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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学习方法概述

一、经济法课程的概况

我国最早使用“经济法”,是来源于德国学者的影响,出现于1933年上海大东书局所出版的《法律大辞典》,当时,只是作为一个法律条目,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经济法”一词的真正大量运用,是1979年我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二次会议的文件以后,“经济法”的影响开始扩散。而在第二年,也就是1980年,我国首先在一些高等院校的法律专业中正式开设经济法课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经济法课程一直受到高等院校的重视。很快,经济法不再局限于法律专业,一些财经专业、管理专业也将经济法课程设置为重要的专业课。对于法律专业的同学来说,经济法作为法律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且在司法考试中,经济法一般出现在一卷,所占分值为40分左右,对于360分的总分及格分来说每一分都很珍贵,这是不容忽视的。对于财会专业的同学来说,无论是初级会计职称还是中级会计职称,甚至高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都是必考科目之一,不容回避。我国的会计行业采取严格的岗位准入制度,即上岗就业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职位晋升也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从事会计行业首先要取得“上岗证”,即通过财政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该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取得岗位认证。对其他专业的同学来说,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也有助于学生知悉国家的具体经济法律法规,了解国家的一系列大政方针,理解政策变动背后的深刻含义。经济法一直以来被学界戏称为“大杂烩”。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时备受质疑,就是源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由于经济法总是与其他学科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比如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经营主体、消费主体和社会中间层,其中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涉及行政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公司涉及商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合伙企业涉及民法内容。而作为经济法重要内容的劳动法又与社会保障相重合。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其内容十分庞杂,包括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则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如市场规则法就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且不像民法、商法那样规范集中,包含大量零散、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

二、经济法课程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学时安排有限

我校医事法律专业的经济法课程的学时安排是54学时。经济法作为法律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处于司法考试和考研的需要,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必须要全面。在司法考试中,经济法一般出现在一卷,所占分值为40分左右,但有些经济法律法规基本不考,有些经济法律法规只考1分,比如会计法、审计发在过去十年中仅考过几回,分值最多也仅有3分。经济法包括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则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为经营主体的公司涉及商法内容,所以经济主体法只讲授社会中间层,宏观调控法只能挑选一些重要内容作为专题讲授,而社会保障法基本只讲授劳动法。而会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的学时安排是28学时,而课程涉及总论、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反垄断法等内容。由于还要讲授经济私法,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课堂安排格外紧张,课业任务繁重。由于学时有限,教师很难花费大量的时间开展生动有趣的实践活动,使得所学理论与所遇现实关联性较差。

2.传统教学方式比较单一

过去法学课程教学中基本上采用了“以教学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和以教材为中心”的三中心模式。这种教学模式因缺乏参与机会而使得学生没有主动性,丧失获得学习的动力。目前该课程主要采用老师课堂讲述为主的方式,所选教材和讲述内容注重理论教学,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由于灌输式教学法形式单调,加之理论学习内容又比较抽象、枯燥,因而很难被学生接受,一定程度上,使师生双方面的积极性都受到挫伤。在我国以往的教学法中,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扮演着分析案例、传授知识者的角色。经济法课堂教学基本上移植传统法学的教学方法,但是这些方法在保险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缺陷,不能较好发挥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目标。即使有的学生虽然对经济法学理论上的问题有所理解和把握,甚至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但遇到案例分析问题时缺乏分辨能力,所学理论与所遇现实严重脱节。

3.教学效果较差

其实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学生的学习热情也很高,在主观上学生也希望学好这门课程。以会计专业的学生为例,他们对一些专业法律知识所知甚少,很难形成法律思维,基础较差。所以他们经常询问老师一些法律问题,有很高的学习热情,还有很多同学专门购买一些会计专业经济法考试用书课下自学,在遇到一些不理解的专有名词和练习题时向老师询问。这说明学生十分清楚经济法课程对于未来职业发展的重要性,而且专业的法条、形象的案例极大的吸引着学生的求知欲,学生重视这门课程也喜欢这门课程。但由于法律基础过差,学生对课堂上老师所提到的很多法律名词十分陌生,光介绍一些基本的法律名词就占用了大量的教学时间,教学时间十分紧张,教学效果不尽人意。

三、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方法

1.设立恰当的学习目标

笔者作为授课教师,事先要确定教学目标,围绕着教学目标来设计教学内容,并根据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来评判教学效果。而学生作为知识的接受者,也应当树立恰当的学习目标,即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希望收获什么,为自己设立一个学习目标,完成它,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根据自己设立的学习目标,调整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努力程度。比如学生要是想针对司法考试,那么就要注意市场规则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学习,特别要注意“七部法”的重点法条的记忆。如果最终不能达成学习目标,那么就要分析一下原因,是重点没有把握,还是努力程度不足,以后如何改进。

2.学会归纳和总结

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其内容十分庞杂,比如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经济法课程内容的选择差异性较大,与未来的工作岗位息息相关。面对经济法中大量的法律名词、设置程序,在老师的讲授下,学生大都能经济管理论文明白,但过一段时间,可能就会混淆。所以,学生要注意归纳和总结,在学完一个章节后,通过图表将知识点串联起来,以方便记忆。

作者: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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