管理者思想观念落后,管理能力差。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着管理者文化水平低下,管理能力和素质较差,接受新观念、新理论、新思想的意识落后。基于自身素质的原因,未能将会计核算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失去了会计应有的作用和地位。(2)经营权和所有权高度统一。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是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个人财产与企业产权的界限不清,致使会计核算主体模糊。在中小企业中,经营者也是投资者,在个人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方面互相占用,这种管理模式必然增加了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1)会计人员与会计机构不符合会计规范。中小企业在会计机构的设置方面未能严格按照会计规范的要求设置,没有设置会计机构的中小企业仍然存在,即使设置了会计机构的中小企业普遍也存在着分工不明确、职务模糊等问题。在会计人员的选任方面,以聘任兼职会计为主,企业内部人员的亲戚朋友任出纳的现象广泛存在。即使部分中小企业充分认识到会计核算的重要性,但由于中小企业工作环境、劳动报酬以及发展前景等诸多问题,出现一些优秀会计人员离职的现象。同时,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长期存在,且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工作考核未能全面落实。(2)会计核算违规操作现象存在,建账不规范。未能依法建账致使会计在核算中常常发生违规操作。考虑到逃避税收、银行贷款等众多原因,大部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帐外建账、以票代账以及账目混乱等现象,提供的会计信息未能全面反应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态势。在日常具体会计工作中,通过违反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原则,将企业现金收入不入账,违反坐支的相关规定来达到避税的目的。或者是编制两套以上报表。其中一套是专门为税务机关编制的,通过推迟收入确认的方式,反应企业虚假的亏损信息,从而达到少纳税或者不纳税的目的。而另外一套是是专门为担保机构和银行编制的,通过权责发生制提前确认收入的形式,反应企业虚假的盈利信息,从而达到骗取担保机构的信任和银行贷款的目的。
(三)制度不完善。定额管理制度、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计量验收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清查制度等制度是中小企业所必须的基本制度,但在中小企业实际经营中,未能全面有效的建立相关制度,或是建立了一大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常常打折,未能全面认真执行。这种制度的缺失不仅造成了企业资产的流失、经营管理状态的混乱,而且也给外部监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四)财务控制薄弱。(1)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其主要原因是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在赊销方面未能建立严格的制度,造成中小企业坏账准备增多。(2)资金的短缺或闲置。一些中小企业缺乏资金科学的安排计划,过度地购置大量企业资产,一旦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则未能有效地支付经营中急需的资金;而另一些中小企业误认为库存现金越多越好,现金的大量闲置势必会造成资金的闲置,未能有效地参与企业经营活动。(3)存货控制薄弱。在中小企业实际经营中,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比例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失灵。(4)原始凭证不规范。在通常的情况下,企业在购买商品物资时,在不索要发票的情况下则商品的价格会在原价的基础上享受一定的折扣或抹零,这就为无形中增加了原始凭证的获取的成本。而在现实中,中小企业以价格为重心,无法取得记账所需的合法凭证,致使相互之间调剂票据现象的发生。(5)资产流失浪费严重。部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存在重钱不重物的思想,致使在固定资产、原材料以及半成品缺乏有效的管理,资产大量浪费,同时未能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二、规范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和健全相关会计法律法规。针对民营中小企业法规的现状,完善和健全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制度,同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在法规体系建设上,务必注重相关法规的衔接,做到科学性、实用性、严谨性以及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避免在具体执行中出现混乱;在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务必做到会计各项工作及监管部门有法可依,全面规范会计核算工作。除此而外,强化企业负责人第一负责人意识,增强法纪观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外,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于一些涉及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二)加大外部监管力度。(1)加强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促进中小企业的会计规范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所谓社会监督是指以会计中介机构为主体,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验资、审计等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务必从代理记账、服务费用、年末签证、稽核其出具的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相应规范,扩大服务领域范围,全面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指导与支持工作,让社会监督成为中小企业外部监督的主导力量。(2)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加大社会服务、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一系列鼓励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面改善了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的困难、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因此,政府务必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加大监督措施,科学指导中小企业发展方式。
(三)加强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按照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务必从岗位设置、工作人员职权等方面,全面确保执行者与授权者、执行者与审核人员、保管者与审核人员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对会计凭证的监督与控制,全面规范会计凭证填写,对一些不合法、缺乏真实性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此外,全面确保账证、账账和账实相符,务必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盘存,如果在盘存中,发现账实不符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处理。最后,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重视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注重会计人员知识的更新。同时,对会计及有关人员的轮流换岗,全面提高业务技能。
(四)不断完善委托代理记账制度。对于一些无条件配备会计人员、设立会计机构的中小企业,务必委托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例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同时加强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定期进行审计,全面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而且,充分发挥代理记账经营献计献策的作用,全面支持企业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在金融风暴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想要不断生存和发展,务必在会计核算工作方面加强研究力度,有核心期刊效防范财务风险,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作者:田丹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