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
通过对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地调研,收集了相关资料后,统计和分析表明:截止到2013年底,本省共有依法已经在工商执法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759家,平均每月增长350家,注册资金达到230亿元,涉及农民社员10.95万户,带动农户15.25万户。从产业整体分布情况来看,果蔬种植类专业合作社占56.2%,家禽养殖类占16.5%,渔业水产养殖类占8.9%,花卉、经济林类占18.4%。据调查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农民高出6%左右。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迅猛,,但由于合作社的登记门槛较低;加之一般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是由种贩销和养殖大户担任,没有足够的会计基础知识,缺乏财务管理意识;同时还缺乏相应的审查和监督等等。因此众多不规范的行为也日益显现,阻碍了合作社的积极发展。因此,当务之急便是寻找有效的对策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来解决财务管理问题,加强财务管理意识,改善农村合作社的现状。
二、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国家虽然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但是合作社对于制度的执行却不彻底,存在许多漏洞。并且没有建立自己内部的一整套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没有规范具体的措施,只是根据部分需要建立了相关制度,缺乏研究量化标准和定性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一般比较小,入社成员也偏少,业务量不多,运作较简便。因此,合作社的负责人完全忽略了财务问题,合作社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岗位,当需要结账的时候,通常找临时的人员以“流水账”、“豆腐帐”草草了事。一些出纳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甚至是由一个人承担,并且合作社负责人在大多时候一兼多职;合作社的管理层和普通成员都没有强烈的财务管理意识,没有意识到规范的会计制度和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因此在合作社初建立的时候,就没有财务管理的相关概念,而且合作社所有事务都由负责人主观判定,这样就使得财产的流动和使用变得不透明,权利过分集中在一个人的主观意识上,缺乏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不利于理财。
(二)缺乏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中规定道“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但是合作社却没有按照制度严格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簿,大部分建立的账簿是只记录了收入和支出的“流水账”。有些建账人员甚至没有合格的会计从业证书。”;合作社的部分农业生产材料的购买,没有向对方收取正式发票,或者也有一些已开具发票的,发票上却没有标明清楚的用途和没有经过审批人的审批。这些使得合作社的财务资料失去了真实的信息,非常不利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没有建立专门的档案存放和管理机构,没有对会计档案进行集中的管理。大部分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直接放在合作社负责人或者记账人员家里,不仅非常的零散,导致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无法进行及时的归纳整理和归档装订。
(三)资金运作流通性差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的资金,基本来源于农民和入社成员的入会基金、股金,加之国家对合作社的财政补贴和向银行的贷款,资金的结构非常薄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社员是农民,所以投资范围少,投资额又小,盈余有限;对于大部分的固定资产,仓库存货,应收账款没有进行相关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导致这些资产分配混乱,没有明确的分工。还有《合作法》中有明确规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但多数合作社对于利润分配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去制定相应的分配制度,而是负责人随意决定盈余分配情况。从而导致了社员的个人应得利益受损,普通社员和负责人或者股东的所分配到的利润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利于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四)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设立了监事会,理事会,但是在走形式,真正起到的作用却微乎其微。大部分的日常经济事项以及大的经济活动都是由合作社负责人一手操持决定,缺乏民主意识。国家要求地方政府需要按照法律来规范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合作社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这使得政府管理机构没有多少过去的经验可循,需要不停的在实践中进步,这难免导致在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中出现漏洞。另外,审计、税务等部门都各有其侧重点,没办法全面的监督,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产生的组织没有太多的关注度。
(五)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当中部分是不能完全了解会计基础知识和相关的国家最新的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专业素养低,法律意识淡薄。这些财务人员不能按照规定的记账方法记账,也不懂得科学的财务管理,不了解最基础的税务知识,不懂得如何规范填写税务报表;并且合作社也没有开展一定的专业培训来提高这些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之农村的条件有限,熟悉电脑操作的人更是缺乏,财务人员基本不会使用专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错误率高,最新的财务信息获得渠道匮乏。
三、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和合作社实际情况分析,制定相应的量化和定性指标,列举有效的改革措施,建立适合本合作社的财务制度,然后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财务管理;其次聘请具有专业会计知识,熟悉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的专业会计人员出任财务人员,并且要将出纳和管理人员等等分开,避免亲属担任重要会计人员,将管理账本和管理物资的人员明确的分配;举办讲座、活动等宣传财务管理意识,加强负责人及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定期学习最新的会计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财务人员的理财观念,特别是对合作社负责人财务管理观念的提高,需要让负责人以身作则,提高整体合作社员的水平,让大家了解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息息相关。
(二)合理规范会计核算
根据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统一的记账方法,记账科目来记录账簿,相应的建立明细账、总账,对于经济业务的往来要及时记入账本,在年终的时候及时编制会计报表;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对于资金流动和经济往来,必须向有关单位收取原始发票,每一笔业务都要有明确的原始凭证,仔细检查凭证上的来源用途、审批情况等细节信息,确保无误后完好保存,支票和财务的印章分开存放。并且要做到账物匹配,需要专项记账的则单独记账,严格将凭证装订好,禁止“白条”入账,私自挪用资金;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条例进行建档和会计档案管理。
(三)增强资金流通,提升资金增值
资金是合作社发展的核心,首先应该扩大资金筹措渠道,从合作社自身角度来说,可以扩大合作社的自身规模,增强水平,吸收更多的社员,再根据这些社员的自身实际情况来分配入社时候所缴纳的股金,增加合作社创立的本金。从外部筹资条件来说,合作社应该积极利用政府的财政资助资金,提高自身的筹资能力。并且政府应该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同时要尽量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水平,创造积极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另外银行、贷款机构可以增加一些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业务,以便合作社更快的赶上市场经济的发展脚步;其次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合作社需要定期盘点清算固定资产和存货,观察是否发生贬值,记录好相关信息,需要赔偿的则立即处理,资金资产要及时核对;最重要的是建立合理规范的盈余分配制度,一定要从盈余分配中提取公积金,风险基金,发展基金,并且可以实行二次返利,在按照法律规定从盈余分配中提取相应基金之后,再依据盈余部分原则,进行适当的股利分红和产品贩销量的利润分配。以此来促进合作社成员的向心力和主动性,有利于合作社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健康发展。另外,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定期清查和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
(四)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从合作社内部来说,充分发挥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避免监事会人员为负责人的亲属,制定科学规范的内部监督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开社里的财务情况和财务信息,并且将财产在年终进行公开化,增加财产的透明度,接受社员对财产疑问的质疑,保障所有社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民主意识;从政府角度来说,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人员是否依法上岗,依法从业,其次职能部门需要经常派遣人员到合作社进行检查和指导,审核政府的财政资金是否有被合理使用,是否出现公款私用的状况,加强对合作社日常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而社会上的审计单位,也可以专门成立有针对性的合作社审核,毕竟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在未来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一部分。
(五)提高财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了解会计法律法规,然后不定期的开展培训班,鼓动财务人员参加培训,不断完善强化会计专业知识,再结合合作社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条件的管理方法和制度;尽量的聘用有高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实行奖励机制,或者定期开展考试,确保财务人对财会信息的熟悉度;另外也可以派遣财务人员到其他的模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吸取工作经验,取得进步。
四、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一种新型的特殊的组织,在没有过多的过去经验的情况下,想要促进合作社的积极发展,财务管理问题则是重中之重。而只有按照法律规定来实行正确的财务管理,才能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规范和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有效增加农产品的贩销量和使得合作社加入现代的要素,尽快融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才能确保社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增强他们的责职称论文任意识,让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支持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且为农村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领农民走向更加美好生活的一种新型的合理的有效地渠道。
作者:张仁杰 单位: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