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
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法学教学的动力,该如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政策,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务操作能力,能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是值得每个法学专业教师深思的迫切问题。当然,这需要结合学校的总体人才培养目标。例如周口师范学院的培养目标是根据学校办学定位、高等学历教育学业标准和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需要,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特色为要,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感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因此,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1知识、技能培养与道德培养相结合
人才的培养不仅仅局限于知识或技能方面,而多年来我们一直侧重于知识方面的培养,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却忽视了对大学生进行道德培养。对大学生进行法学专业培养,首先要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感,即“德育为先”,而这恰恰是当前法学专业教育所普遍忽视的。只有首先加强道德培养,才能树立学生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信仰,形成严格自律、遵纪守法的道德修养,这也是每个法律职业者所必须具备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在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学习能力培养的同时,还要加强学生的德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当然,同时还要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1.2专才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
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但是仅仅具备这一职业技能素质,还不能符合现在社会对多层次人才的需要。就目前来说,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前景并不乐观,法学专业学生就业不能再局限于公、检、法、司等对口部门,还可以到金融、保险、通信等行业。因此,我们培养的不是只能从事简单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者,而是应用型人才。这样,我们的法学教育就不能局限于专业基础知识上,还需要在开设十六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安排一定的限选课,作为核心课的补充。此外,还要开设一些边缘学科作为任选课,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在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全面的应用型人才。总之,目前我们应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和职业需求,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法律人才,这就需要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的适应能力。
2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困境
2.1重理论知识,轻实践操作
不管是经济法,还是其他的法学专业基础课程都是实践性比较强的课程,而且社会又需要实践操作能力比较强的专业法律人员。然而,目前的经济法教学中,教师的课堂讲授仍以理论知识灌输为主,这样很难保持他们的持久注意力,课堂气氛很难活跃起来,严重的是有的学生干脆睡觉、聊天、玩手机,时间长了,学生积极性不高也会影响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应付一节是一节,得过且过。长此以往,不仅师生感情淡薄,学生的理论知识学得也不扎实,偶有几个用功学习的,还缺乏实践能力,毕业后到工作环境中的适应能力也不高。这也是法学专业就业难的一大原因。
2.2课程安排不合理
以周口师范学院2012年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为例,《经济法学》这门课程安排在第四学期,虽然放在《民法学总论》、《刑法学》后面,但是和《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安排在一个学期,而且民法学总论并不涉及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的承担,涉及这些内容的《侵权责任法》又安排在第五学期,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服务的瑕疵举证责任,以及产品责任又会涉及这些重要的知识点,不讲不行。此外,课程体系中还缺乏经济学课程,这个缺陷在讲授《反垄断法》时显得尤为突出,因为垄断本身就是个经济学概念,现在在法学领域也使用,特别是在对垄断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结合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个案例就能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当然,很多经济法教师也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遇到这样的问题只能回避。
2.3成绩考查办法不合理
目前,高校的经济法是教育部确定的16门法学核心课程之一,因此,经济法在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基本上都是法学本科生的必修课程,考查方式也比较单一,基本上都采用闭卷考试,且都以传统的成绩考核为主。以周口师范学院为例,经济法考试时间为110分钟,内容大多是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等记忆性的内容,案例分析占得比重不大,而且卷面成绩占综合成绩的百分之七十,学生们为了考试及格,考前认真背经济法的相关内容,有的“懒”学生还“以身试法”,采用作弊的办法来应付考试,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顺利通过考试,而根本不会考虑自己到底学到了什么,有些学生甚至连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的体系构成都不知道,因为他们只关心自己是否挂科,而非应用。这个从试卷分析也可以得出,从每年的经济法试卷分析可以看出只要是记忆性的题目答得都相对较好,而综合性比较强的试题,如案例分析、综合性稍强的选择题等做的都比较差。这样的学生即使能考出比较理想的成绩,但是遇到实际问题不会运用,实践操作能力不强。
3经济法教学改革
3.1开展案例教学为主的多元化教学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灌输式的书本教学模式不仅不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无法满足实践应用的需求。因此,为了让学生不仅学到经济法基础知识,又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以致用,就要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这就需要教师结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在实际教学中真正运用案例教学为主的教学模式,通过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总结等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特别是要注意多用生活中刚发生的案例来说明问题,并传授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才能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在教学内容上还要及时更新知识,可以说,经济法的子部门法最近几年更新比较频繁,比如税收领域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市场规制法领域的消费者权益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如果不更新,就会误导学生,后果不堪设想。
3.2合理设置课程
上文所述问题的产生,主要因为法学专业课程设置者没有考虑经济法课程的特殊性,当然这和课程设置者不了解经济法的相关内容有很大关联,虽然我们不能苛求设置者对经济法有全面的了解,但是在进行课程设置时一定要听取各位法学专业教师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地进行课程设置,当然也不排除其他限制因素。通过上文分析,经济法安排在大三比较合适,大三阶段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基本都讲授完毕,可以很好地起到参照作用。另外,需要开设一定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很好地理解经济法相关知识,不至于遇到相关知识点都要在经济法课程中进行深入讲解,这样经济法课程安排多少个课时都不够,还会造成教学上的重复。
3.3改革经济法考核方式
传统经济法课程采取以闭卷考试为主的考核方式,而且多考察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方面考察是很少见的。针对上述问题,应当改革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不应当再局限于单一形式,要多样化,可以给学生布置一项经济法调研任务,写一份调研报告,也可以要求学生运用经济法基础理论并结合案例或其他实践材料写一篇论文或者实务方面的作业,比如案例分析、起诉状、答辩状等,最终按照调研报告、论文、实务作业的质量进行成绩评定。当然,也可以将上述方式作为经济法综合成绩的一部分,其他部分由传统的考试成绩、平时课堂表现,也可以加上考勤,各自占一定的比例,而且技能操作方面的比例不能过低。此外,还要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比如参加教育部的经济法网络课程培训,鼓励经济法教师参加经济法年会或调研,了解相关领域的动态、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矿上机电论文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总之,经济法教学改革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学科特点,以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出发点,具有更强的适用性。
作者:李福玲 单位: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